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796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公司新材料聚焦发展战略再进一步,新材料业务经营指标趋于向好,以新能源锂电池铝塑膜、光电显示材料等为代表的新材料业务收入占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82%。公司在销售、研发、生产、供应链等各个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客户提供具有绝对性价比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一)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把握住2023年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增长的机会,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采取有效的市场竞争策略,与国内外主流新能源锂电池厂商LG、比亚迪、孚能、巨湾、冠宇、ATL、锂威、万向、赣锋等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成功进入国内龙头新能源车企供应链并实现大批量供货。同时积极推进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国产化,实现降本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保持了行业地位;
(二)光电材料业务及时调整策略,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工艺积累,紧盯国产化替代的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在国内主流厂商的产品验证,多款核心产品如盲孔OCA、水滴OCA、支撑膜、折叠OCA、折叠保护膜等成功打入国内主流终端厂商和屏厂的供应链,同时巩固了与小米的战略合作关系;
(三)公司加紧华南基地-珠海工业园的产能建设,珠海工业园一期主体厂房已于2023年底前完工封顶,计划2024年3季度达产,为新能源材料及光电材料业务后续的放量供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在聚焦新材料业务的同时也面临着非材料类业务战略性收缩,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规模较上年同比有所下降、整体毛利率受市场价格波动及公司市场竞争策略调整等方面因素影响而同比降低。但公司在销售、研发、制造、供应链等各个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降本增效,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3亿元,同比减少约32%,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47亿元,全年业绩亏损同比收窄减亏约23%。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一)新材料业务
1、新能源材料业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主要从事新型高分子复合材料的锂离子电池外包装材料--铝塑复合膜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系公司2016年并购世界五百强企业日本凸版印刷旗下铝塑膜业务后发展而成,铝塑膜是软包装锂电池电芯封装的关键材料,起到保护内容物的作用。其在阻隔性、冷冲压成型性、耐穿刺性、化学稳定性和绝缘性方面均有严格要求,已被广泛用于方形内置式电芯及新能源动力电芯、储能电芯的生产中,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以及储能领域。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2023年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把握住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增长的机会,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采取有效的市场竞争策略,不仅成功进入国内龙头新能源车企供应链实现批量供货,还是国内唯一的一家同时向国内外软包动力电池头部企业供货的铝塑膜厂商。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快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方案。公司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严苛的品质管控措施,使得公司产品能够满足较高的行业要求,获得各业务领域内客户的认可,与客户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能源材料业务的运营主体已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
2、光电材料业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光电材料业务包括电子功能材料及光电显示材料。电子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盲孔OCA、水滴OCA、折叠OCA等高端OCA、支撑膜、透明及彩色防爆膜、OLED相关柔性材料、耐跌落抗冲击泡棉框胶等,可以实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电子、触控设备等各功能模块或部件之间黏结、防震、保护、散热、防尘、绝缘等功能。光电显示材料主要产品包括CPI膜、COP膜和TAC膜等主要用在折叠屏、偏光片等显示结构中的高端光学显示材料产品,产品最终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类电子领域。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光电材料业务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工艺积累,紧盯国产化替代的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在国内主流厂商的产品验证,多款核心产品如盲孔OCA、水滴OCA、支撑膜、折叠OCA、折叠保护膜等打入国内主流终端厂商和屏厂的供应链,支撑膜产品还成功替代海外竞品成为国内某头部屏厂核心Tier1供应商。公司OCA产品极具性价比,随着OCA产品国产化替代趋势越来越明显,得益于以小米、OPPO、VIVO为代表的国内终端手机厂商的大力导入与扶持,公司OCA光学胶类产品已进入京东方、天马、华星、维信诺供应链,并形成批量供货。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技术运营中心,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研发流程,以客户需求及市场预测为导向,在收集整理市场需求信息、技术自身发展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新产品研发设计及新材料领域技术的前瞻性布局。同时,公司通过与终端客户的直接交流和个性化需求分析,参与并配合终端客户的新产品研发,实现了的与终端客户联合研发,根据终端客户对新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等要求,通过不断的测试、打样等研发活动,为客户的产品需求提供最具可行性的材料解决方案。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供应链管理中心,打造了低成本、高品质、快速响应的供应链中台,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在满足生产需要和质量标准的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并合理控制整体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材料制造中心,实行“以销定产、以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保证生产计划与销售情况相适应。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和销售订单,结合产品库存情况、产能情况制定具体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贯穿于产品生产、库存和销售全过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降低因客户订单内容、需求变动以及交期变动、产销不平衡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4、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市场部&销售中心,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的直销模式。上述知名厂商会对供应商的主要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如产品质量、研发实力、生产规模等指标,公司根据重点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认证。在合作期间,公司会根据订单进行生产、交货,销售部门进行后续跟踪服务。围绕终端客户新产品对材料的性能要求开发与销售,使得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不断加深,粘性不断增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客户报价窗口及产品报价规范,制定了报价流程,产品报价及销售体系完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2、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流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芝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流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芝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纶新材”变更为“ST新纶”,证券代码仍为“002341”;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新纶新材”变更为“ST新纶”;
3、股票代码:无变化,仍为“002341”;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董事会将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相关职权,督导公司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的措施,争取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聚焦主营,确保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把握住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增长的机会,采取有效的市场竞争策略,成功进入国内龙头新能源车企供应链并实现了大批量、持续、长期的供货合作。铝塑膜出货量在2023年6-10月持续提升并突破公司历史峰值;光电材料业务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工艺积累,紧盯国产化替代的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国内主流厂商的产品验证,多款核心产品如盲孔OCA胶膜、支撑膜、折叠OCA胶膜、折叠保护膜等产品已成功打入国内主流终端厂商和屏厂的供应链。公司将聚焦上述主营业务,确保公司现金流持续性稳定。
(2)深挖产能潜力,增强业务增长能力
公司将持续加紧华南基地的产能建设,珠海工业园一期主体厂房已于2023年底前封顶,计划于2024年3季度投产,华南基地产能规划完全对标华东基地,为新能源材料及光电材料业务后续的放量供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华南基地的建成投产真正实现了公司的双中心发展布局,该项目全面达产后,将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驱动中心。
(3)强化资金管控,全面实现降本增效
一是强化资金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资金计划,继续加强对运营资金的管理和配置,从回款和支付两个维度对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整体规划和统筹,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运行;二是配合公司经营及新材料业务发展情况,及时优化组织架构以匹配运营管理需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持续推动降本增效方针,继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三是合理规划产能,提升生产效率,保障在手订单稳定供货的同时,为新增订单储备产能空间。
(4)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稳妥解决外部债务问题
公司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与债权人保持深入沟通,确保各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合理调整债务还款计划,截至2024年4月,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江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常州分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等多家银行完成重组、转贷和展期,其中重组金额为34,500万元、转贷金额为19,490万元、展期金额为5,521万元,有效得改善了资金较紧张的局面。其他银行的贷款展期也在有序推进解决中,尽量减缓公司融资性现金流出压力,保持债务余额整体稳定并逐步下降;
(5)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自救努力化解相关债务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积极认真应对现存问题,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和资源、引入战略合作、争取各方支持等多种措施,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逐步解决相关债务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导管理层继续以聚焦新材料业务为战略重点,在确保在手订单平稳有序交付的同时,加强销售及回款管理,强化资金及成本管控,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并通过合理规划产能提升生产效率,全力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公司流动性的安全稳定。
四、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755-26993058
2、传真号码:0755-26993313
3、电子邮箱:ir@xinlun.com.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裁高级助理何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总裁高级助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何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对何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
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基于对公司新材料领域业务增长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元资本”)计划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了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告知函》,本次增持主体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决定将此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六个月,即增持计划截止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7日,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3、增持金额: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增持期限: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27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受市场环境变化、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尚未进行增持。
三、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及延长期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决议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六个月,即增持计划截止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7日,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延长增持期限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长增持期限,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垚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延长增持期限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4-01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二、公司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廖垚先生,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洪流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三、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3hG37R8mA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3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下转109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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