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19: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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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公司2021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的议案》,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将不再属于募投资金项目,截止到2021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投入1,588.06万元。

注2:根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多2,868.38万元,主要系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所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获取的累计理财收益金额。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子公司)拟为下属公司的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租赁等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3.20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0.07亿欧元。以上担保有效期均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与各银行、单位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各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7773508868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梅林镇鼎湖北路1号中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17.54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减震橡胶制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27,580.87万元,净资产290,060.75万元,总负债137,520.1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6,356.0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350.4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徽中鼎流体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7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62795495H

住所:安徽省宁国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梅村路1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1975.3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0,362.36万元,净资产57,528.40万元,总负债22,833.9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6,006.3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2,520.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中鼎流体系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安徽特思通管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0875730269

住所:安徽省宁国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毛湾路9号

法定代表人:ALBERTO CORTESI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及其他工业行业用管路系统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351.32万元,净资产26,557.24万元,总负债36,794.0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4,882.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184.4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特思通管路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安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90120401U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9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涉及、开发汽车零部件、机械、电子、五金制品,技术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3 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121,556.55万元,净资产92,518.95万元,总负债 29,037.60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118,853.5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4,109.5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科(无锡)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7443186XU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惠畅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密封技术研发;生产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4,472.24万元,净资产47,042.55万元,总负债17,429.6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5,921.7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552.8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嘉科(无锡)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嘉科(安徽)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3945413352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的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分销)(涉证产品凭许可经营)。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731.69万元,净资产26,733.03万元,总负债8,990.9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2,604.3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780.0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嘉科(安徽)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749707470C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万家社区一组203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肆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普通机械;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96.43%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707.20万元,净资产30,326.25万元,总负债1,380.9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021.4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1.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成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9327481352W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玖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制造、研发、销售:汽车部件及零配件;汽车部件及零配件的技术检测服务;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96.43%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234.60万元,净资产22,271.10万元,总负债36,963.5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9,129.4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120.0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成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安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LHRAD7L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柒佰贰拾肆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661.12万元,净资产43,554.47万元,总负债54,106.6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0,525.0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05.9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宁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N5HDA0B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毛湾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汽车零部件、机械、电子、五金制品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422万元,净资产5617万元,总负债3280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863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7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宁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377301L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汽车、摩托车、电器、工程机械,矿山、

铁道、石化、航空航天等行业基础元件)的生产、研发、销售与服务;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棉

布充气床垫的生产、研发、销售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橡胶防腐衬里安装工程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493.18万元,净资

产9,024.54万元,总负债2,468.6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336.40万

元,净利润人民币883.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安徽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D2CRGQ6E

住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669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26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钢压延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钢、铁冶炼;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直接持有51%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04.45万元,净资产1804万元,总负债600.4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3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7万元;

(十三)四川众立锻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1551032893N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视高大道二段168号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钢铁锻件制造、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9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036万元,净资产22万元,总负债901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65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川众立锻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特思通管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98553290R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揽胜路2号

法定代表人:ALBERTO CORTESI

注册资本:1200万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和组装发动机及蓄电池冷却系统、空气增压系统、进气系统及其他工业行业用的技术性管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所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为上述产品和商品提供上门维修与安装等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666.84万元,净资产3,668.22万元,总负债28,998.6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892.3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1.3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特思通管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Schmitter GroupGmbH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RB13825

住所:AmBahnhof3,97289Thüngen,Germany

法定代表人:RainerGebken

注册资本:2,632,988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管道、管道系统以及软管管路,进行此类产品的贸易及供应,包括供应此类应用、工程及其他服务等。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020.86万元,净资产-1,839.02万元,总负债21,859.8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721.8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2.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Schmitter GroupGmbH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TRISTONE FLOWTECH ITALY S.R.L.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374780018

住所:CIRIE' (TO) VIA TORINO 142 CAP 10073

法定代表人:CAPELLI LORIS PETROLATI DANIELE

注册资本:102,000.00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管道、管道系统以及软管管路,进行此类产品的贸易及供应,包括供应此类应用、工程及其他服务等。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鼎股份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653千欧元,净资产11,400千欧元,总负债13,253千欧元,2023年营业收入33,397千欧元,净利润-34千欧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TRISTONE FLOWTECH ITALY S.R.L.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公司对有关银行和单位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和单位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审议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相关控股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非全资控股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但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相关控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43.65%。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25.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0.84%。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变动包括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美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追溯调整的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从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占铁华,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鼎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全柴动力福达股份口子窖迎驾贡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鼎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华塑股份、口子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同心,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鼎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施琪璋,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广信股份巨一科技鑫铂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陈同心、项目质量复核人施琪璋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占铁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单位,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以全票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

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8.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2018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2019年3月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为9,963.3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3,963.31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3.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中鼎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境外销售和采购多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利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1、业务规模: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5亿美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业务期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投入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英镑等。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受市场、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八、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含子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24年度将要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8,301.69万元,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6,303.22万元。

2、履行的审批程序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3名关联董事(夏鼎湖先生、夏迎松先生、马小鹏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3、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鼎集团”)

中鼎集团前身为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7日,2008年12月11日更名为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夏鼎湖。中鼎集团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内,注册资本11,497.30万元。目前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橡胶、塑料制品,五金工具,电子电器(国家限制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及配件,机械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进口;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废纸及纸箱回收;饮食、休闲娱乐、住宿服务(限其翠亨村休闲中心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集团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413,392.79万元,净资产305,888.35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04.42万元,净利润12,851.37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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