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16:0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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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水江先生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保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保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作为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7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则,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7项制度,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平先生主持,应当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保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保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作为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投保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公司同保险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同保险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的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或之时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好地提高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与监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名称更新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不再与审计部合署办公,相应职能一并转移;

二、增设法务部,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进一步优化办公室(法务部)相应管理职能;

三、原企业发展部负责的“永兴股份下属控股、参股企业决策管理工作”职能转移至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为客观、真实及准确地反映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不同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情况,公司在原应收账款组合的基础上,对“账龄组合”进一步划分为“政府客户组合”、“电网客户组合”、“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及“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对“政府客户组合”、“电网客户组合”及“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模型进行修改,“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模型保持不变。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公司实际应收账款风险特征

公司主营业务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的收入包括垃圾处理服务收入和发电收入,其中发电收入包括基础电费收入和可再生能源补贴。

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付费主体为地方政府,应收政府客户信用损失风险较低,截至2023年底垃圾处理服务费实际核销比率为0,远低于按照现行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发电收入中,基础电费收入按月结算,可再生能源补贴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确定。近年来随着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变化,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周期与原组合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原单一“账龄组合”采用固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已不能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

2.同行业上市公司现行应收账款风险组合分类情况

注: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整理。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风险组合分类,将原账龄组合进一步细分为“政府客户组合”、“电网客户组合”、“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和“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以便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

(三)变更后会计估计

在原应收账款组合基础上,将“账龄组合”进一步划分为“政府客户组合”、“电网客户组合”、“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具体调整后的组合如下:

其中:对于“政府客户组合”、“电网客户组合”和“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由原固定比例计提变更为按本年度该等组合的迁徙率、以前年度相同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前瞻性因素为基础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以便更公允地反映公司坏账损失情况。

关联方组合、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坏账计提维持原固定比例计提的会计估计不变。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对过往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对变更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应收款项的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审计数据为准。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总资产和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

三、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结论如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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