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16:0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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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3号)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314.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54.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59.78万元。截至2020年8月5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6418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0,656,267.7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02,497,366.59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9,561,378.2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未达计划进度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73,905,713.99元(含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投资新建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专户收到超募资金171,197,787.00元,收到原“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子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实施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1,310,015.86元,累计收到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9,593,485.27元,实际用于超募资金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62,539,909.87元,公司“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余额为59,561,378.26元。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原“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子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1,310,015.86元转入“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专户用于该项目建设。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先惠技术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先惠技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先惠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2,913.78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83.78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申请信贷业务的需求,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在为全资子公司先惠自动化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先惠智能装备(长沙)有限公司、SK Automation Germany GmbH、SK Automation America Inc.、先惠新能源技术中欧有限公司提供担供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以公司或子公司、孙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孙公司合理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内有新设或收购子公司、孙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同样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先惠自动化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2、先惠智能装备(长沙)有限公司

3、SK Automation Germany GmbH

4、SK Automation America Inc.

5、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先惠新能源技术中欧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或互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以公司或子公司、孙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2,913.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93%、7.18%,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021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1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2)。

(3)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4月8日,公司形成《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2021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3)。

(5)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确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2023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9)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10)2024年4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022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6)2023年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7)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确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2023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9)2024年4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离职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300股。

2、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废处理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300股。

综上,本次拟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9,600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作废处理上述离职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股。

2、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9,300股。

综上,本次拟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07,3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离职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根据现阶段发展状况,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研发费用投入、销售费用同比上一年度增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未达到归属条件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冲减相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因此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此次作废处理2021年和2022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使用授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五)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3号)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314.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54.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59.78万元。

截至2020年8月5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4,259.78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6418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0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645,46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0.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399,804.6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727,4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672,384.6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504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以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及相关公开文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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