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4,710,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对于医药大健康产业而言,医疗刚性需求凸显,医保控费、带量采购呈现常态化、长期化趋势,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下,公司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责任,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事后严惩,有效识别、防范和处置各类合规风险,严守合规底线,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姿态,加强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健全风险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合规运营基础,为公司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2023年是变局之年、复苏之年,是公司在变革中前行的一年。公司执行“固本、聚焦、创新、节能、提效”的战略方针:
在“固本、聚焦”方面,公司进一步稳定和发展传统药械配送业务。在业务区域上,公司将核心资源团队集中深耕山东、北京等几个核心市场;在配送业务品种上,重点、稳定发展战略供应商伙伴的同时,聚焦于高毛利、短账期的药械、检验及中药产品和客户,战略性放弃部分低毛利品种和长账期客户,尽管由此导致总体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进一步加快了回款周期,降低了坏账占比,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流,使传统配送业务更加稳固、健康。
在“创新”方面,公司立足中医药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创的中药液化工艺装备体系,已完成系统安装及上线运行,下一步将基于该体系研发和定型终端产品。此外,公司与广东药科大学专家教授合作,共同合作研发降脂类中医新药,该药品计划于2024年可进入临床阶段。公司在医疗设备领域研发新品,医疗IT、数字化智能化领域合作创新,在管理、流程方面变革创新。
在“节能、提效”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对采购、销售、库存等方面的管理,降低了管理成本、提升了运营效率,同时,公司通过处置低效资产、提升存量资产利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在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如下荣誉:公司被授予山东省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入选山东省冷链物流20强,获中国企业慈善公益500强,获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获山东省“品质鲁药”建设示范企业,智慧供应链部提报的《云计算驱动创新之旅》、《瑞康医药一键签收案例》两个案例在全国医药行业数字化转型创新案例征集中获“数字化转型卓越安全奖”;龙慧康中药科技入选《首批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名单》,成为烟台市唯一一家入选“2023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平台企业名单”的企业。
(一)公司整体业务情况
公司2023年实现总收入80.3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1.77万元,公司整体净利润实现了扭亏为盈。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结构得到改善、担保风险降低,业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公司各业务板块
1. 药品、器械配送板块
药品、器械配送板块是公司的传统业务板块,主要负责药品器械配送服务及综合医疗服务业务,向客户提供F to b to c的医药全流程解决方案。在带量采购及国家医保谈判的政策背景下,公司积极参与带量采购品种及新国谈产品的配送商遴选,争取带量采购、新国谈品种在配送及市场准入机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及品牌影响力,以优质的服务搭建与工业企业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该板块将持续对配送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除与上游厂家积极开展创新产品合作外,同时加快推进研发自有医疗器械、中医药产品,未来将借助现有渠道资源,实现自有产品直接向医院、药店等终端渠道的销售。
该业务板块同步推进了SPD(药品供应链管理)、智慧中药房及集中配送项目,大大提高了供应链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在巩固传统业务地位,开拓创新增值服务的同时,也将继续助力公司其他创新业务的战略推进,全力支持公司各业务板块战略发展。
2023年,本版块聚焦于高毛利、短账期的药品、器械产品和客户,战略性放弃部分低毛利品种和长账期客户,尽管由此导致总体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进一步加快了回款周期,降低了坏账占比,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流,使传统配送业务更加稳固、健康。公司通过细分市场、药械联动、推配协同和服务转型等重点策略,旨在实现更全面的市场覆盖和业务增长。
2. 体外诊断板块
体外诊断板块覆盖实验室生化、免疫、临检、凝血、微生物、病理、分子诊断、POCT(即时检验)等全领域,公司在2023年对该板块战略调整已完成,聚焦布局山东重点市场。
该板块专注于为医疗机构提供精准化、自动化、标准化医学实验室及区域检验中心整体解决方案,成为医院实验室最佳服务伙伴。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知名品牌形成战略合作,服务覆盖山东省内几十家大型公立医院,通过终端优势实现产品赋能,满足不同客户集约化的服务需求,提供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公司是贝克曼、思塔高等国外知名体外诊断公司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同时也是迈瑞、安图、亚辉龙、利德曼、迈克等国产大厂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该板块的发展使命是精准诊断服务全人类,发展愿景是打造最具生命力的精准诊断飞船。
3. 数字医疗板块
数字医疗板块通过整合互联网医院、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商业保险直付理赔、临床药学服务和药学审方等多个医疗业务环节,打造全方位的医疗健康生态系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健康管理解决方案。该板块通过结合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专业的医疗服务,实现从预防、诊断、治疗到康复的全流程管理,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全面的健康服务。
该板块的具体业务及特点如下:第一、全面健康管理。本版块针对糖尿病、心脏病等特种病及高血压等其他慢病,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先进的可穿戴设备进行用户数据采集,并对用户健康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帮助用户控制特种疾病及慢性疾病风险,提高生活质量。公司所参与投资的动态血糖、动态心电等可穿戴设备在不断更新迭代中,为全面健康管理业务提供后台数据支撑;第二、便捷就医体验。以互联网医院为依托,通过提供远程医疗咨询和诊断服务,实现在线医疗咨询等便捷就医。同时,本版块通过商业保险直付理赔,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就医体验;第三、专业医疗支持。提供临床药学服务和药学审方等专业医疗支持,为用户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临床咨询,保障用药安全和疗效;第四、提供个性化服务。基于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和医疗服务,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和健康状况。
4. 医药物流板块
医药物流板块拥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资质,在为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服务的同时,承接独立的第三方配送服务,荣获国家5A级物流资质、冷链物流国家标准试点企业、山东省首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等荣誉。
该版块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涵盖了信息传递、物品运送、资金流通三大功能,依托全国仓干配一体化的物流网络布局、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医药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标准化的三方仓储物流全委托服务、供应链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以及仓储物流代运营管理服务。
2023年,医药物流板块在业绩、成本管控、物流网络优化、应收管控和系统开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优化人员配置和控制变动费用,实现了成本的显著降低。物流网络方面,通过烟台到济南的干线车转运,实现了次日到达的高效配送模式。应收管控上,通过月度分析有效管理了应收账款。系统开发方面,成功上线了计费平台,提高了物流绩效管理的效率。此外,板块聚焦于山东省的疫苗仓加运业务和普温、冷链仓储加运输业务,以及通过区域合作扩大业务范围,实现了成本节约和效率提升。
5. 中医药板块
中医药板块致力于继承和发展传统中医药文化、扩宽中医药服务领域,不断探索创新。目前板块业务涉及有:中药饮片、颗粒生产加工,中药新药研发,中药液化产品、健康食品的研发及生产。该板块持续与沈阳药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烟台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青岛大学等科教院校,就中药液化技术及其延伸应用,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并结合自研装备体系、加工技术、新品研究等内容,申请了12件中国专利,其中3件已获得授权,申请1件国际专利(PCT申请)。
2023年亳州新建工厂完成办公楼、饮片生产车间,综合仓库等整体工程的改造施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顺利获取安徽省药监局GMP认证。马鞍山中药饮片厂通过改革创新以及业务拓展,销售收入增长显著。
该板块自主研创了中药液化智能装备,采用全程无菌管道化生产,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采用亚微米级低温湿法研磨工艺,无添加剂常温保存一年,成分全保留,解决传统中药材加工排渣损失、成分变性与偏析、挥发物损失难题。在此装备系统的基础上,板块将进一步研发和生产液化形态的药食同源食品、保健品或中医药药品,通过将研发、制造、生产资源的快速整合,成功实现了首条液化技术核心生产线的带料试生产。
同时,该板块与广东药科大学相关医学专家合作,共同合作研发降脂类中医新药,主要在研发中产品为“贞术调脂胶囊”,贞术调脂胶囊自2011年起作为院内制剂在广东药科大学附属医院内部使用,2023年,贞术调脂胶囊入选“岭南名方”孵育品种。板块与相关专家将进一步合作,将该药品转化为中医药新药。报告期内研发进展顺利,预计2024年可获得正式临床批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韩旭
2024年4月30日
/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实施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 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0,398,3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2%。
3.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不含预留部分,下同)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解锁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各持有人在考核年度(2023年、2024 年和2025年)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其持有份额的解锁和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在锁定期内。
二、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持续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公司员工的收入水平及风险承担能力等主客观条件各有差别,经公司内部沟通,若继续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意愿、近期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三、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和财产分配的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通过。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董事李喆先生、杨博先生、张寿凯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综合考虑了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年4月29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万元
■
3、 报告期内现金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韩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庆岩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庆岩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30日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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