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9日 10:0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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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2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声明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化工材料-胶粘剂及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和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其中,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为电解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解液、六氟磷酸锂;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业务主要为电子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RTV硅橡胶、丙烯酸酯胶、环氧胶和聚氨酯胶等化工材料;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主要根据客户生产制造需求,依托公司自身供应链优势,提供电子设备、电子胶、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电子元器件等产品服务。公司通过多方位开拓、维护客户,持续推进国内市场的拓展,在行业迭代中不断突破创新,巩固行业的地位。

(一)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亚杉杉主要生产并销售六氟磷酸锂及电解液。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消费电池等领域,并与上述领域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主要产品及用途:

(1)六氟磷酸锂为最常用的电解液锂盐,具备离子电导率较高,溶解能力、热稳定性、电池循环性能、环境友好性优异等优势,主要应用于电解液的生产制造。

(2)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包括磷酸铁锂储能电解液、磷酸铁锂动力电解液、三元高压动力电解液、三元高镍动力电解液、高镍硅碳负极电解液、4.45V+钴酸锂数码电解液、高功率电解液及其他各类型数码电解液,下游用途主要覆盖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三大领域。

(二)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亚新材料、库泰克分别生产并销售RTV硅橡胶、液态光学胶、底部填充胶、UV固化胶、环氧胶、三防披覆胶、高导热硅脂、PUR热熔胶、UV三防胶、热熔压敏胶、导热结构胶、环氧低温固化胶等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消费电池、面板制造、面板模组、汽车电子、3C产品、智能家居、电源管理系统BMS、LED显示等领域,并与多家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

主要产品及用途:

(1)RTV硅胶

应用于元器件地沾着、固定、密封、灌封、防潮及环境污染等,适用于生产制造与智造、智能设备、物联网、光伏储能、交通与电子、移动通信、Mini LED等领域的胶水。

(2)UV胶

应用于面板模组、LCD、OLED显示面板的紫外线固化产品,适用于大、中、小各类型面板的胶水。

(3)PUR热熔胶

应用于摄像模组COB封装、IC封装、汽车电子(含汽车雷达、车载摄像等)、家电面板(含冰箱、灶面、消毒柜等)等适用于木材、纺织、塑料、金属、玻璃等之间粘接的产品,以及包含遮光作用的胶水。

(4)丙烯酸类胶水体系

应用于黏结金属、塑胶、光学玻璃贴合(触摸屏等)、TP+LCM全贴合、ITO保护、缓冲、密封、固定、三防涂敷等适用于笔记本电脑外壳、PAD外壳以及电视机玻璃背板粘结、台式/一体机电脑键盘、智能音箱/TWS耳机结构粘接、LCM模组ITO保护USB焊点保护、BGA四角绑定、摄像头镜头LENS黏结等防潮、防静电、防腐蚀的胶水。

(5)新能源IGBT模块防护凝胶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器件的半导体IGBT模块封装,实现高纯度、低应力及高可靠性有机硅灌封材料等有机硅凝胶系列产品。

(6)储能及新能源类胶水体系

应用于新能源领域,主要覆盖动力电池、软包电池、混动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等产品体系,提供与解决方案配套的粘接、密封、导热以及防护等热熔胶、导热结构胶或喷涂UV三防胶产品,适用于各类型恶劣环境。

(三)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

公司围绕客户电子信息制造工艺方案的设计,紧贴客户需求,依靠公司系统的技术支持、优秀的管理团队和营销团队, 凭借积累的供应商库、快速开拓新供应商的能力以及自营的仓储体系,为客户提供系统的产品供应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向客户提供制造工艺和流程方案所涉及的电子设备、胶粘剂、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电子元器件等产品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并以此提高客户的生产组织效率,提高客户黏性,进而稳固与下游客户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专注于客户的深度绑定合作,针对重点客户派驻员工提供驻点服务,加强客户现场服务并深挖客户增量需求;公司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一直深耕消费电子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助于公司在光伏、新能源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企业逐步导入相关产品,为公司未来开拓新的业务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公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非公开发行”的整体方案取得新亚制程控制权,“表决权放弃”后、“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的9名董事中,7名董事系由保信央地提名、2名董事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中,5名系由保信央地提名、1名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

截至2023年2月15日,保信央地已成为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公司其他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从未向公司提名董事,亦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且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均对保信央地所提名董事投同意票,票数不低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同时,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根据实际情况,基于保信央地已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选,能有效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情形(三)的规定。因此,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保信央地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即保信央地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伟华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自筹划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控制权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前次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保信央地拟通过一致行动人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拟以6.18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合计不超过15,226.20万股股票(含15,226.20万股,最终认购数量以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巩固公司控制权。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则于2023年2月17日起正式实施,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法规进行更新,将涉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表述对应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相关表述修改为“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3号),2023年12月18日,证监会对公司立案,导致公司暂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探讨相关方案以尽量避免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股票发行造成实质影响,计划待立案调查事项消除且公司满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后继续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3、公司收购新亚杉杉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湶投资”)及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子公司上海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甬湶投资持有的新亚杉杉51%股权。

2023年2月17日,新亚杉杉完成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自2023年2月18日起,新亚杉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8月1日,公司与上海睿擎完成了股权交割相关事项。新亚中宁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新亚中宁100%的股权,新亚中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0日,公司已向甬湶投资支付36,893.8万元股权转让款。基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约定,公司及新亚中宁、甬湶投资就新亚杉杉股权转让项下,应付未付股权款以及股权款结清日后应付未付股权款为基数的日万分之五等的违约责任进行协商,签署了《结算协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甬湶投资支付股转款45,893.80万元,尚有24,486.2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未支付。

4、关于收购新亚中宁少数股东权益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睿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收购上海睿擎持有的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

2023年8月,公司与上海睿擎完成了上述股权交割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2023-124)。

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事项

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办理注册地址由珠海市迁至衢州市”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完成了迁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6、有关获得政府奖励的事项

根据《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浙政发〔2021〕6号)、衢州市政府出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衢政办发〔2020〕7号)等有关上市企业异地迁入的相关政策,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7月7日分别收到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奖励,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2023-119)。

7、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及相关立案调查的进展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获悉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作为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有关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公告。

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07号)。经公司查询与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警示函》下有关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2023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4号)。2023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许珊怡、陈雪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7号)。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9,677.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40.8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0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00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目前该扩建项目正处于土建施工阶段。

9、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23年11月21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93.10万股。2023年12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该部分股份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2022年9月6日,公司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电子胶产品,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技术及产业链等方面的优势,打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电子胶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与兴发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目前,该协议项下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25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4月2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逐一向董事会述职并宣读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宣读了述职报告,并将逐一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的理由是:基于公司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且未有明确结论,故无法判断立案调查事项是否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产生影响,故对该议案表示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的理由是:基于公司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且未有明确结论,故无法判断立案调查事项是否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产生影响,故对该议案表示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的理由是:基于公司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且未有明确结论,故无法判断立案调查事项是否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产生影响,故对该议案表示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和相关定期报告进行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修订〈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一致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佳航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的理由是:基于公司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且未有明确结论,故无法判断立案调查事项是否会对公司2024年一季报等产生影响,故对该议案表示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35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22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拟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卜功桃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卜功桃基于公司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且未有明确结论,无法判断立案调查事项是否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产生影响,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卜功桃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卜功桃基于公司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且未有明确结论,无法判断立案调查事项是否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产生影响,不能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增持的计划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保信央地或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于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不少于5,124,1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不高于10,248,2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保信央地或其一致行动人在该价格区间内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关于公司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事项

公司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进行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上述事项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公告编号2024-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多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多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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