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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书全会计机构负责人:唐书全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周一)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周一)至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sw@qdceq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3日(周一)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周一)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赵爱国
独立董事:王涛、兰永长 、王忠
董事会秘书:何平
财务负责人:唐书全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3日(周一)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周一)至5月10日(周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sw@qdceq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何平
电话:0513-85636573
邮箱:zqsw@qdceq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建峰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 有利于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 激励公司监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
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冰溶已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能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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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已发生交易金额按合同签订口径统计。2022年,公司与南通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力达环保”)签订合同额含税共计370.00万元,交易金额在2022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以上合同于2023年确认收入。2023年,公司与力达环保签订合同额含税共计222.99 万元,总金额未超过需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300万元。2024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力达环保签订合同额含税178.00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南通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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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冰溶亲属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能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合同,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等。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与关联方南通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78.00万元,合同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电力测功机等设备,货物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之前。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测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7,923.64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72,0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联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123,220.88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90,659,004.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26,1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65,271.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5.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95,106,334.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659,004.6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665,271.2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动力系统测试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航空等,其中新能源领域及航空领域发展前景较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且市场上不断有新的参与者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加之进口替代进程加速;在航空领域,随着我国航空工业配套产业持续发展壮大、航空动力系统国产化工作不断推进以及核心部件及配套设备的国产化率明显提高,公司产品将迎来广阔的市场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追赶期,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成立以来在动力系统测试领域积累了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截至本报告期末拥有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和软件著作权52项。但国际知名厂商以其多年的技术积累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目前公司的技术水平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均有不足之处;同时公司作为航空领域的新进入者,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较国际领先企业还有一定差距,国际领先企业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已具备系列化的水力测功器产品线,产品可销售型号更全面,公司截止到报告期末共有10款航空用水力测功器型号,还有1款正在研发过程中。公司战略目标为突破国外高端动力系统测试装备和测试验证体系的技术壁垒,打造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一流、国内领先” 的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及测试验证体系,实现进口替代,为新能源汽车及航空动力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106,334.8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659,004.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017,457.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3%。公司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目前着力于新能源汽车动力测试试验室建设和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的项目研发,通过不断扩大试验室规模、增加测试类型、完善产品功能、坚持技术创新,扩大市场份额。在巩固新能源汽车领域、燃油汽车领域动力系统测试的领先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开拓航空领域的业务数量和产品质量,为我国航空领域的动力系统开发试验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本期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以回报投资者的目的,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方法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对于确实存在减值的资产,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421,600.47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184,316.84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23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9,421,600.47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840,457.83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为2,343,859.0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相应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2,605,917.31元,上述金额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0、11已经于公司2024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在议案已经于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4年1月6日和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爱国、郁旋旋、黄冰溶、李辉、张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7日16: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传真或者邮件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符合上述3项条件中需要的资料扫描件,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平
电话:0513-85636573
传真:0513-85636573
邮箱:zqsw@qdceqi.com
邮编:2260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 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前次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测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贴现、票据池、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具体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票据池、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11-2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爱国
注册地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联测科技持股100%
经营范围:内燃机测试设备、机动车底盘功机、机动车尾气排放测试及计算机网络集成系统、机动车及工程机械的测试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发动机测试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新能源动力系统测试服务,电机、电控、减速箱及动力总成的测试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常测机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联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联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11-17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爱国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小海街道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11A号楼3层自由座办公区域(编号A59)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联测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前次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6.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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