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3日 03:0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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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571 公司简称:杭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16,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7,563,3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26.55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8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以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各系列油墨产品和功能材料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卷烟和日化用品包装,以及出版商业印刷、广告媒体和先进工业制造等不同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印刷材料相关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公司长期致力于自主研发创新,具备对各类印刷油墨产品的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线来满足客户的需求,持续提高产品对环境的友好程度和对节能环保需求的响应力度,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重点产品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行业的领先水平,是业内最具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印刷材料制造企业之一,助力构建印刷产业链和终端消费品健康、节能、环保的绿色生态环境,成为推动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方式的践行者、贡献者。

2、主要的产品情况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从而获得收入和现金流并实现盈利,盈利主要来自于节能环保型印刷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并通过提供创新数字服务和产业资本投资增值为有益补充,构建多元化的盈利来源。

公司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且稳定量产的产品,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

国内采购计划按照公司生产计划进行分解,常规通用性原材料建立安全库存进行采购,其他的零星材料按照使用部门或者计划部门采购需求进行定量采购;国外采购计划由业务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其他物料需求情况,逐单编制提交采购申请,然后根据采购申请的要求编制相应的采购进口订单,逐单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安全库存”与“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对部分销售量较为稳定的产品,公司一般备有1一2周的安全库存。根据现有库存和安全库存相比对,若现有库存少于或等于安全库存则安排生产,具体生产一个批次的量按照最经济生产量下达。对于有常备库存的产品,公司设定最高库存,一般情况下,产品的库存不超过设定的最高库存量;以销定产的产品,公司根据接到的订单需求量安排生产,此类产品通常不备库存。

4、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收入占比在66%左右,结合相关产品的业务特点和国内印刷行业较为分散的现状,主要面向全国一级经销商进行销售,一级经销商通过直销或各个细分区域的分级经销商来服务全国印刷业客户,公司对经销商均实行买断式销售。此外,对于印刷行业内具有细分市场领导地位的印刷企业,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通过个性化服务来增强客户粘性,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并通过这些客户的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格局

报告期内,中国油墨协会于2023年12月在广东东莞成功举办了2023全国油墨行业年会。本次年会的主题是“绿色引领开新局,科技创新迎未来”,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油墨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代表参加,共同探讨油墨行业的当今形势、发展趋势、技术创新和市场前景,共同分享经验、制定规划、促进合作,为油墨行业的繁荣和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积极参与了关于油墨安全标准的对话,从标准制定方、组织实施方,到原材料供应商、油墨行业,再到终端品牌商,大家共同探讨了如何确保油墨的安全性,以及如何将这一标准有效地落实到实际生产和应用中。“低碳、环保、安全、健康”发展理念亦将得到较好地贯彻实施,植物油基胶印油墨、水性油墨、UV油墨等环保型油墨产品所占比重进一步扩大,获得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认可的绿色印刷油墨产品已逐步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

油墨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涵盖多学科应用,涉及材料科学、流体力学、色彩学和界面科学等各类学科,从产业链来看,油墨上游主要原料包括树脂连接料、稀释剂、功能助剂、颜料等,其中颜料决定了油墨的颜色和着色力,约占油墨成本构成的20%~40%。油墨行业发展与印刷业销售收入之间成正向线性关系,油墨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印刷业,伴随着网络普及带来阅读习惯改变,报刊杂志类出版印刷受到较大冲击;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食品工业、医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包装印刷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印刷业的发展重心,增速高于印刷行业的整体增长速度。未来巨大的包装印刷市场需求是维持油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油墨下游除主要应用于出版物印刷和包装物印刷,如书刊印刷、日化用品和食药包装等外,近年来在建筑装饰和先进工业制造等方面又有新的广泛应用。在现代社会中,油墨可通过不同的工艺,印刷涂布在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各种基材之上,产品广泛应用于出版、包装、建材、电子、新能源等诸多工业应用领域。

(2)产业政策支持,前景明朗

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油墨行业特别是节能环保型油墨的生产使用起步较晚。油墨服务于包装印刷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已将“数字印刷用油墨、墨水,环保型油墨,特殊印刷材料等制备技术”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属产品和行业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中的重点鼓励和推广使用的“新材料产业”类别的“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新型功能涂层材料”。报告期内,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18.水性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延续列入“第一类 鼓励类-十九、轻工”目录范畴。此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部署,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订《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其中包括“新型环保印刷油墨(可再生含量高的生物质基油墨,紫外光(UV)固化油墨,水性印刷油墨,电子束(EB)固化油墨,可降解油墨)、新型金属印刷油墨、新型水基喷印油墨、新型功能印刷油墨、新型纳米材料制成的印刷油墨和涂布材料”。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通过技术及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油墨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国内油墨市场正在朝着高技术化、产业化、标准化、安全节能环保的纵深方向发展。相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的颁布实施,为油墨行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指引,将有利于油墨行业未来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3)绿色环保理念成为主流趋势

传统油墨不断向无VOCs、无矿物油的植物油型和LED-UV油墨方向发展。低VOCs、无矿物油、高生物基、可降解、水性化、定制化、小批量化、自动化等印刷材料成为包装行业所追求的品质要求和未来主流方向,使之更好地适应当今多色、高速、快干、无污染、低消耗的现代化印刷工业需要。与印刷品相关的卫生安全、绿色环保的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法国、瑞士、德国和欧盟从2020年开始限制矿物油在纸质品中使用,其中法国于2022年开始禁止在包装材料上使用矿物油。

报告期内,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之(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八)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为公司坚定不移实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指明方向。

(4)技术门槛高

油墨行业相关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需要多种研发、工艺、技术的长期积累才可实现具体材料性能的突破,行业进入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表现为:①油墨用树脂是油墨产品的核心原材料之一,许多油墨性能的提升都通过树脂产品开发得以实现;②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生产工艺为油墨产品的生产效率提升和质量稳定奠定基础;③为满足油墨各种使用用途、印刷条件要求进行开发、设计、调整油墨配方的核心技术,是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之一。以上技术壁垒的突破均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和钻研,行业新进入者或技术较为落后的厂商难以在短时间内快速突破上述壁垒。

公司具备完善的油墨产品研发体系及基础材料研发能力,在长期研发积累的大量产品及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油墨相关核心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油墨产品及印刷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产品已覆盖国内市场的主要节能环保型油墨品种,公司拥有的“杭华”品牌是全国油墨行业颇具影响力的品牌,并在行业内树立起高技术、高品质、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经过三十多年持续的科研投入,公司已在节能环保型印刷油墨产品的配方设计、生产工艺、检测技术等方面形成了自主核心技术,并具备对相关产品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使公司产品始终保持行业优势地位。

公司培养出各个层次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已获授权发明专利29项,掌握UV油墨、胶印油墨、液体油墨的核心技术,拥有行业内首家印刷技术研究室和行业领先的国家CNAS认证的分析检测中心,共主持/参与起草、修订相关油墨产品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六十余项。公司是行业内首家被工信部评定的“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并入选“2019年度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和“‘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2022年9月,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外,公司还是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及油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油墨应用分会理事长单位、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浙江省日用化工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仍保持在同行业前列,尤其是在UV油墨方面,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完整全套核心技术的生产企业,引领国内UV油墨行业的技术进步。根据中国油墨协会对油墨行业四十余家重点企业的数据统计显示,2023年度1一9月公司全部油墨产品的销售收入在重点企业中排名第一;UV油墨的产量在重点企业同类产品中排名第一,持续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

报告期内,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为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印刷业绿色化发展的意见》,推广使用绿色环保低碳的原辅材料产品,自2023年5月起正式启动对2023年度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修订工作。公司成为本年度第一批审核通过的企业之一,其油墨产品已纳入印刷行业发布《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2023)》,这将进一步帮助印刷企业采购符合绿色印刷标准的油墨产品,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贡献和突出的行业影响力,荣获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2023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此项殊荣是对公司在印刷油墨领域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技术实力,不断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标准化工作所取得成就的充分肯定,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标准发展

报告期内,为加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印刷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2023年1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的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01一2023,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印刷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溶剂型喷墨印刷油墨(用于全封闭式数码印刷机)应符合VOCs含量限值要求,其他油墨VOCs含量应≤30%,相较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一2022),进一步明确了油墨、清洗剂、润版液等耗材的具体要求。这更有利于推动全植物油油墨、水性油墨和紫外光/电子束固化油墨的壮大发展。

(2)市场需求发展

在国家关于“努力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要求下,高能耗印刷方式必然向节电型印刷方式进行转型和升级。较典型的应用场景包括热固轮转商务印刷已向节电型LED-UV固化印刷技术转型升级,可大幅降低碳排放90%以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医药、烟酒、化妆品、玩具等包装用印刷油墨提出了较高要求,无矿物油墨(含全植物油型油墨)、UV油墨和水性墨等环保、无害、节能、减排的绿色特性正好符合消费者对包装印刷的较高要求,为绿色低碳环保型油墨产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和机遇。

油墨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印刷工业,随着我国食品工业、医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巨大的包装印刷市场需求是推动油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数字印刷将与传统型印刷相融合,个性化、功能化和高效高品质生产将成为社会及产业制造的主流,促使印刷复制转印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进而获得更广泛的应用,喷墨功能性材料应用将快速发展壮大,已逐步转向国内自主研发,广泛应用于各类工业生产制造领域。

(3)新业态发展

“十四五”期间,整个行业仍以满足印刷业和相关制造产业对印刷油墨和相关材料的具体需求为主,继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根本动力,倡导产业链资源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大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印刷增长。《中国油墨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1一2025年)》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油墨行业的发展方向有以下几方面:

①“互联网+”对平台建设的作用

“互联网+”全面开启了崭新的运作模式,对传统销售和信息交互发生了革命性变革。该模式将有效利用线上互动的模式,对销售渠道建立、生产工艺的管理、制造环境及废弃物、废气的线上监控,贯穿于油墨行业生产、销售、技术研发的全过程。各行业将充分利用“数字化”和“互联网+”技术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过程相互融合,实现未来工厂的绿色能源利用、生产工艺优化、制造环境监控、数智化技术服务等。

②“工业4.0”对油墨及关联印刷行业的深远影响

人力成本的上升是社会各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劳动密集型产业将伴随着智能生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而获得新生力量,逐步改善现代企业生产运营模式。“十四五”期间,油墨行业中规模以上的企业将充分利用工业智能自动化设备装置进行规模化生产,以降低人力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幅改善作业环境。

③印刷行业整体偏向包装装潢产业发展

“十四五”期间出版印刷的数量仍将继续逐步下降,而包装装潢行业印刷量仍在上升。目前,我国油墨行业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数据显示国外油墨行业80%的产能应用于包装印刷领域,国内市场油墨应用于包装装潢印刷量已超过50%,油墨将主要应用于食品医药等生活必需品的各类包装印刷和各类生活起居产业的装饰装潢印刷。

④环境友好型油墨将是未来行业的着重发力点

绿色印刷标准系列的出台,标志着印刷厂商开始进入印刷领域绿色清洁印刷的变革时代。为适应这种革命性变化,油墨行业必然审时度势,积极适应印刷工业需求,生产出资源绿色、无污染、无VOCs的油墨产品,生物质基油墨、水性油墨、UV油墨等环保型油墨仍是发展的主力产品,适应平版印刷、柔版印刷以及喷墨印刷等更易使用的高品质油墨将获得更好的技术进步和发展,而适应凹版印刷的单一溶剂型油墨仍能获得高水平循环经济的环境许可得到发展。

⑤功能性墨水材料结合数码喷墨印刷方式的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拓宽

随着科技进步和发展,数字化产品和数字化生产方式的进一步普及,数智化生产手段将成为各行业重要的发展方向。数字喷墨印刷具有“无需制版、按需印刷、可变数据”等优势,目前处于发展上升期。除彩色喷墨印刷应用于纺织印花、广告图像、包装出版等传统领域外,结合各种功能性墨水材料得到开发应用,数码喷印技术已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建筑装潢、电子电路、装饰工程、食品医疗以及航空航天等众多工业领域。随着数码喷印技术被更加广泛地使用,更多不同类型的用户对数码喷印的需求将大幅增加,未来,数码喷印材料也将继续朝节能环保、功能性提升、适应更广阔的数字印刷领域的方向发展,其品质和规模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将进一步投资建设国内领先的环保绿色印刷材料生产基地和新材料研发中心基地,并依托多年积累的技术研发能力,以创新的思路继续践行以绿色、环保、安全为核心的发展理念,通过推进产品的绿色化设计研发、全(半)封闭连续化生产工艺应用与提升、功能性材料创新技术拓展、构建云端印刷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平台等多方面举措,助力油墨行业全面服务印刷业实现“四化”联动的高质量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951.18万元,同比增长4.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85.85万元,同比增长54.40%。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7,977.34万元,较报告期初上升5.8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督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其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的意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未发现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董事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52.1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88.60万元,2023年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63.5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158.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21年9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完成对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巩固并强化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的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12月22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27.92万元,为持有募集资金期间进行现金管理等获得的收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如意

联系电话:0571-86721708

联系传真:0571-88091576

电子邮箱:stock@hhink.com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858,456.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7,601,080.16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16,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7,563,3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265,494.8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8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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