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3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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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指2024年1-3月,报告期末指2024年3月31日,下同。

注2: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我国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国内生产总值29.63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比上年2023年四季度环比增长1.6%。全国生铁、粗钢产量分别为2.13亿吨、2.57亿吨,同比下降2.9%、1.9%,全国钢材产量3.36亿吨,同比上涨4.4%;中钢协CSPI钢材价格指数均值为109.95,同比下降6.29%。主要原燃料价格震荡下行,普氏62%铁矿石价格指数均值为123.56美元/吨,同比下降1.55%;安泽主焦煤价格和日照港准一级焦价格均值分别为2,357.21元/吨、2,223.61元/吨,同比分别下降4.77%、18.20%;富宝全国废钢价格指数均值为2,666.10元/吨,同比下降5.95%。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1~3月,公司全体员工勠力同心、斗志昂扬,积极应对行业调整的压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精益生产水平、锻造敏捷经营体系、挖掘降本增效潜力等多措并举,实现了开局有力、稳健韧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72亿元,同比下降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亿元,同比增长47.2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32.56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6.79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51%。

报告期,公司钢材产量230.64万吨,同比降低7.59%,完成计划的21.45%;钢材销量226.41万吨,同比降低10.73%;钢材综合平均销售价格4,480.99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2.27%,好于行业同期水平(同期中钢协CSPI钢材价格指数同比下降6.29%)。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如下: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3年4月2日,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与南京钢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签署《关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和《关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同日,南钢集团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方式,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前述事项已完成,南钢集团持有南京钢联100%股权,并通过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间接持有南钢股份59.10%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南钢股份除南京钢联、南钢联合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经新冶钢的全资股东盈联钢铁有限公司与南钢集团协商,指定新冶钢作为实际执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接受和持有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1日。截至2024年1月1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户数为421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225,490,37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66%。截至2024年1月19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新冶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69,077,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6%。

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20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期满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1、临2024-003、临2024-004、临2024-01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9日、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915.4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9,030.04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一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家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家秀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一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家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家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一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家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家秀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1~3月,公司全体员工勠力同心、斗志昂扬,积极应对行业调整的压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精益生产水平、锻造敏捷经营体系、挖掘降本增效潜力等多措并举,实现了开局有力、稳健韧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72亿元,同比下降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亿元,同比增长47.24%。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732.56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6.79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51%。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下同,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持续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围绕立足主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推动公司优化经营、规范治理、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质量,积极回报投资者。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42)。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指2024年1-3月,报告期末指2024年3月31日,下同。

注2: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三、其他经营动态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全体员工勠力同心、斗志昂扬,积极应对行业调整的压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精益生产水平、锻造敏捷经营体系、挖掘降本增效潜力等多措并举,实现了开局有力、稳健韧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72亿元,同比下降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亿元,同比增长47.24%。公司销售钢材226.41万吨,综合平均销售价格4,480.99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2.27%,好于行业同期水平(中钢协CSPI钢材价格指数同期同比下降6.2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32.56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6.79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51%。

2、海外焦炭项目

公司围绕上游产业链布局,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青山工业园打造海外焦炭生产基地,合资设立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瑞新能源”)、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祥新能源”),分别建设年产260万吨、390万吨,合计650万吨的焦炭项目。公司设立蔚蓝高科技集团,对印尼金瑞新能源、印尼金祥新能源赋能,推进全球化战略落地。

截至报告期末,印尼金瑞新能源4座焦炉均已投运;印尼金祥新能源1#、2#焦炉均已投运,3#焦炉完成砌炉,正在烘炉中。其余焦炉及其配套设施正在按序推进施工。

报告期,印尼金瑞新能源焦炭销量46.1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3.58亿元、净利润1,790.14万元。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号召,持续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围绕立足主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推动公司优化经营、规范治理、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质量,积极回报投资者。具体如下:

一、聚焦钢铁主业,打造高韧性企业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高效率、全流程钢铁联合企业,具备年产千万吨级钢铁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全球规模效益领先的中厚板生产基地及国内具有竞争力的特钢长材生产基地,公司主体装备已实现大型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公司瞄准中国制造业升级及进口替代机会,以专用板材、特钢长材为主导产品,聚焦研发与推广高强度、高韧性、高疲劳性、高耐磨性、耐腐蚀、易焊接等钢铁材料,广泛应用于油气装备、新能源、船舶与海工、汽车轴承弹簧、工程机械与轨交、桥梁高建结构等行业(领域),为国家重点项目、高端制造业升级提供解决方案。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钢材销量1,032.64万吨,同比增长5.91%;实现营业收入725.43亿元,同比增长2.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5亿元,同比下降1.67%。

先进钢铁材料方面,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创新及“卡脖子”技术攻关,开发超低温用镍系钢、大厚度(≥100mm)止裂钢、超高强度1300MPa级结构钢板、高等级(600HB)耐磨钢、海底抗酸管线、低温环境用高锰钢、大型集装箱船用大线能量焊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超低温用9%Ni钢板、超高强耐磨钢板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23年,公司先进钢铁材料销量为258.79万吨,同比增加25.15%;占钢材产品总销量25.06%,占比增加3.85个百分点;综合平均销售价格5,972.81元/吨(不含税);毛利率16.03%,同比增加0.26个百分点;毛利总额24.78亿元,同比增长16.66%,占钢材产品毛利总额41.98%。

2024年,公司持续聚焦钢铁主业,围绕“精”与“特”的理念,瞄准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化,聚焦高强度、高韧性、高疲劳、耐候、耐磨、耐腐蚀等高附加值优质特殊钢研发生产,打造国际一流的中厚板、特钢长材精品基地和复合材料基地,打造Only1、No.1产品矩阵;深挖重点领域消费需求,加强行业运行分析和市场供需预测,合理排产与品种结构调整;坚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升自身优势及钢铁产业链国际化水平;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JIT+C2M”敏捷交付、生态合作、用户体验设计等构筑产品技术壁垒和服务壁垒;开拓创新,深挖协同降本、采购降本、质量成本、创新降本、流程再造降本等极致降本潜力;系统推进全球化能级建设,以产业能级、采销网络、创新网络、人才体系四大维度为抓手,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持续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自2018年起,公司连续推出三期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每一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响应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政策,在《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将分红周期从年度变更为半年度,即配合中报发布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公司被纳入中证红利指数上证红利指数,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丰厚回报榜”。

公司严格按照《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上述股东回报规划,持续实施分红工作,2018-2022年合计现金分红75.70亿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8.18%。

2024年3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1亿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72.52%。同时,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分红条件及比例上限与下限,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比例不超过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三、坚持科创引领,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致力实践“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焕新,打造新质生产力,打造“绿色、智慧、人文、高科技”高质量发展新特征,努力建设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材料智造商。

1、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荣获“中国工业大奖”。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连续多年3%以上,打造行业领先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建立“产销研用+服务”一体化的精益研发体系,拥有新材料研究院、数字应用研究院、产业发展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建立了国际级、国家级等“2+4+7+N”开放式高端研发平台架构。公司打造开放的创新平台,聚焦前瞻性的、前沿的、原创性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与英国、瑞典、芬兰等全球12个国家、82个科研院所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系列核心产品及核心技术。2010年以来,公司50余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等级科技进步奖,其中,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4项;累计主持及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共计84项,其中,国家标准35项;承担国家级项目10余项,其中,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2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2项。

2、加速深化智改数转网联

公司秉承“创建国际一流受尊重的企业智慧生命体”愿景,持续推进“一切业务数字化,一切数字业务化”的智慧南钢总体战略,聚焦智能制造、智慧运营、智慧生态等领域,坚持“数据治理+工业互联网平台”双轮驱动架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率先建成覆盖业务面最广的智慧运营中心,将全要素全价值链汇集,大幅降本增效;率先在钢铁行业全面开展数据治理,构建数据标准体系,推动企业由业务驱动向数据驱动敏捷型组织转变;行业率先推行GMS产业互联平台,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专业定制服务,打通上下游数据接口,通过联合生产、联合设计、联合经营的方式开创融合发展新模式。公司将自身的数字化能力沉淀为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对外持续输出,孵化金恒科技、金宇智能、鑫智链等多家子公司,向钢铁、矿山、环保等20余个行业进行数智化输出和服务。目前,公司已打造了1个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个国家级5G工厂、2个省级智能工厂、2个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7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公司“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先后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首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数字领航”企业方向)、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等。

公司梳理与总结数字化转型第一阶段“一切业务数字化”转型成果,与头部企业对标找差,进一步明晰了公司数字化转型未来方向,开启“一切数字业务化”转型第二阶段,明确了以数据资产和人工智能为重要着力点,加速构建数据驱动与智能驱动的企业智慧生命体。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持续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创新体系建设、重大创新项目攻关、质量体系建设与运行、国内及国际认证、PCT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字化研发能力。公司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传统产业升链、优势产业强链、新兴产业延链,夯实新质生产力基础,以人工智能和数据资产为着力点,稳步推进“一切数字业务化”转型第二阶段,持续助力打造数据驱动与智能驱动的企业智慧生命体。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多渠道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1、提升自愿性披露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坚守“真实、及时、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持续提升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一是增强信息披露可读性,图文并茂方式在半年报、年报里披露公司经营情况,可持续发展报告升级全文彩页设计版。二是推进信息披露价值化,针对日常投资者调研及电话咨询较多的行业情况、公司产品结构与下游应用领域等共性询问,通过定期报告进行自愿性披露,重视信息披露内容的有效性。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司业务概要”中从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基本面维度,介绍全球钢铁行业及国内钢铁行业运行情况,重点对影响行业的相关政策、产销情况、经营业绩详细描述,并结合图表列示主要原燃料、钢材产品价格变化情况;为了帮助投资者更好理解公司及产品结构情况,公司持续自愿披露钢材产品分下游应用行业(领域)情况及产品竞争力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了解渠道。此外,公司自200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书”。其中,2019年度起主动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的GRI标准,从ESG理念的角度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书”,向社会展示公司在环境保护、公司治理、社会责任方面的成果。2021年度,公司将“社会责任报告书”变更为“可持续发展报告”,更多维度更全面披露公司在环境保护、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成果。

2024年,公司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在合规基础上推动信息披露价值化,进一步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持续编制和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

2、多举措传递投资价值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公司官网、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问答等多种方式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以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内容,持续优化客户服务,加强投资者沟通。同时,公司主动拉近与投资者之间的距离,常态化面向全行业研究员及投资者召开定期业绩说明会、路演、反路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增信释疑,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赢得市场与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2023年,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邀请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和投资者进行线上线下多类型沟通,会议沟通交流涉及对行业的预测、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内容,实现了中小投资者全覆盖的目标,积极主动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并配套公告说明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以及“云参观”视频,让投资人线上走进公司;同时通过“一图看懂”形式生动展示公司生产经营成果、财务表现等主要信息,让投资者更直观了解公司。全新打造的南钢股份官网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着力展现“绿色、智慧、人文、高科技”的南钢发展新特征,打造“好产品、好服务、好公司”品牌形象。新版官网从“用户视角”出发,设立投资者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板块,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以及绿色低碳相关内容;对“走进南钢”等栏目进行优化创新,设有钢铁材料、新兴产业板块,采用视频、图文的形式从“钢铁是这样练成的”到公司先进钢铁材料,到新兴产业链,进行全面详细的展示;系统梳理“产品与服务”,更新企业主要产品销售网络,匹配对口销售人员;官网“媒体中心”中行业新闻、公司新闻及时更新,投资者可以了解到行业相关最新资讯;“公司公告”专栏发布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并及时更新;“报告与政策”专栏发布公司治理相关政策,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平等、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维护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丰富宣传途径和交流形式,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关心投资者的切身感受,助力公司打造开放、透明的资本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五、积极践行ESG,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推动绿色低碳友好发展

公司保持绿色低碳战略定力,针对气候变化等重要挑战,聚焦绿色产品创新、绿色用能、低碳技术、工艺降碳、结构降碳、能效攻关、清洁物流、智慧新能源等,争做全球绿色钢铁先行者。公司确立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打造“碳十条”行动纲要和六条技术路线,并重点构建“N-ZERO”零碳三大体系。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已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物流”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全工序、全流程超低排放;获评“江苏省长流程钢铁行业首家环保绩效A级企业”。

2023年,公司成立低碳与能源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公司低碳与能源工作。在创新绿色产品方面,研发高强/超高强钢(轻量化)、高等级耐磨钢(长寿命)、功能性材料(耐火、复合等)、耐腐蚀钢(环境友好)等高端品种,聚力国家重点清洁能源领域,助力国家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公司新能源用钢(风电、核电及水电用钢)销量约60余万吨,同比增加超过30%。超低温用镍系钢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领跑,销量同比增长超过80%。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通过外购绿电,建设光伏发电机组,建设储能系统、风力发电项目等,促进绿色能源应用迈上新台阶。公司自发电占比达到56%,创公司历史纪录。

2、坚持履责于行融合发展

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南钢股份深入调研,制定了详细的定点帮扶计划,通过捐资助学、医疗援助、消费助农等方式为定点帮扶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赋能。自2018年以来连续6年开展“星光合伙人”全国乡村医生健康帮扶项目。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帮扶贵州习水县、新疆吉木乃县等15个偏远地区,助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深层次产城融合,打造江边生态湿地园等一批景点,助推“工业+旅游”融合发展。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决策权限及程序运作,已经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涵盖经营管理环节的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完成了《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保障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其中,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三名委员全部由独立董事出任,推动了独董履职与企业内部控制流程的有效融合,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保障内部监督落到实处。

2023年年报期间,公司根据年报工作安排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落实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传达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财务方面、规范运作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同时,借助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会议促进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初审意见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挥会计专业监督作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4年,公司将持续把ESG可持续发展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战略推进,不断强化ESG管治水平,建立与利益相关方常态化的沟通机制。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公司将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基础,以规范为核心,全面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对标一流央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致力于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探索与优化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履职实践,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效能。完善独立董事、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监事会等构成的内部监督体系,对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的制衡。

六、深化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建立以价值贡献为导向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按年度进行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签订绩效计划书,承接公司目标任务,促使其在决策时更加专注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充分调动和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力。

2024年,公司将持续跟进监管政策变化,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交流,及时向公司董监高培训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处罚案例、市场动态等信息,强化树立合规意识。通过组织“关键少数”培训证券监管履职“红线”、重大事项报告及日常监督等方式确保监管政策在公司内部得到有效执行,推动公司董监高履职。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控部门构建多层级多维度监督体系,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继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坚持科创引领,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并以稳健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持续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打造受投资者尊重和喜爱的一流上市公司,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维护市场稳定和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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