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66,168,01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481,214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慕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及通讯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邹天天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4、5、6、7、8、9、10、13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7:关联股东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陈慕琳、钟鸣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8:关联股东吴斌、叶长发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陈焕春、陈慕琳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陈焕春、金梅林、陈慕琳、钟鸣进行了回避表决;

4、议案6,7,9,10,11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王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19元/股。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527,072.4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168,016减少至466,128,05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66,168,016元减少至466,128,056元(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可按如下要求向公司申报:

(一)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债权文件和相关凭证。

2、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地址: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起45天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邹天天、彭雄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传真:027-81322905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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