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进展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3-133)。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通过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2024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行(以下简称“江阴农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止。2024年4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光电”)与江阴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9,5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包含上述担保,公司通过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4.83亿元,不超过《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公司的担保额度8亿元。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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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4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与江阴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9,5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90.64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65.66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35.98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50.63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15.03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29.66%,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85%。另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3亿元。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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