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0日 06:49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59 公司简称:大龙地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0,792,557.87元,截至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12,779,159.16元。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业务和建筑施工业务。

房地产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经营模式为房产开发型,即房地产项目开发和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生产+销售),主要以住宅和商业为主。

建筑施工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经营模式为施工合同模式,主要以房屋建设为主。

关于所处行业情况详见本摘要第三节“重要事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政策环境情况:

2023年,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下滑减缓趋势。中央政策力度前稳后松,政策力度逐渐转向“托举并用”,需求端:降首付、降利率、认房不认贷、放松限购、带押过户、延期置换退税等政策接连落地,支持居民按揭购房,助力购房需求释放;供给端:续期“金融16条”、“三个不低于”、“房企白名单”、一视同仁支持融资等保主体措施相继落地,以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地方政策松绑加力提速,273省市622次政策松绑,从三四线到核心一二线反向传导。但政策影响周期较短、居民收入预期弱、房价下跌预期仍在等因素依然制约着市场修复节奏,新房市场调整态势未改,核心城市政策效果持续性不足。

市场环境情况:

2023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开发经历了开发投资的下跌和销售面积的减少,新开工面积大幅缩水,房屋竣工面积则有所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2022年下降9.6%,其中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9.3%。

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38,36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89,884万平方米,下降7.7%。房屋新开工面积95,376万平方米,下降20.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69,286万平方米,下降20.9%。房屋竣工面积99,831万平方米,增长17.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2,433万平方米,增长17.2%。

报告期内,市场销售额同比降低,待售房源增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1,73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8.2%。商品房销售额116,622亿元,下降6.5%,其中住宅销售额102,990亿元,下降6%。2023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7,29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22.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进一步减少。全年到位资金127,459亿元,比上年下降13.6%。其中,国内贷款15,595亿元,下降9.9%;利用外资47亿元,下降39.1%;自筹资金41,989亿元,下降19.1%;定金及预收款43,202亿元,下降11.9%;个人按揭贷款21,489亿元,下降9.1%。

1.2 公司经营回顾

2023年,公司董事会持续推动公司稳步发展,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及全体职工克服困难、努力奋斗,积极推动储备项目开工建设,促进在售项目销售,各项工作开展平稳有序。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在建项目1项,在建总建筑面积54,390.53平方米,年度累计投资金额为6,955.2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9,624.45万元,销售面积7,062.70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10,602.85万元,结转面积8,148.96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294.74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类重要在施项目4项,在施面积40.51万平方米,竣工项目52项,竣工面积21.90万平方米,新签约项目36项,签约金额18,441.11万元。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评价工作,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按时完成内控自评和内控审计工作,使内控建设工作常态化。

1.3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927.20万元,比上年同期86,774.92万元下降18.26%;利润总额-30,314.18万元,较上年同期-15,489.86万元下降95.70%;实现净利润-32,860.68万元,较上年同期-19,281.73万元下降70.4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3,079.26万元,较上年同期-17,239.77万元下降9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694.40万元,同比下降77.8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4.71亿元,较年初41.62亿元减少6.91亿元;负债总额14.67亿元,较年初18.30亿元减少3.63亿元;净资产20.03亿元,较年初23.32亿元减少3.29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9.27亿元,较年初22.57亿元减少3.3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2.28%,较年初下降1.70个百分点。

1.4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和建筑施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所在区域行业情况及所处市场地位情况如下:

(1)房地产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顺义、广东中山以及内蒙古满洲里三块区域。

顺义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数据显示,2023年,顺义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0.3%;商品房销售面积11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9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7%。商品房销售额393.6亿元,同比增长5.4%。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区域销售项目2项(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1项),可供出售面积57,669.9平方米,实际销售面积(含预售)310.34平方米,占该区域销售总面积的0.03%,销售金额(含预售)1,499.88万元,结转收入金额1,376.04万元。

中山地区数据显示,2023年,中山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5.9%。商品房销售面积为464.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3%,商品房销售额为536.5亿元,同比下降4.6%。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山区域销售项目2项,可供出售面积95,002.55平方米,实际销售面积(含预售)6,522.05平方米,占该区域销售总面积的0.14%;销售金额(含预售)8,054.19万元,占该区域销售总额的0.15%,结转收入金额9,159.78万元。

满洲里地区属于旅游城市,且前期开发库存体量较大,当地市场较为低迷。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区域销售项目1项,项目销售进展缓慢。公司在该地区市场不具备比较优势。

(注:上述区域数据来源于所属地区国土或统计机构,公司无法取得满洲里地区的可靠数据,为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仅对该地区情况予以文字描述。)

(2)建筑施工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主要集中在顺义周边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凭借过硬的施工质量和良好的企业信用,在顺义地区拥有较好的口碑。

报告期内,顺义地区建筑业总产值500.4亿元,大龙顺发实现产值5.81亿元,占总产值的1.2%。

1)大龙顺发主要业务模式为施工合同模式,未完工项目数量为19个,未完工项目合同总金额239,626.38万元。

2)按细分行业近三年收入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情况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近三年施工项目细分行业均为房屋建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要供应商及2023年度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顺发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10,234.06万元,占年度采购金额的41.82%。

4)公司报告期内质量控制体系情况

公司根据多年建筑施工项目的经验,建立了一套专业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项目运作体系。为加强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控制项目质量,公司通过制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施工方案编制纲要》、《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工程和采购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土地及各类手续的办理、工程招标、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做出详细规定,能够有效确保所括建筑工程施工各项工程高质量、高效率运行。

5)公司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国家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能得到遵守,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每月由安全操作、安全培训、安全自查(包括记录)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将重要情况在会议上提出整改意见,发挥互相督促的作用。同时,在不同阶段组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环节进行整改,从而逐步减少安全隐患,减少可预防事故发生。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良好。

1.5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9,624.45万元,销售面积7,062.70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10,602.85万元,结转面积8,148.96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294.74平方米。

(4)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可出租总面积为148,832.63平方米,已出租总面积为22,188.01平方米,出租率为14.91%,取得租金总收入1,680.39万元,每平方米月平均租金为63.11元。具体出租面积及出租率情况如下: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6 报告期内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36(个),金额18,441.1万元人民币。

(5)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240,563.43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937.05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135,724.92万元人民币。

(6)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建筑施工类债权融资。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最近五年债权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7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格局和趋势

当前阶段,房地产行业困难与希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市场低迷、债务危机等情况仍未得到根本上的改善,生存依旧是房地产企业面临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各部门积极响应,陆续出台一系列调整优化政策措施。与此同时,各地在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方向指引下,纷纷围绕实际情况,推陈出新提升房地产政策精准度。可以预见,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重要举措将在对冲房地产行业的下滑中发挥积极作用。

短期来看,房地产行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策环境持续向好。通过调整限购、限售等政策,降低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手段,减轻购房者负担,进一步激活市场需求。

二是投资增速放缓。面对融资难、债务压力大、库存去化低等实际情况,企业资金压力较大,自身新增投资意愿显著下降。

三是土地价格呈现出稳中有降的趋势。土地市场正在逐步回归理性,企业拿地更加谨慎。

从长期角度看,房地产行业聚焦在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多元化住房供应。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人口增长,传统房地产市场可能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因此,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共享经济等多元化住房供应将成为趋势。

二是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房地产行业将更加注重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智能化的发展可以提高房地产项目的品质和效率,而绿色化的发展则有助于提高房地产项目的环保性能和可持续性。

三是区域化和专业化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房地产行业将更加区域化和专业化。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对房地产的需求将更加专业化,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发和服务。

四是社区化和共享化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区意识的加强,房地产行业将更加注重社区化和共享化发展。房地产项目将更加注重社区服务和共享设施的建设,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深耕北京市顺义区和广东省中山市两个区域。顺义区是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中山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位置中心。公司将借助两个区域各自具有的优势,积极研究区域发展机遇,主动顺应市场需求,利用已经形成的市场基础,发挥自身在信誉、品牌、管理、质量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关注上述两个区域周边市场情况,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京津冀一体化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宏观战略,经过审慎判断后择机争取获得资源和项目储备。

(3)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持续推动获取、建设、销售等重点环节,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改革创新促进公司发展,为实现全体股东的投资价值努力奋斗。

1.加强在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从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加快项目推进进度,使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开发建设。

2.加快销售项目回款速度。顺义地区胡各庄限价房项目要积极与住房保障部门对接,加快办理销售手续。中山地区要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创新渠道促进销售,加快回款速度。满洲里地区继续发掘当地销售潜力,积极促进项目销售。

3.适时增加项目储备。密切关注京津冀地区和广东中山两个区域的土地市场情况,根据公司实际,适时参与土地竞拍,进一步增加项目储备。

4.拓展建筑施工业务。借助多年来深耕顺义市场所形成的施工质量口碑和良好企业信誉,加大业务开拓力度。

(4)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风险

长期存在的房地产供求矛盾以及房地产宏观政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政策趋势的研判,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2)融资风险

公司规模不大,可选择的融资方式不多。结合行业当前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通过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拓展融资渠道等多种措施,为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文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4-01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李文江先生、杨祥方先生、张洪涛先生、彭泽海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李金通先生、孙志强先生、张小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公正,定价依据透明、合理,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需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4-00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尽责,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实际,拟对公司制度作如下补充及修订。

上述制度中第1项、第2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上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0,792,557.87元,截至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12,779,159.16元。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怀金,202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 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明,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5家。

2、上述人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总额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4年度起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年(2004年-2023年)。在此期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结果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4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至2024年5月14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至第3项和第5项至第10项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4项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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