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0日 06: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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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4-1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原有董事9名,董事徐朋业、刘滋奇辞去了董事职务,目前公司董事7名)。

4.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国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1:关于补选郝杰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2:关于补选石成忠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2024-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2024-13)》。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6.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审议生物质燃料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长陈卫国、董事陈志、武超、侯明华均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生物质燃料销售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5)》。

三、其他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郝杰先生、石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生物质燃料销售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生物质燃料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4-1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一届(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2023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徐朋业先生的辞职申请书,由于个人原因,其本人申请辞去了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兼总经理徐朋业辞职的公告(2023-70)》。

2024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刘滋奇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其本人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刘滋奇先生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刘滋奇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滋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滋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征得本人同意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郝杰先生、石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该议案正式生效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补选董事候选人简介

1.郝杰: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运行巡检;华润电力曹妃甸有限公司副值、主值、专业工程师、值长、技术部助理部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运行部主任工程师;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2.石成忠:男,满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新能源运维公司-集控运行部新能源运维公司集控运行部部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东北大区-燃料部大区燃料部副总经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东北大区-燃料部副部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东北大区-经营策划部部长。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4-1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目前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基础上,拟新增发电供电业务。拟增加以下业务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售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地热开发;新能源电站、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智能微网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等。

二、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情况

根据前述变更经营范围相关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公司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其他内容修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含第十四条修订)。

三、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4-1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物质燃料销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充分发挥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专业物资采购、仓储的规模效应优势,确保兄弟单位冬季生物质燃料供应,保证其供热安全稳定运行,经各方协商一致,2023-2024年采暖期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物资”)向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涌公司”)进行生物质燃料销售。出售生物质燃料约5000吨(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交易金额预计约550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9%,但经测算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交易金额超过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6,848.39万元)的0.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审议生物质燃料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二、出售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南京南街1216号(37门)157号工位;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飏;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成立时间:2020年03月18日;股东: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与公司关系

佳汇物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其他

佳汇物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人(采购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1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朋业;注册资本:87,724.0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城市供热服务(持资质证经营),锅炉安装(持特种设备许可证经营),供暖设备、自有房屋租赁,供暖管道工程施工;成立日期:2005年07月26日;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惠涌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与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惠涌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惠涌公司资产总额101,355.75万元,净资产-81,322.39 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35.57万元,净利润-21,026.8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惠涌公司资产总额为65,018.95万元,净资产9,841.05万元;2023年第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09.87万元,净利润为91,455.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惠涌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生物质销售是根据采购方采暖期内实际供暖运行的需求情况分期分次进行。经协商,结合生物质市场行情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如下:

本次交易价格为总包价格,即出售方负责运输至采购方指定热源厂的价格。

2023-2024年采暖期,公司该项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约550万元。实际购销数量将根据采购方供暖运行实际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交易双方就生物质销售事项已进行前述的约定,但尚未签署协议,后续将按照约定签署销售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1.目的:提升公司采购规模效益,保证兄弟企业供热生物质供给的安全,确保冬季民生供暖平稳运行。

2.必要性:为充分发挥公司物资采购、仓储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规模效益。同时安排由公司完全可控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生物质集中采购及供应,确保兄弟企业供热业务的燃料供应安全,保障冬季居民供暖任务顺利实施,是防范供给风险的必要决策,是保障冬季民生供热安全稳定运营的必要举措。

3.影响:有利于公司增加燃料集中采购规模,促进提升统筹管理效率,同时可扩大公司经营范畴,相应增加收入。

七、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与同一关联人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12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

2.与其他关联人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其他关联人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85.62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5%。

八、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生物质燃料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进行生物质销售,一是基于响应国家应用清洁能源的号召,提升供热环保排放水平的大背景下,为满足兄弟单位生物质清洁能源锅炉对燃料的需求,保障冬季供暖供给安全;二是基于发挥公司在物资采购、仓储方面的协同能力,实现规模效益而展开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在遵照市场价格前提下根据实际服务项目成本确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4-1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的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含两种途径)等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和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5.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2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的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4年5月7-8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出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87

邮 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

注:(1)提案 1.00-4.00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提案5.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的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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