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0日 06: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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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东鹏控股是国内领先的瓷砖/岩板、卫浴产品专业制造和品牌头部企业之一,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整体家居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生产销售瓷砖、岩板、卫浴(卫生陶瓷和卫浴产品)、集成墙板、辅材(防水、瓷砖胶、美缝剂)、生态新材和整装家居等产品和服务,为用户提供装修一站式多品类硬装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同时通过东鹏“超会搭”空间设计和墙地“装到家”交付一站式服务,实现产品+交付+服务全链条创新升级,为消费者解决一站式空间交付方案,满足客户对品质、效率和服务的多重追求。

公司以“融合科技艺术,缔造美好人居,让中国陶瓷受世界尊敬”为企业使命,秉承“以此为生,精于此道”的企业精神,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健康绿色家居建材产品。公司持续推出降醛、抗菌、防滑等健康瓷砖/岩板、墙面岩板、石墨烯智暖岩板、免烧生态石、装配式卫浴等创新性、个性化和低碳绿色产品,以及干法制粉等创新生产工艺,引领行业转型和进步。东鹏坚持技术创新,累计投入建设了各类创新平台33个,是获得专利数量最多的建陶企业(截至报告期末,拥有各类型有效专利1578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358项),参与起草多达124项瓷砖及卫浴产品标准。

(二)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瓷砖/岩板和卫浴产品,其中瓷砖产品以有釉砖和无釉砖为主。有釉砖主要包括抛釉砖、仿古砖和瓷片,无釉砖主要产品为抛光砖。卫浴产品系列包括卫生陶瓷和卫浴产品,其中卫生陶瓷主要包括智能马桶、洗手盆等,卫浴产品包括浴室柜、淋浴房、浴缸、龙头五金等。公司持续创新,在行业内率先推出尊石岩板和石墨烯智暖岩板等陶瓷新品,以及纳米涂层、抗菌釉技术系列卫浴产品。

公司拥有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瓷砖、卫浴产品经销商体系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省地市级市,并累计出口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国内外数百万计的家庭和用户。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商用客户铁三角服务机制,全方位保障产品交付和服务质量。凭借领先的产品品质、项目解决方案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的产品较多应用于高端项目和地标建筑,如北京奥运会、冬奥会的多个场馆,北京国家大剧院、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雄安高铁站等。此外,公司还与国内头部房地产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虽然地产建材行业景气度依然较低,家居建材行业结构性调整明显,头部品牌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东鹏坚持以品质、创新和绿色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低碳战略行动,打造1+N多品类产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品牌渠道优势,深耕零售和优质工程,提升全价值链效率和效能,深入推进精益运营、降本增效,推动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构建空间化销售能力。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毛利率等均实现逆势增长,其中,营业收入77.73亿元,同比增长1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亿元,同比增长256.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6亿元,同比增长324.55%;毛利率32.02%,同比提升2.28个百分点。

公司不断优化产品和渠道结构,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和大规格岩板产品收入占比持续提升至25.55%,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大零售渠道稳定优化,零售渠道业绩占比达71%,为公司盈利和现金流保驾护航。公司加强精益管理、降本增效,瓷砖单位销售成本同比下降11.1%,销售、管理费用占比下降5.09个百分点,存货周转天数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加快,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8.18天和11.24天。

2023年,东鹏成为国内首个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的建陶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行业首家企业发布ESG报告,布局绿建未来,荣获“COP28应对气候变化-中国碳路者先锋企业”“上市公司ESG典范企业奖”“中国ESG最佳实践企业奖”等奖项。东鹏成功举办“1+N绿建解决方案发布会”,以绿色低碳为导向,以1+N绿建解决方案为抓手,构筑东鹏绿建发展战略。2023年,东鹏获得的荣誉奖项还有“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建材与家居行业专利奖金奖”“全球瓷砖企业30强”“中国轻工业陶瓷行业十强”“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广东高价值商标品牌”“广东企业500强”“先进制造业十强企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等,并连续十七届荣登“中国品牌价值500强”,连续九届上榜“中国建筑陶瓷行业标志性品牌”,入选“央国资房企优选供应商”。

东鹏以“万象自在”为主题发布全新升级的品牌产品战略,先后推出尊石2.0系列、大地系列、原木系列新品岩板。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突破现代科技与人文艺术的边界,遵循“自然”和“质感”的精神匠造,以一砖一瓷引领家居美学潮流,打造包罗万象、自在从容的美好空间。东鹏“装到家”品牌全面焕新升级,贴近用户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实现产品+交付+服务全链条创新升级,并成立行业首家成品交付品质研究和产业工人孵化基地--东鹏装到家服务研究院。

DP LAB(东鹏创新实验室)推出RE:THE 2ND MINE长期计划,通过建筑、艺术、材料等跨学科探讨,探索固废循环、城市工业与城市更新的创新实践。东鹏亮相第18届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中国国家馆展览,为中国国家馆提供了户外景观绿色创新材料和解决方案,向大众展示城市人居空间设计新形态,向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新明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何颖、邵钰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等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甘清仁、殷素红、路晓燕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本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72,762,529.53元,同比增长1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0,432,999.09元,同比增长256.6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20,432,999.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7,796,637.37元,母公司202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46,429,912.6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173,000,000股,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018,842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47,094,347.40元(含税)。

若自本公告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同意结论的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2.40万份。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9人调整为183人。

由于公司未能完全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均不得行权,公司决定注销18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70万份。

上述两项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043.10万份,授予总量由1,843.80万份调整为800.70万份。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律师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法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包建永、钟保民董事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拟于202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6、律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涉及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测试,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209,845,067.3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对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为: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金融资产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023年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05,604,895.0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2023年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由于公司工程业务地产客户恒大系企业(以下简称“恒大”)、华夏幸福系企业(以下简称“华夏幸福”)、蓝光系企业(以下简称“蓝光”)、荣盛系企业(以下简称“荣盛”)、世茂系企业(以下简称“世茂”)、中南系企业(以下简称“中南”)、融创系企业(以下简称“融创”)、金科系企业(以下简称“金科”)、阳光城系企业(以下简称“阳光城”)、泰禾系企业(以下简称“泰禾”)、奥园系企业(以下简称“奥园”)、富力系企业(以下简称“富力”)、碧桂园系企业(以下简称“碧桂园”)等房地产行业客户报告期内出现债务违约,故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债权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除对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单项资产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公司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组别。2023年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金额为26,779,825.01元。

(二)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方法为: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640,776.26元,主要是由于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的市场价格较低,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公司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确认方法为:

2023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653,167.44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部分设备计划处置,预期未来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2023年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5,526,498.35元,主要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2023年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419,730.24元,主要系参股的联营企业苏州爱蜂巢经营不善,投资确定无法回收,对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导致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09,845,067.36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所列激励对象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9.09元/股调整为8.89元/股。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由239人调整为209人;同意注销20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29.20万份。

8、2023年5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6,212,000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原因不再续约、退休等,自不再与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合计26人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2.40万份,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9人调整为183人。

(二)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行权条件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10%,由于公司未能完全满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均不得行权,公司决定注销18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70万份。

上述两项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043.10万份,授予总量(剔除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后)由1,843.80万份调整为800.70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26名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该部分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35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14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96,739,011.33元后,实际收到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526,310,988.67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8,180,662.44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660.93元,自募集资金到账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累计使用人民币402,484,001.5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89,629,545.44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1,320,551.05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2,656.8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除上述存款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20,432,999.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7,796,637.37元,母公司202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46,429,912.6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173,000,000股,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018,842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47,094,347.40元(含税)。

若自本公告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该方案充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未来业绩增长预期、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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