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0日 06: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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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7,253,0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资源投入,在研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转化经验,与此同时,不断革新研发机制,在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同时,也注重研发效率和效益的优化。在产品开发和推广过程中,与大量优质客户和设备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坚持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以及市场应用为导向。公司磷酸铁锂产品特点如下:

1、高能量密度:通过前驱体颗粒状形貌的控制,以及级配理论的应用,产品压实密度不断提高,再结合低杂质含量和高铁磷比前驱体的技术优势,产品比容量高,使产品能量密度持续提高;

2、高稳定性:公司团队有深厚的正极材料行业质量管控经验,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和改进,以及新的管理理念的引入和消化吸收,使产品的稳定性控制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

3、高性价比:公司通过工艺的优化、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在有竞争力优势区域进行基地布局,物流成本的控制,在产品性能提升的同时,控制生产成本,提高性价比;

4、长循环寿命:公司产品在原有一次粒径均匀、结晶度高等技术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碳包覆工艺和进一步控制颗粒一次粒径分布,使得产品内阻低,产品循环性能优异;

5、低温性能优异: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小颗粒的设计以极大提升产品的低温性能,此外,在此基础上,公司也在低温型产品上做了重点研发,通过体相掺杂和碳包覆,大大提升了材料的电导率,成功研发出了满足低温条件应用的磷酸铁锂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9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陆怡皓先生。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253,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6,531,783.2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5,767.10万元,同比减少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062.93万元,同比下降47.4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八)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戴静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拟定的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对董事2023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

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在公司的分工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董事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予以发放。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维持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及戴静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予以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准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委员谭新乔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委员谭新乔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谭新乔、赵怀球、汪咏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成立有关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新加坡设立投资公司,并由投资公司在西班牙设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合人民币9.82亿元(约合欧元1.29亿元,按照2024年4月17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5973折算,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成立有关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通过《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广州期货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和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戴静女士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2024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公司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其余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0日、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3、14、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被征集人应当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钟超凡、夏云峰、戴静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悠怡、何美萱

电 话:0731-58270060

传 真:0731-58270078

邮 箱:dsh@hunanyuneng.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58”;投票简称为“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说明: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包销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313,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77元,共计募集资金449,997.4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830.0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2,167.3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2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318.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28,84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2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裕能”)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公司、子公司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裕能”)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金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湖南裕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湖南裕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湖南裕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贵州裕能年产15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项目、贵州裕能磷矿石全量化利用年产10万吨磷酸铁、15万吨磷酸铁锂及配套磷酸生产线项目-其中年产7.5万吨磷酸铁锂部分、贵州裕能磷矿石全量化利用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新型能源材料)生产线项目-其中磷酸铁部分本期陆续投产,效益尚未完全释放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3年,公司开展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使用保证金余额为361.8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信息隔离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4、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预计2024年度及2025年1-5月期间将与关联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及其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湘潭电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27,045.00万元,2025年1-5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0,012.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比亚迪、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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