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7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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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1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净利润277,237,497.6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86,170,608.94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249,291,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94,730,801.54元人民币(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合并2023年中期分红金额24,977,218.30元,合计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18%。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天健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共计人民币130万元,2024年年度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3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2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3.85%。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1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2元,共计募集资金561,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3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2,194,002.7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805,99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0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3年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本公司获准:(1)向钱金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120万股、向钱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0万股购买相关资产;(2)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0万元。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向钱金祥、钱犇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13.74元,合计发行金额46,166.40万元。上述股份发行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01号)。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882,18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2元,共计募集资金234,999,987.36元,坐扣承销和财务顾问费10,6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24,399,987.36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30,964.71元(含增值税),加上财务顾问费5,300,000.00元(含增值税)和发行费用的可抵扣进项税332,467.9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9,401,4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05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有5,000.00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单独核算效益。

2.2023年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为“支付收购无锡开祥公司现金对价”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核准,本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向钱犇、钱金祥收购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开祥公司)100.00%股权。

2023年2月15日,无锡开祥公司股权变更事宜已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02853108-5)登字〔2023〕第 02150024号)。本次变更后,本公司直接持有无锡开祥公司100.00%的股权。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

无锡开祥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清洁电镀设备、环保电镀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处理(镀铬、镀金、镀银、镀镍)。无锡开祥公司2023年末、2022年末和2021年末末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2022年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效益贡献情况

无锡开祥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78,129,807.71元,2022年实现净利润80,997,491.36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90,863,191.01元。

(四)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本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盈利预测。无锡开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2.33万元,超过承诺数1,243.3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5.90%。。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1月30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投资完毕并全部结项,公司将17.45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0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结余情况。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9月30日,鉴于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将136.12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59%)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结余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23,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2,940.15万元

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2020年-2023年承诺效益分别为-456.12万元、214.93万元、439.61万元和1,085.79万元,2024年及以后承诺效益1,036.99万元

[注2]: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2017年-2022年承诺效益分别为 -787.04万元、1,305.64万元、-2,492.78万元、 5,226.01万元、5,262.44万元和5,400.03万元,2023年及以后承诺效益5,458.99万元

[注3]: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2019年-2025年承诺效益分别为-606.21万元、1,392.46万元、-1,759.17万元、5,086.25万元、5,086.25万元、 5,116.83万元、5,167.81万元,2026年及以后承诺效益5,188.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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