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7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04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04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博书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04月10日(星期三)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5人,代表的股份数为150,969,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91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的股份数为147,615,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38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的股份数为3,354,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31%。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的股份数为3,588,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的股份数为233,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的股份数为3,354,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3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 务所李聪律师、姚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1.00、议案12.00、议案13.00 均为逐项表决议案,且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81,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75%;反对703,8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157%;反对703,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154%;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73,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26%;反对711,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11%;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1,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095%;反对711,2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217%;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81,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75%;反对703,8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157%;反对703,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154%;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78,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9%;反对70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8%;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6,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488%;反对706,2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823%;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76,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42%;反对708,8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95%;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764%;反对708,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548%;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66,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703,8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4,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46%;反对703,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78,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9%;反对70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8%;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6,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488%;反对706,2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823%;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78,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9%;反对706,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8%;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6,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488%;反对706,2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823%;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63,5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59%;反对721,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8%;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1,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280%;反对721,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031%;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163,5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59%;反对721,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8%;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1,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280%;反对721,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031%;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8%。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1.01 《选举高博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87,4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5,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0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高博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刘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15,4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刘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陶春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15,4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陶春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选举王国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15,4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王国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 《选举姚伯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15,4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姚伯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 《选举邵小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35,5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8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6%。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邵小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高博书先生、刘亮先生、陶春晖先生、王国庆先生、姚伯玉先生及邵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中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查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 《选举党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15,39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14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党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贾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51,39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9,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17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贾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邱桂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35,39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1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邱桂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党琳女士、贾萍女士、邱桂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3.01 《选举王银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15,3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7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14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王银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 《选举侯亚超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59,3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7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40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侯亚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王银军先生、侯亚超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天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巨铭先生、刘遐先生、党琳女士分别在会上做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李聪律师、姚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6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鉴于时间紧张,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在股东大会会议后,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邵小军先生、王国庆先生,独立董事党琳女士、贾萍女士、邱桂根先生通讯参会)。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高博书先生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董事会同意选举高博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高博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董事会同意选举陶春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陶春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高博书(主任委员)、刘亮、党琳、王国庆

审计委员会:贾萍(主任委员)、党琳、高博书

提名委员会:邱桂根(主任委员)、贾萍、姚伯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党琳(主任委员)、邱桂根、陶春晖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刘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陶春晖先生、周进军先生、张收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钱晓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陶春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春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进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进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收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收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且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钱晓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钱晓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钱晓利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多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钱晓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6日

1、高博书先生: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至2021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东海证券、中航证券以及大通证券投行部业务董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高博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4,432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150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博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22年04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2年4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一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刘亮先生: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甘肃省食用菌协会副会长等;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自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绥中县食品公司财务科长、锦州中百绥中连锁店财务主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业务董事、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截至本公告日,刘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5,715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150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22年04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2年4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一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陶春晖先生:男,1987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9月起担任天水众兴爱心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曾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陶春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30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陶春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王国庆先生:男,199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销售与品牌建设部副经理。自2016年07月至今主要负责产品销售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王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姚伯玉先生:男,1992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物料保障部部门负责人。曾担任公司海外事业部专员、董事长秘书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姚伯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伯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邵小军先生:男,1987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子公司安徽众兴行政副经理。曾任公司设备保障部部长、公司党工企责部部长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邵小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51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小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党琳女士:女,1975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汇业 (兰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为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业务部执业律师。截至本公告日,党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党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贾萍女士:女,1966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酒钢宏兴独立董事,曾任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总经理等,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中心专职外部董事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贾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贾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9、邱桂根先生:男,1951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研究员级),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省富硒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西天和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顾问。曾任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应用微生物所副所长,东莞香市生物科技有公司总经理,江西天和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邱桂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桂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0、周进军先生:男,1970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天水市食品公司天肴肉制品厂厂长,天肴肉制品厂改制为天水市嘉亿食品有限公司后至今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自2011年加入公司至今,主要参与并负责公司双孢菇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周进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462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30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进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1、李敏先生:男,198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职称,西安交通大学MBA(在读);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公司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李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30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钱晓利女士:女,198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及绩效专员,证券与投资部信息披露专员、证券与投资部证券事务助理等。2016年12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0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与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钱晓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47.5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晓利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22年04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2年4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一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钱晓利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8-2851611

传 真:0938-2855051

电子邮箱:gstszxjy@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邮 编:741030

13、张收福先生:男,1975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荣获“天水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天水土特产品公司办公室业务主管;2012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综合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22年起负责公司金针菇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张收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4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6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收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4、胡多勇先生:男,1970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与督察部负责人。曾任天水长城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胡多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2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胡多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鉴于时间紧张,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在股东大会会议后,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监事侯亚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张天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张天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张天荣先生简历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16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 03月2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0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高博书先生、刘亮先生、陶春晖先生、王国庆先生、姚伯玉先生、邵小军先生。

2、独立董事: 党琳女士、贾萍女士、邱桂根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中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高博书(主任委员)、党琳、刘亮、王国庆

审计委员会:贾萍(主任委员)、党琳、高博书

提名委员会:邱桂根(主任委员)、贾萍、姚伯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党琳(主任委员)、邱桂根、陶春晖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张天荣

2、非职工代表监事:王银军、侯亚超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刘亮先生

2、副总经理:陶春晖先生

3、副总经理:周进军先生

4、副总经理:张收福先生

5、财务总监:李敏先生

6、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钱晓利女士

联系电话:0938-2851611

传 真:0938-2855051

电子邮箱:gstszxjy@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邮 编:741030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四、公司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多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胡多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巨铭先生、刘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巨铭先生、刘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同时因任期届满,张宇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宇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1万股。

2、因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赵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赵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40,000股。赵波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对其持有股份进行管理。

3、因任期届满,袁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袁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74,679股,袁斌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对其持有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6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