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3日 04:04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3 公司简称:东百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4,793,849.84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商业零售行业

1.商业零售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5万亿元,同比增长7.2%,消费行业总体复苏趋势较为平稳,消费信心仍有进一步释放的潜力。按零售业态分,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百货店、便利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8%、7.5%、4.9%、4.5%,超市零售额比上年下降0.4%,百货业态受益线下消费场景复苏而实现恢复性增长。

面对新的经济周期与消费环境,国内理性消费主义崛起,居民更偏好高性价比商品,根据德勤报告,“我买的都是我真实需要的东西”、“我乐于寻找性价比最高的品牌和产品”分别被41%和36%的消费者列为最符合的三项消费观念之一。同时,随着新一代消费群体崛起,消费者越来越重视消费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消费品质,更多关注商品的个性化特征、情感附加、文化内涵等,渴望从中获取情绪价值和能量,服务消费需求上升。

另外,2023年3月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发文指出,研究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将消费类基础设施纳入REITs试点,明确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城乡商业网点项目、社区商业项目。短期来看,政策可以助力拥有优质零售资产的企业通过发行消费类基础设施REITs的方式盘活资产;从长期来看,消费类公募REITs的收益与分红率的强相关,对资产的专业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推动市场追求高质量的运营管理能力来提升资产吸引力。

2.仓储物流行业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52.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增速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物流需求规模持续恢复向好,增速稳步回升。2023年12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3.5%,全年走出波动的复苏曲线,物流业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2023年,全国经济恢复向好,消费市场持续修复,物流需求逐步释放,高标仓市场租赁活动表现分化。据仲量联行报告显示,在仲量联行定期追踪的24个主要物流市场中,2023年高标仓全年共录得净吸纳量732万平方米,较2022年同比增长48%,但仍低于全年新增供应量。不同区域仓储物流市场表现分化,其中,在华南地区,跨境电商平台的需求在华南地区持续放量,正抢筹优质仓储资源,高标仓市场需求旺盛;在长三角地区,由于电商、第三方物流及制造业需求,高标仓租赁市场整体表现平缓;部分城市由于新增供应量较大,需求处于逐步复苏阶段,高标仓租赁市场承受一定压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专注于现代生活消费和物流领域的基础设施提供商和运营商,以“商业零售+仓储物流”为双轮驱动战略,致力于满足商业的消费场景和物流的仓储场景中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的需要。

1.商业零售

东百商业坚持围绕公司商业零售的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以“精心服务每一位消费者的品质生活”为使命,通过项目创新调改、数字化升级、精细化运营、全时全域销售,不断赋能商业。目前主要业态包括百货、购物中心、文商旅综合体、线上业务等,经营模式包括自营、联营和租赁。

百货业态:是以时尚潮流类商品销售为主,融合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项目和设施的综合零售业态。门店位置一般在城市或区域商业中心,经营品类包括国际一线化妆品、时尚服装服饰、珠宝首饰、家具用品、儿童用品等。经营模式以自营、联营为主。近年来,公司在提升商品力和运营力的基础上,融合购物中心的体验优势和街区的休闲生活场景,打造了以“东百中心”为标杆的“多元化购物空间”业态,以丰富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全新的场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超预期的购物体验。

购物中心业态:是由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或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服务的商业综合体。门店位置可在城市或区域商业中心、城市边缘地区的交通要道附近。经营品类包括时尚类商品、各种专业店、专卖店、食品店、杂品店以及各种文化教育和服务娱乐设施等。经营模式以租赁为主。公司根据区位特点,打造了亲子公园、社区配套、运动生活等不同主题的购物中心业务产品线,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消费者差异化需求。近年来,东百商业聚焦模式创新,营造“创新+品质+场景+社交”的购物空间,打造了以“兰州中心”为标杆的“全景化逛游空间”,满足消费者品质生活、社交关系、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时尚的购物体验。

文商旅综合体:创新融合“商业街区+文化旅游”概念,打造全新一代漫游式文旅融商天地,按国家AAAA级风景旅游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打造的重量级文商旅项目。

线上业务:是致力于运用数字化手段完善线下场景的线上链路,实现线下交易的线上化过程,从而达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目的。通过需求挖掘、供应链改造、人货场的变革与价值链重构实现了“人找货”-“货找人”的双向交互时代。用私域流量运营与公域流量运营的结合,盘活资源池子,增加消费者触点,激发消费者的购物意愿。同时基于数字化基础建设的逐渐完善,输出了更有效的会员消费数据、会员基础画像分析以及会员链路数据,从而打造线上线下的精准化、数据化运营。

2.仓储物流

东百物流致力于打造满足现代物流高端仓储需求的“现代仓储平台”,通过对仓储物流设施的开发和运营,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定制化的供应链体系解决方案,在源头保障货物仓储与配送,逐步建立以“人”为需求、体验为中心的“人-货-场”新架构。

东百物流围绕轻资产运营思路,采用“投-建-招-退-管”的闭环运作模式,通过对各仓储物流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退出并保留管理权,滚动经营,实现资金闭环。未来公司将以自有优质物流资产以及项目持续获取能力为基础,通过与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全球领先的管理公司合作,搭建完善资产管理平台,促进资产管理规模快速增长,提升资产价值。东百物流合作对象主要为京东、顺丰、SHEIN(希音)等大型电商、快递物流企业。

东百物流收益来源主要分为资产收益和资产管理费收益。

(1)资产收益包括租金和资产增值。租金收益主要来源于将自持物流资产出租后获得的租金收入;资产增值收益主要是物流资产在经过公司运营管理后,资产价值增加部分形成的收益。

(2)资产管理费收益包括开发管理费、资产管理费等收益。主要是在物流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阶段,根据所管理物流资产的资产价值、运营情况向外部资产所有人收取相应比例的管理费报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不存在存续的债券。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6亿元,较上期增加2.15亿元,同比增长12.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5亿元,较上期增加0.13亿元,同比增长6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亿元,较上期增加0.68亿元,同比增长192.2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2,319,463.55元,提取当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3,231,946.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8,446,631.03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分红43,492,312.30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4,041,835.92元。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4,793,849.84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3,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总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申请授信额度议案中的“2024年度”指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非自然年度;

注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融资需要追加母公司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额度仅计入子公司授信额度;

注3: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事项:结合金融机构授信审批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借款主体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结构化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黄金租赁、保函等,不限转贷次数)、借款利率及担保事项(包括借款主体以自身信用或自有房产、资产等为自身融资提供的担保)等内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现结合公司2023年度担保情况以及2024年度融资需求,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互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54,500.00万元,上述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佛山睿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建”)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天津兴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授权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事项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公司2024年度预计委托关联方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及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委托关联方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日常装饰装修服务,预计签约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并向关联方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就部分仓储物流项目采购日常用电,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施文义先生及李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仓储物流及商业业务拟适度增加项目储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投资计划的灵活性,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单次竞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行使竞买决策权,竞买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出资权等。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处理与上述竞买有关的具体事宜,并有权在不超过单次竞买成交金额范围内投资项目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公司、对原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等)负责项目的实际运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张榕女士、赵仕坤先生、李茂良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徐俊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李毅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新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十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增补高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同意以上提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高萍女士为公司审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规范修订,同时授权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二、《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6日下午2:00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各位独立董事汇报的《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汇报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高萍: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安美沃尔道夫皮业(福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兼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福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职于公司审计监察部。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相关交易将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相关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相关交易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一定额度内行使竞买决策权并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2,319,463.55元,提取当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3,231,946.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8,446,631.03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分红43,492,312.30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4,041,835.92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4,793,849.84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28%,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的33.90%。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2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11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4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含税,下同),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永平,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木集团德艺文创福建高速星网锐捷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君飞,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易瑞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君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永平因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质量检查,2023年12月28日福建证监局对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除上述监管措施外,其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华兴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永平、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君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所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系按照华兴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且他们在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保持沟通交流,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4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2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额度:人民币854,50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无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现结合公司2023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融资需求,预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互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54,500.00万元。上述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4年度指本担保预计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非自然年度;担保额度指债权人对债务人(被担保人)授信的累计未清偿余额在债权发生期间内的最高金额;

注2:母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融资需要追加为共同借款人而成为被担保人的,相关担保额度仅计入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

注3: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暂按资产负债率低于70%和高于70%各半统计,以担保实际发生时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有关人员在议案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与担保有关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金融机构要求,确定具体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金额(可在总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相关额度,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并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宋克均

主要业务:商业零售、物业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66,914.09万元,净资产为143,312.00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5,769.77万元,净利润为25,573.63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名称: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18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闽侯县南屿镇南井村新桥头)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物流供应链管理、货物专用运输、冷库货物仓储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2,164.16万元,净资产为63,359.81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460.45万元,净利润为231.91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长沙市东星仓储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99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侯照社区一字墙组社区办公楼一楼113房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储、物流园运营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899.04万元,净资产为12,280.81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20.57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名称:东莞东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33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环保路102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6,581.21万元,净资产为19,141.0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867.53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公司名称:武汉市联禾华实业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7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1998号综保区大厦1125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582.55万元,净资产为10,792.9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910.04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公司名称: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36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康村村西正无路16号(恒达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张文超

主要业务:通用仓储、仓储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1,923.74万元,净资产为13,263.18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214.00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公司名称:福清东百置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前南1号

法定代表人:宋克均

主要业务:文商旅综合开发、百货零售、物业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8,900.46万元,净资产为6,200.1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057.41万元,净利润为1,484.76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公司名称:福清东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文兴路56号5楼578室

法定代表人:朱亚九

主要业务: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演出场所经营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40.12万元,净资产为

-1,648.18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929.28万元,净利润为-646.58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九)公司名称:固安慧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廊涿路北侧,滨河大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产业园建设、运营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1,824.77万元,净资产为15.1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25.53万元,净利润为-10,628.96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公司名称:肇庆高新区鹏程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肇庆高新区罗湖二路16号肇庆高新区鹏程仓储服务有限公司1#仓库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仓储服务、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7,605.07万元,净资产为 13,367.20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083.37万元,净利润为932.37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一)公司名称:平潭信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小湖庄西航路北段东侧(地号:48-24)406室

法定代表人:叶海燕

主要业务:企业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967.53万元,净资产为-3,872.57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907.24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二)公司名称:西藏信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海亮世纪新城一期61栋3单元302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仓储服务、物业管理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6,633.30万元,净资产为-2,284.4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718.13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三)公司名称:河南润田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倚清北路36号(1号-3号仓库+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主要业务: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设施的经营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6,916.95万元,净资产为3,737.11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85.22万元,净利润为-2,054.11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四)公司名称:天津东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宝坻区大口屯镇产业功能区九纬路1号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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