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年04月13日 04: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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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 投资金额:最高额不超过48,000万元(含48,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

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8,000万元(含48,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937,6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0,849,22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088,376.3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6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8,000万元(含4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为前提,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了更高的利息收益,增加了股东回报。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注册,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937,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558,657.6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378,942.40元。2024年3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67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象山支行营业部、工行象山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象山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于近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本信息如下(账户余额为截至2024年3月27日数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上述三家专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具体项目详见《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本次发行相关发行费用的支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卢旭东、刘栋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合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定威、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樊开源、蔡振贤、贺朝阳编制的《合力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股东非交易过户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2.64%,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施良才与施元直为兄弟关系,施定威为施元直之子,樊开曙和樊开源为兄弟关系,樊开曙和樊开源为施元直妻弟,蔡振贤为施良才和施元直外甥,贺朝阳为施良才妻弟。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3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合力科技:关于股东权益非交易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与邬金华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权分割事宜作出如下安排:樊开曙先生股权分割前持有公司股份16,052,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协议约定樊开曙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26,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分割至邬金华女士名下,股权分割完成后,樊开曙先生持有公司9,026,2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6%)。本次股东权益非交易过户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440,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2%),本次股东权益非交易变动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41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4%),持股比例由39.82%变为35.34%,持股比例减少4.48%。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股增加至203,84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定威、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樊开源、蔡振贤、贺朝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5.34%被动稀释为27.19%,持股比例减少8.15%。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定威、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樊开源、蔡振贤、贺朝阳累计持股比例减少12.6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1、文中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内容外,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为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的数量,该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440,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2%)。

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合并)。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5%的提示性公告

(施良才、樊开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编制的《合力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协议转让、股东非交易过户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两人的个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均分别超过5%,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1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合力科技: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合力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施良才转让4,5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樊开曙转让3,9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

2、2023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合力科技:关于股东权益非交易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与邬金华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权分割事宜作出如下安排:樊开曙先生股权分割前持有公司股份16,052,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协议约定樊开曙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26,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分割至邬金华女士名下,股权分割完成后,樊开曙持有公司9,026,2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6%),持股比例减少4.48%。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股增加至203,840,000股。施良才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2.70%、樊开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1.33%。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施良才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60%、樊开曙持股比例累计减少8.3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1、文中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内容外,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施良才)》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樊开曙)》。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邬金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股东邬金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股增加至203,840,000股。公司股东邬金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4.48%被动稀释为3.45%,持股比例减少了1.0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040,000股新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47,04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股变更为203,84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6,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03,840,000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1%的提示性公告

(施元直、施定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股增加至203,84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定威、施元直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前期协议转让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定威、施元直两人的个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均分别超过1%,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1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合力科技: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合力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施元直转让3,6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施定威转让92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股增加至203,840,000股。施元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2.15%、施定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0.55%。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施元直持股比例累计减少4.46%、施定威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1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1、文中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内容外,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杨位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位本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股增加至203,840,000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位本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8.09%被动稀释为6.22%,持股比例减少了1.8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8日(星期四) 至0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helimould.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25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5日下午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施定威先生

独立董事:万伟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海涛先生

财务总监:王国威先生

保荐代表人:刘栋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25日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8日(星期四) 至0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helimould.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65773106

邮箱:stock@helimoul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定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前述议案一、六、七、八、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于2024 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937,6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0,849,22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088,376.3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6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三、本次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937,6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0,849,22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088,376.3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6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67号)。审验结果确认:截至2024年3月27日止,公司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96,937,6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扣除其部分承销保荐费用8,558,657.6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88,378,942.40元于2024年3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公司2024年3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公司将在《合力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时作详细披露。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优化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也不会影响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合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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