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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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2,668,899,840.8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06,154,341.3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128,617,574.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112,861,757.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66,918,187.90元,扣除2023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954,276,788.01元,扣除2023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325,100,000.00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3,297,216.99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340,590,6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067.70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9,238,149.29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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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近几年,环境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了“系统化、多样化、价值化、双碳化”的新特征:
(一)从客户需求看,环境产业系统化趋势显著
新的阶段下,环境项目开始呈现系统化的趋势。如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收储一体化、供排一体化等综合性措施层出不穷,企业需站在区域整体角度考虑绩效。与此同时,环境项目中单一处理单元向多污染物协同处理升级,环境产业正在从边界清晰的厂站模式,向综合系统转型。
(二)从业务范围看,新领域、新赛道渐次打开,多样化时代到来
目前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焚烧等传统环保领域新建项目体量下降,随着治污工作的不断深入,管网运维、有机垃圾、环卫、矿山修复、盐碱地治理、建筑垃圾、大宗固废等新赛道渐次打开,出现了众多新细分赛道。部分以能源为主要业务的固废企业开展了新能源业务;以环保为主业的固废企业横向进行扩展,以垃圾焚烧为主的固废行业呈现业态多样化的态势。
(三)从行业政策来看,要求回归初心,开展价值挖掘
2023年11月,PPP新政引起了行业广泛关注,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具体来讲:一是允许超额收益,承认技术和管理溢价。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加速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的进程;二是为了满足使用者付费的要求,企业将深度挖掘收益来源,降低政府支出压力,甚至可能将企业运营的社会成本项转变为价值创造项。从整个环境产业看,环保行业生态价值正在进一步显现,很多环保设施在逐渐去工业化,成为社区活动中心、学生研学场地、客流集散中心,从治污设施转变为“城市会客厅”,为城市经济活力贡献力量,“环保-生态-人文-经济”的链条渐渐成型。
(四)从未来趋势来看,“双碳”逐步形成行业共识
环境产业关注点由单一的治污向资源和能源消耗的多项关注转变。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实现材料和产品的循环利用,从而节约能源,有效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并提升产品的碳封存能力,是“双碳”的重要措施。
首创环保集团致力于成为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和守护者,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公司积极探索碳减排路径,提升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共建清洁、美丽、繁荣的幸福家园。首创环保集团为客户提供高效、智慧、绿色的综合解决方案,并按客户类型将公司从事的业务类型按照“市政公用以及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及“企业环保节能综合服务”进行了划分,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
市政公用以及城市环境综合服务
(一)水务及水环境综合服务
(1) 提供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服务、供排水一体化、管网运维、污泥处理处置等城镇水务一体化解决方案与专业化服务。
(2) 提供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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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水务及水环境综合服务业务介绍图示
(二)环卫、固废处置以及环境修复服务
(1) 拥有城乡固体废弃物“分-收-储-运-处-用”全流程解决方案。
(2) 提供城镇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焚烧资源化、有机垃圾厌氧资源化、场地修复等固废处理处置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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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环卫、固废处置以及环境修复服务业务介绍图示
(三)大气环境综合服务
依托智慧环保平台,结合“测、管、治”综合解决方案,协助客户管控、治理大气环境,实现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与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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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大气环境综合服务业务介绍图示
(四)绿色能源及能源管理服务
提供市政供热服务及双碳规划、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等碳中和综合咨询服务。
企业环保节能综合服务
(一)工业企业废气治理综合服务
(1) 为工业企业提供全方位VOCs综合治理、超低排放治理及其他工业烟气治理等服务。
(2) 提供“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装备智造”全产业链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稳定达标、可持续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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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工业企业废气治理综合服务业务介绍图示
(二)工业水系统综合服务
为多领域的工业企业提供全方位水处理系统服务,整体统筹工业给水、循环水、废水处理、再生及零排放等水系统环节,帮助企业实现污染物排放减量与达标,有效控制系统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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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工业水系统综合服务业务介绍图示
(三)企业节能管理服务
(1) 提供低碳改造、碳资产管理及碳交易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碳中和管理体系。
(2) 针对不同行业及企业的特点,践行“一企一策”方针,帮助客户降低能源成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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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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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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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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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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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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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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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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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公司产能情况
单位: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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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各区域产能及新投产规模
(1)供水业务
单位: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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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处理业务
单位: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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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划分: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中南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报告期内生产信息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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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数据未包含生态环境项目中涉及自来水、污水处理业务。
4、固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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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现场及通讯出席10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秦怡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于学奎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暨2024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暨2024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1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923.81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13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薪酬具体情况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同意《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股东,根据公司业务进展需求,在12个月内为子公司提供开具非融资性保函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2.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各类别预计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14号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同意公司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15号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主承销商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公司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16号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 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17号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18号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19号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清算的议案》
1.同意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进行清算;
2.同意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清算人;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020号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后续按照制度内容实施落实。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02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刘惠斌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薪酬具体情况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同意《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1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923.81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1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代开保函额度:人民币15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代开保函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环境”)的子公司参与建设运营的环保项目大多要求开具建设期和运营期履约保函,但子公司成立之初尚不能取得银行授信开具保函,或需缴纳全额保证金开具保函。为了履行对合作方的承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为子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之后12个月内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人民币150,000万元。
因代子公司开具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具有担保性质,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代开非融资性保函的主要内容
1.代开非融资性保函对象: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开具保函额度:根据公司业务进展,拟申请在12个月内公司(含首创环境)为子公司(含新设立)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共计不超过15亿元,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年度担保授权范围之内,对子公司的保函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调剂原则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
3.开具保函期限:1个月-36个月,按每笔保函业务需求确定。
4.保函手续费率:年化费率不高于2%。(按开具保函银行和保函期限确定),费用由子公司承担。
5.保证措施:公司与子公司签订《保函责任承担协议》,协议约定:如因所属项目公司发生违约等情况,致使公司被追究担保责任,所属项目公司应就该担保责任向公司予以足额偿还;同时,要求子公司取得银行授信后由其自行开具保函。
三、具体代开保函业务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余额总计60,860.09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开具保函余额22,329.68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开具保函余额38,530.42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具体如下:
■
四、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653,336.79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8%;公司直接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9,369.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风险可控,有利于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同意公司(含首创环境)为子公司(含新设立)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共计不超过15亿元,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年度担保授权范围之内,对子公司的保函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调剂原则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待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补充公司流动性,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事宜经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为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2.发行期限
一次注册,分期发行。每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根据债券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注册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
6.主承销商选聘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7.资金用途
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有息负债等符合协会规定的用途。
8.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月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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