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3日 04: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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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508 公司简称:芯朋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131,310,34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325,2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197,766.50 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8%。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功率半导体,包括PMIC、AC-DC、DC-DC、Gate Driver及配套的功率器件,目前有效的产品型号超过1700个。公司一直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积极开发新产品,研发量产了三大类应用系列产品线,包括家用电器类、标准电源类和工控功率类等,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手机及平板的充电器、机顶盒的适配器、车载充电器、光伏逆变器/储能/智能电网/充电桩(“光储充”)等众多领域。

2022年3月,公司披露了定增预案,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苏州研发中心的建设、实施,其中,新能源车是继家电、标准电源、工业之后公司正在积极布局的全新领域,目前公司已完成车规ISO 26262功能安全体系认证,同时有多款产品通过AEC-Q100可靠性认证。2023年公司已推出系列数字电源芯片、高压智能驱动芯片、隔离驱动芯片、智能DrMOS、IGBT、SuperJunction MOSFET、SiC MOSFET器件系列、工业级电源模块系列,主要面向数据中心、服务器、基站、光伏逆变器、储能等大功率工业场景。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采用国际流行的无生产线设计(Fabless)模式,专注于产品的市场开拓和设计研发,生产主要采用委托外包形式。轻资产、侧重产品研发和市场销售的哑铃型经营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营运效率。

具体模式可分为:

(一)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基于自主研发的高低压集成技术平台,不断进行迭代更新,增加产品品类,拓展应用领域,从而实现公司收入的增长。公司产品依托测试和分析仪器、计算机、EDA等复杂软硬件平台进行研发,研发过程可分为立项、设计、工程批试产和定型等环节。

(二)营运模式

Fabless模式下,公司生产模式以委外加工为主,产品主要的生产环节包括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均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完成。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布图交付晶圆制造商进行晶圆生产,然后再交由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封装、测试,从而完成芯片生产。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公司对每一环节均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按照产品规格及公司研发标准要求外包生产商,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流程及管理制度。

(三)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同时公司会对经销商进行信息穿透和备货管控;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

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一直以来占据全球半导体产品超过80%的销售额,在计算机、家用电器、数码电子、自动化、电气、通信、交通、医疗、航空航天等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领域中都有使用。

中国集成电路行业起始于上世纪末,自2000年颁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国家相继颁布多项政策大力扶持和推动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此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产业对传统经济的持续深入改造以及发达国家集成电路产业逐渐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等因素进一步促进了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在市场需求拉动和政策支持下,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虽起步较晚,但产业规模迅速增长,自给率也在不断提高。2023年,国内集成电路进口数量和进口都在减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中国的集成电路产量为3,514亿块;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3年全年中国集成电路(芯片)进口数量为4,795.6亿颗,同比减少10.8%;进口金额为24,590.7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了10.6%。

集成电路行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高科技行业,各种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更新,一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也导致市场变化较快。根据摩尔定律,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器件的数目,约每隔18-24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将提升一倍,需要公司不断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以求跟上市场的需求。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半导体分为集成电路IC和分立器件,其中,集成电路IC包括模拟IC、微处理器IC、通用逻辑IC和存储IC,分立器件包括光电子、传感器和分立器件。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PMIC、AC-DC、DC-DC、Gate Driver及配套的功率器件,属于模拟IC里的功率IC(或称“电源管理IC”、“电源管理芯片”)及分立器件里的功率器件(含模块)。

① 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及较高知名度

公司以技术开发见长,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并参与了《家用电器待机功率测量方法》、《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和《智能家用电器系统架构和参考模型》等多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获得了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在内的多项行业荣誉和奖项,在国内创先开发成功并量产了700V单片高低压集成开关电源芯片、1500V/1700V高低压集成开关电源芯片、数字图腾柱无桥PFC芯片、零瓦待机高低压集成开关电源芯片、1200V半桥驱动芯片、200V SOI MOS/LIGBT集成驱动芯片、100V CMOS/LDMOS集成驱动芯片等产品,拥有97项已授权的国内和国际专利、140项集成电路布图登记。公司的高低压集成电源芯片核心技术在业内一直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② 与众多知名终端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经营规模逐年提升

凭借出众的产品性能、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及快速的服务响应,公司功率半导体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客户群体持续壮大。2021-2023年公司业务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分别实现销售收入7.53亿元、7.20亿元和7.80亿元,在功率半导体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逐渐提升。2023年,公司家用电器市场实现营收48,253.85万元,同比增长28.87%,芯朋微已全面成为家电行业标杆企业美的、海尔、海信、格力、TCL国产功率芯片的首选品牌。

③ 功率半导体细分领域市场竞争力较强

由于功率半导体行业呈现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国内各功率半导体公司的市场份额较为分散,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功率半导体的研发和销售,在国内厂商中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尤其是AC-DC和Gate Driver等高压功率半导体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家用电器领域,公司是国内家电品牌厂商的主流国产功率芯片提供商;标准电源领域,公司是网通、DVB、手机快充龙头生产商主要的国产功率芯片提供商;工控领域,公司是智能电网、通信基站的领先国产功率芯片提供商。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① 家用电器领域

家电市场主要包括各类生活家电、厨房家电、健康护理家电、白电(冰箱/空调/洗衣机)、黑电(电视/智慧显示屏)等。功率芯片主要负责将源电压和电流转换为可由智能模块如微处理器、传感器等负载使用的电源,因此,搭载智能模块的生活家电、厨房家电、健康护理家电均需要使用多颗不同类型的功率芯片。无论是小家电还是白电,配备网络交互、智能语音控制功能以实现更便捷的操控体验,将各类传感器集成实现更智能运转控制,这使得家电智能化成为不可阻挡的行业发展趋势。

2021年7月1日起,不满足新国标(GB21455《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库存空调将不允许销售,新能效标准的空调销量大幅提升;同时,冰箱、洗衣机的新能效标准也在制定中。能效标准的提升将推动变频白电的普及,待机低功耗的AC-DC芯片及BLDC驱动芯片渗透率有望继续大幅提升。

2024年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以旧换新”政策的出台,将推动家电市场需求显著提升。

② 标准电源领域

标准电源主要是指各类电子设备的外置式、交流电输入、直流输出规格的电源模块。通常称为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具体应用品类包括各类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充电器、无人机充电器、光纤MODEM/路由器/机顶盒/笔记本适配器、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充电器、中大功率照明适配器、Qi无线充电器等。

随着物联网设备、智能终端、无线网络等数码产品的普及,标准电源的应用场景不断增加;尤其随着快充技术不断发展,输出功率持续增大,电路拓扑架构创新涌现,宽禁带器件进一步提升功率密度,带给终端用户的体验更佳,使得快充技术已从手机逐步覆盖至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IoT设备等多个领域,场景多元化叠加技术进步,带动标准电源类芯片需求强劲增长。

③ 工控功率领域

工控功率类市场主要包括光储充、服务器、智能电网、5G基站、电机设备、工业缝纫机、工业水泵/气泵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根据彭博预测,2050年全球光伏发电总量中的占比有望超过全球发电量的30%,成为第一大发电方式。光伏发电的普及,直接推动适配逆变器的芯片及模块的需求量大幅提升。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服务器作为数据中心最核心的基础设施,《规划》的出台将加速服务器芯片的国产替代进程。

④ 新能源车领域

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计划实现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对此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解读称,“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是4.7%,如果2020年达到5%,未来5年若要实现20%的目标,每年的年复合增长率必须达到30%以上”。传统燃油车升级至新能源汽车,直接推动功率半导体(电源管理芯片及功率器件)价值量大幅提升,如FHEV/PHEV相比传统燃油汽车,半导体用量增加365美元,仅功率半导体的价值量就增加300美元,占新增半导体用量的82%。而在BEV中,功率半导体的价值量就高达455美元,占BEV所用半导体用量的61%。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为功率半导体带来千亿级增量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0,377,821.4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478,039.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778,728,855.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2,488,887,730.69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3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苏州博创成立于2008年3月14日,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22幢11层01&02&03&12单元,注册资金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易扬波,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五金交电;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和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苏州博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博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 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

无锡安趋成立于2017年8月8日,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0楼,注册资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立新,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及设备、电器机械、五金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无锡安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无锡安趋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经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960万元,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5.38%和6.01%。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35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

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朋微”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5月16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00,000股非交易过户至“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4、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万股,约占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44%。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以年利率3.5%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根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并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四、其他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包括:(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3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工作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4年4月6日前授予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未有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3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7,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2023年数字电源产品销售额为人民币627万元,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43,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另给予每位监事3000/月的津贴。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审议并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4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8、9、10、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议案2、3、4、5、6、8、9、12、13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或监事薪酬方案涉及的股东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 一16:30)。

(五)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1楼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

邮政编码:214028

联 系 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一85217718

传 真:0510一8521772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4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应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4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5,568,924.28元(不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69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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