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22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伟国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玮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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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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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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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①议案1、2、3、4、5、6、8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②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臻臻、廖明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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