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部分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增持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增持股份数不低于500,000股,不超过1,000,000股。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前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截至2024年4月11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增持金额合计2,951,649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部分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5%以上股东MICURX (HK) LIMITED(以下简称“盟科香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李峙乐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王星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袁红女士及公司副总经理赵东明先生。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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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直接持股情况外,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持有盟科香港的股东盟科开曼(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207.64万份股份,间接持有公司4.60%的股份;王星海先生通过新沂优迈科斯财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沂优迈”)间接持有公司0.4%的股份;袁红女士通过新沂优迈间接持有公司0.3%的股份;赵东明先生通过新沂优迈间接持有公司0.4%的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截至2024年4月8日,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500,000股的50%。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2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增持金额合计1,329,739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951,649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31,00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31,00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万股,并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655,210,08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687,65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36,522,425股,其中6,112,341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2月6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19,616,308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8月7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1名(Exceed Trench Limited),其持有公司2,631,00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2021年4月23日起36个月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孰晚为准)。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4月2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一)股东Exceed Trench的承诺
1、自本承诺人最后一次(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完成直接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因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631,00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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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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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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