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3日 04:0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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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231,004.36 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67,455,149.60 元,加上2023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3,678,349.50元,减去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68,859,454.15元,减去2023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 26,745,514.9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528,529.99 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859,454.15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3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8,859,454.15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2.6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控股型企业,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业务由下属宁波钢铁、杭钢云计算、浙江云计算、数据公司、再生资源等子公司开展,业务以宁波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为主,以数字经济业务为辅。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营业务为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产自销为基础,另外进行部分原燃材料以及钢材的贸易。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消费行业为冷轧压延、建筑用钢(钢结构)、集装箱制造、管线制造、汽车制造、造船、刀模具等行业。

(1)钢铁行业

2023年,受需求复苏缓慢、原燃料价格高位波动、钢材价格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钢铁行业运行呈现“需求减弱、价格下降、成本高企”的态势,企业效益同比下降,行业盈利水平持续低位。

(2)数字经济产业

2023年,我国大力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壮大,全年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2%,电子信息制造业筑底企稳,软件业量效齐升,互联网行业稳步恢复。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服务能力持续升级,算力总规模全球第二,数实融合全面深化,5G应用融入97个国民经济大类中的71个,工业互联网覆盖全部41个工业大类,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受需求复苏缓慢、原燃料价格高位波动、钢材价格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钢铁行业运行呈现“需求减弱、价格下降、成本高企”的态势,企业效益同比下降,行业盈利水平持续低位。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虽然公司始终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经营策略,积极应对钢铁市场下行压力,深度对标、极致挖潜,持续改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大力推进降本增效,促进购销两端联动,但仍旧无法消除市场大幅减利影响,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亿元,同比下降62.14%。2024年,钢铁行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现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的相关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与该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7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向9.5亿元变更为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以云计算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杭钢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钢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杭钢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持紫光环保62.9525%、35%的股权相关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已实施完成,紫光环保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已一并转让

[注2]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00.00万元与计划募集金额280,000.00万元存在35,500.00万元缺口,故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3]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截至期末该工程实际已开始投入使用,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拟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3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6家,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担保计划之日止。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51,222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均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钢股份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3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6家,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担保计划之日止。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方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策通过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51,222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3%。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第八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春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一一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3日一一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4、联系传真:0571-88132919

5、邮政编码:310022

6、联系人:吴继华 莫莉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3年度的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四: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修订对照表说明:

(1) 下表中“修订前条文”一列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下表中“修订后条文”一列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其中删除的内容用“删除线”表示、新增的内容用“双下划线”表示。

(3)仅修改条款序号及交叉索引条款序号的修订未单独在下表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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