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3日 04:0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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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9,714,2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企业,经过二十七年的发展,已成长为领先的全球电池精密结构件龙头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消费类电池精密结构件以及汽车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便携式通讯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CATL、中创新航、亿纬锂能欣旺达、力神等国内领先厂商以及LG、松下、特斯拉、Northvolt、ACC、三星等国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908,978.81元、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672,719.7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36,259.11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0,142.52元、未分配利润为226,116.59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0.00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273,930.40元、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172,505.24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01,425.16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0,142.52元、未分配利润为91,282.64元。

2、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0.00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0.0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0.00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2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科利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2年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向海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

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德国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3,000万欧元向海外全资子公司德国科达利增加投资。本次增资部分将用于德国科达利新增产线的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德国科达利投资总额由6,000万欧元增加至9,000万欧元;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3,200万欧元向海外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增加投资。本次增资部分将用于匈牙利科达利新增产线的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匈牙利科达利投资总额由4,000万欧元增加至7,200万欧元。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2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2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经营层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2023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石会峰先生、胡殿君先生、张玉箱女士、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七位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黎安明先生、李燎原先生、王泥生先生三位监事组成。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励建炬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石会峰先生、熊正利先生、赵善华先生、聂于军先生、陈小波先生、罗丽娇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石会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罗丽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励建立先生、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第五届独立董事张玉箱女士、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第五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69,714,2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4,571,318.00元,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6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前述意见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容诚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前述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7.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有关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累计不超过62.4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亿元,保理业务融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披露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延长至2025年3月。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披露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518Z0352号《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845,519.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5,081,592.27元(人民币,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税后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023年度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17,635,415.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1,203,162.7元,公司合并层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9,587,070.4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69,714,2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4,571,318.00元,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69%。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43,705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370,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878,075.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18,492,424.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3,388,065.65元(此处为不含税金额),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5,104,358.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84号)。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 号)注册批复,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471,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诚验字[2023]518Z01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144.35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536.8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499.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8.9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356.6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821.26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562.2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57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0.02万元。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3,543.90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3,543.9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34,467.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1.93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18.7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1,668.4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4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及2021年10月2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89,523.05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26.5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5,651.64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864.67元。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44,000,000.00元和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00,000.00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19,310.8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187,347.18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9,536.8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2,562.2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科达利年产 7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3,543.9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21年12月6日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计划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8.9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356.6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57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0.02万元。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1.93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18.7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1,668.4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4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92%。具体拟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及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及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长至2023年4月。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前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3、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0月。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对前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4、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延长至2024年3月。本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对前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件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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