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2日 02:0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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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主要为各类城市公共建筑提供物业服务,专注于智慧城市公共建筑与设施的运营和管理,通过不断深化研究客户需求、作业场景及服务标准,让客户专注于主业,给客户创造价值和优质服务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五五”战略规划,以基础物业为主、城市服务和创新服务协同发展的三大业务版图,以基础物业服务为支撑,快速发展城市服务、孵化发展创新服务,联动发展。

1、主要产品介绍

(1)基础物业

主要指传统物业服务,为客户提供“四保一服”服务,包括了航空物业、学校物业、公共物业、医养物业、商住物业等细分业态,作为公司发展的根基,是现阶段收入的核心来源,也是创新服务快速孵化的“培育地”和城市服务快速发展的“试验田”。

(2)城市服务

主要指以城市空间运营为主要方向的业务,包括城市更新、资产管理、市政环卫、社区治理等城市服务产品。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在公建领域积聚的经验与优势,在中长期规划中城市服务将作为公司新兴增长极,成为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

(3)创新服务

主要指传统、创新类增值服务与数字化产品,包括了平台运营、增值服务、数据业务、线上经营等细分产品,作为公司战略高地,是公司未来的利润核心来源,将以数字化支撑基础服务及城市服务快速发展。

2、主要产品介绍

五大业态是公司基础物业的主要组成,航空业态及学校业态作为战略引领;办公及公共业态、医养业态规模发展;商住业态协同支撑,共同夯实集团发展根基。

(1)航空物业

航空物业围绕机场航站楼展开各类物业服务,公司航空物业人信守“先做机场人,再做新大正人”的承诺,专研机场物业特色服务,并构建新大正航空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升服务质量。航空物业为客户提供含停车场管理、手推车管理、行李打包、客舱保洁、飞行区及地面航空安全保障等多种航空特色服务。

(2)学校物业

学校物业为各类高校、特色院校及中小学校提供综合一体化后勤服务,包含基础物业管理及与校园生活配套的公寓、安全、学习辅助及师生生活服务等。学校物业秉承“管理、服务、环境”育人理念,以全委托综合一体化后勤服务解决方案的“校园大管家”服务体系,全方位满足师生的多元化、多层次、人性化的育人需求。

(3)办公及公共物业

公共物业涵盖的物业服务类型丰富,包括为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用写字楼等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致力于打造高规格、高品质、高站位的“三高”办公物业典范。以及涉及城市多种功能体,为不同公共项目提供含“四保一服”在内的各类特色物业服务:如为场馆提供人文体验服务、智能节耗、文化资源管理等,为园区提供资源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智慧园区打造等。

(4)医养物业

医养物业主要致力于提供医养结合的医疗保障服务,为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础服务、专业陪护服务、专项养护服务、设备能源管理、医院餐饮服务等特色医辅服务,深拓医养物业服务领地,创新管理模式,精研服务品质,共创新时代美好生活。

(5)商住物业

商住物业以商业、公租房、住宅三大物业产品齐头并进的发展模式,全面打造商业购物中心及市场、公租房、住宅的核心服务场景。商住物业在基础物业外,致力推行全生命周期运行方案,针对商业项目,提供整合多种资源的商业运营管理等特色服务;针对公租房项目,提供党建引领下的社区运营服务和弱势群体关怀服务;针对住宅项目,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和邻里氛围打造等满足业主衣食住行的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公司按照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选择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单位:股

(2)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重要事项

2023年,公司在严峻的经济形势、白热化的市场竞争、规模发展的阵痛等重重挑战下韧性生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创历史新高;净利润虽有所下降,仍保持高分红回馈投资者;经营性现金流显著改善,重点抓经营质量提升。

(一)主要经营业绩

1、新拓展项目中标总金额18.76亿元,饱和年化合同收入金额9.69亿元;营业收入31.27亿元,同比增长20.35%。上半年受市场环境影响,市场开拓放缓,下半年公司克服困难,多项举措推进市场营销工作,在学校、医养、金融写字楼等重点业态上取得较大突破,为2023年业绩的平稳增长及后续业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同比下降13.83%。净利润的下降受到宏观经济、地产下行、公司规模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但公司基本面依然良好,并将着力提升经营质量。基于充分回报投资者的考虑,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6,415.84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7%(注:分红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6亿,经营性现金流的大幅度改善。2023年,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管理,通过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召开专题会议、优化供应商结算方式等措施,加快资金回流,保障了收费率的高达成和现金流安全。

(二)2024年公司工作思路

2024年,国内宏观经济及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根据环境变化及时进行复盘与调整,着力解决组织管理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严格防范、降低快速发展过程中潜在的风险,推动实现从追求规模到高品质发展的转型升级。

1、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

新大正作为一家没有地产背景的民营物企,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发展道路,在市场的夹缝中茁壮成长,在二十余年爬坡上坎的发展历程中展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韧性。上市4年以来,面对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宏观环境及物业行业发生的前所未有的剧变,公司坚定前行,积累了一个较好的基础:

第一,公司在过去的四年内完成了全国化战略布局,营业收入从2019年上市时的10.55亿元做到了2023年的31.27亿元,也证明了公司具有实现增长和不断前行的能力。第二,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重点中心城市公司团队的搭建,多个重点城市的业务规模已经超过一个亿,具备了独立自主发展的能力,在重庆以外区域发展中形成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管理干部团队人数急剧增长,吸引汇聚了行业内外大量的中高端人才,抱持干事创业的共同理想,是推动公司继续前行的强大内生动力。

上述取得的成长和进步,证明了公司整体战略方向是正确的。展望未来,面对外部环境的挑战和公司快速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我们应当继续保持清晰的战略方向和坚定的发展信念,继续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不断适应和克服外部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确保公司的持续成长。2024年是公司“五五”战略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将推进“五五”战略的复盘与调整,进一步明晰战略目标和方向,促进公司“五五”战略的深化执行。

2、回归经营本质,推动高质量发展

物业管理行业在过去几年经历一段显著的快速发展期,总管理面积和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但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行业发展的深入,行业开始从追求规模发展转向寻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期间,公司通过有效的战略规划和市场拓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客户资源和行业影响力极大提升,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一是需要调整经营理念,报告期内财政预算缩紧、市场增量放缓、客户对服务质量要求提升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都要求公司对前期追求规模快速增长的经营理念进行适当的调整,公司要回归到经营的本质,努力为顾客创造价值并实现盈利,追求有效的规模,实现有竞争力的合理成本和有人性关怀的利润,并保持稳定安全的现金流。二是要强化合规稳健经营,公司近年来业务快速拓展,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同步进行,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增多,业态产品愈发丰富,员工规模相应增长,现有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面临诸多新挑战。公司管理层已充分意识到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将进一步对现有管理架构进行完善与优化,加强对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团队合规运营理念的宣导,定期开展系统性的管理培训,严格执行内控与预算管理,有效识别研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公司健康运行、有序发展。

3、全面推进组织数字化转型,重构组织运行机能

公司在快速成长过程当中,部分旧的制度已经不太适应和满足现有的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基于公司当前需求及未来前瞻的考虑,需要匹配相应的组织能力。通过数字化转型,来重新设计集团管控的逻辑,以数字化方式将其固化,形成新的组织运行机制,进而提高组织的管理能力。公司计划通过三年的时间,从产品开始,去推动公司组织的整体数字化转型,来解决组织的管理和发展问题,通过“三个重构”打造“三项能力”:

(1)重构产品研发与运营管理体系,打造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的专业能力

随着行业的发展进步,公司专业能力的进化速度需要赶上客户需求的变化。需要从产品的研发、设计角度出发,让公司的服务能随着客户需求的变化而持续迭代,同时要形成优质交付的运营保障体系,确保项目提供给客户的服务质量满足并超越客户的期望。

(2)重构项目经营模型,打造不受环境影响的经营能力

面对不确定的外部经营环境影响,公司自身经营能力的提升显得更为迫切。公司将通过构建项目经营数字化模型,找到影响经营绩效的关键因素并对项目提供应对办法。无论市场环境怎样变化,都能够保持适当的发展和盈利,形成不受环境影响的经营能力。

(3)重构集团化管控的理念与体系,打造以信息流为主线的集团共享、赋能和管控的能力

公司目前管理以职能划分、权力分配、资源配置为主,为匹配规模的扩张,组织的裂变、数字化转型的需要,打造以信息流为主线的集团共享赋能和管控的能力,重构集团化管控的理念与体系。2024年公司将通过与飞书的合作,逐步打通现有的所有信息化系统,构建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实现组织的整体数字化转型。在“五五”规划期间,初步建成营销、运营、人力、财务、内控等职能条线的共享平台;搭建集团、业务单元和项目三级管理模型,逐级向下赋能体系;形成总部通过信息流穿透到业务单元、项目的管控模式,以匹配新大正独特的合伙人制度,形成阳光、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主要经营指标分析

1、项目数量分析

备注:本表项目数量指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下设项目服务中心为最小服务单位。

2020年以来,公司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进程,结合自身规模发展诉求,深耕区域重点城市,推动实施全国化战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项目管理部数量达到594个,较上年增长15.79%,服务面积增至约1.7亿平方米。重庆以外区域的项目占比提升至65.82%,数量同比增长26.54%。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物业企业,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业务增长。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25亿元,同比增长20.34%。

(1)分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重庆大本营基本盘稳健,实现收入10.93亿元,同比增加5.32%;重庆以外区域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实现收入20.31亿元,同比增长30.34%。从收入占比上看,重庆以外区域收入占比提升至公司主营业务总收入的 65.02%,较上年占比提升4.98个百分点。公司战略下一步将聚集集团力量打造形成“城市聚焦”,城市公司区域规模和密度有望进一步加大。同时,城市合伙人计划将在2024年进行优化升级,以更好地激发合伙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司做大做强。

(2)分业态分析

①办公物业实现收入12.67亿元,同比增长19.70%,收入占40.55%。报告期内,公司办公业态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新获得中共广州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标志性优质项目。军队类业态经过近三年的培育,整体难以达到公司既定盈利标准,将逐步减少拓展投入,将资源重新分配到更具潜力和回报的业态领域,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②公共物业实现收入7.80 亿元,同比增长40.33%,收入占比24.97%。报告期内,重点孵化的医养业态取得较大突破,新中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渝中院区、长海医院等优质项目。同时,2022年底收购的和翔环保实现平稳过渡,2023年和翔二期项目收购的香格里拉、瑞丽两地项目辐射作用明显,为“市政环卫+公建物业”新业务的转型落地奠定基础。

③学校物业实现收入4.35亿元,同比增长16.09%,收入占比13.92%。学校业态新拓展年合同金额近1.6亿元,新中标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贵州医科大学云漫湖校区、国防科大电子对抗学院等学校项目。2023年11月,公司当选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理事单位。公司作为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两项重点课题《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团体标准建设规划》《高校后勤服务质量监管评价体系建设》的承担单位,同时牵头编制了重庆市地方标准《高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是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在教育后勤标准化方面持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当选是教育后勤行业对公司20余年来深耕学校物业取得成绩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认可,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教育后勤行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④商住物业实现收入3.47亿元,同比增长4.39%,收入占比11.09%。公司经过一年多的筹备,成功中标璧山一体化项目并正式进场动工,运营内容包括社区体检、改造指导、资产管理、物业服务、市政环卫等多类项目,服务总占地面积25.72万㎡、总建筑面积74.69万㎡。实现了市场开发、一体化运营、团队及能力建设的从0到1,在现代社区创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等一体化项目取得实质进展,项目初期工程建设成效获得政府认可。

⑤航空物业实现收入2.96亿元,同比增长7.47%,收入占比9.46%。作为公司的战略业态,公司对航空市场中长期前景抱有信心,随着国际航班确定性加速增班以及国内客运市场的全面回暖,预计未来有较大增长潜力。2023年,公司新取得宁波栎社国际机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等多个项目,并着力开展打造航空地面服务核心产业链,年内完成收购重庆欣益硕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航空地面清洁服务)、重庆航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飞机客舱清洁)、重庆通维安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具备一类汽车维修资质)等三家机场服务相关企业。

(3)分产品分析

1)基础物业实现收入27.49亿元,同比增长 14.29%。公司全国化经营推动了基础物业规模持续扩张,基础物业版块不断壮大公司的发展根基,为创新服务及城市服务两大产品奠定了良好基础。

2)创新服务实现收入1.14 亿元,同比增长14.29%。公司将积极推动创新业务的落地和能力建设,拓展物业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3)城市服务实现收入2.63亿元,同比增长184.34%。城市服务未来发展方向,一是由城服事业部牵头,基于城市既有建成区,发展城市更新及完整社区的片区一体化项目;二是由和翔市政牵头,基于中小城市+全国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市政+公建物业的一体化项目。

3、主营业务利润分析

2023年,行业净利润两级分化,民营企业净利润普遍大幅下降。公司利润表现主要受到四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来自客户方面,在严峻的经济环境下,公建物业行业的主要客户群体预算缩减,为与客户共同过好紧日子,公司做好现场服务品质的同时尽量配合客户进行人员、物资等费用开支的压缩,带来项目的考核扣款和费用压减增加,增值服务需求释放滞缓。二是来自行业方面,公建市场虽然持续增长,但市场参与者显著增加,竞争白热化下低价策略成为常态,加上部分地区推行最低价招标政策,使公司的新市场拓展及存量项目续约价格下降;同时竞争加剧带来的项目撤场增加也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三是来自项目运营周期方面,虽然受到行业和客户各种因素的影响,带来收入和利润的整体下降,但仍然呈现成熟项目保持相对盈利稳定、新进项目尚需培育利润偏低,以及项目密度较高的重庆区域盈利水平高于重庆以外区域的特点。新进项目持续的增加及重庆以外区域项目占比的持续扩大带来了一定影响。四是来自员工方面,社保薪资与社平工资的同步上调带来项目人工成本的刚性增加,以及员工招聘、培训等方面增加投入来保证项目品质带来的成本压力。

另外,公司2022年会计估计变更使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同时因推进城市合伙人计划也使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对公司的净利润也产生较大的影响。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基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号)核准,于2019年11月20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10,6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7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28.94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61.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1月26日出具了天健检【2019】8-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以及利息收入,可使用不超过1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控。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裁审批;

3、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审计内控中心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以及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于2024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向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 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注1]2021-2023年度,签署川仪股份万里股份博腾股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2021-2023年度,签署涪陵榨菜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2021-2023年度,签署兆丰股份锦鸡股份安杰思、拓荆股份、纳芯微安邦护卫祖名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5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的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履约保证金、投资并购、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6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同)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包括接受与提供劳务等日常业务往来。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258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48.97万元。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波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刘文波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1、上述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应预计的收入或支出仅为公司授权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可能产生的有关收入或支出。2、在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上表所列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如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1、上述为公司2023年度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未达披露标准的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2、上述同类业务占比取不含税金额计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保税港区港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萍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远航大道88号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综合服务大楼A栋501室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工商登记代理代办,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园艺产品种植,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保税港区港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417.74万元,净资产5,703.4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7,606.46万元,净利润1,374.42万元。

2、江西中泽新大正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樟树街555号铁航大厦2楼东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中泽新大正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60.88万元,净资产661.8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2,379.63万元,净利润-76.51万元。

3、南阳新大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天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姜营社区街道办事处三馆一院文化馆A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餐饮管理;洗烫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礼仪服务;航空商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酒店管理;住房租赁;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体育赛事策划;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病人陪护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院管理;白蚁防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供暖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阳新大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2,530.56万元,净资产600.5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4,087.51万元,净利润262.60万元。

4、重庆大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B1幢1-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清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维护;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观赏植物租赁;家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大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32.33万元,净资产610.7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67.68万元,净利润13.11万元。

5、海南旅投新大正医疗保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军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金宇东路16号B座2、3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保安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餐饮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病人陪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洗烫服务;洗染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酒店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白蚁防治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酒);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旅投新大正医疗保障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73.06万元,净资产514.8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57.90万元,净利润21.59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视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方的提供劳务等业务基于公司与关联方各自优势发挥,有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并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型业务的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预计与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或“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和翔”或“标的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长期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推动市政环卫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曾献彬、成都鑫和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鑫和翔”)以现金方式对四川和翔进行增资,公司放弃对四川和翔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本次曾献彬拟增资6,985.85万元,增资价格为1.13元/注册资本份额(其中6,182.17计入注册资本,803.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成都鑫和翔拟增资600万元,增资价格为1.13元/注册资本份额(其中530.97计入注册资本,69.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四川和翔注册资本由15,664万元增加到22,377.15万元,其中新大正持有70%股权,曾献彬持有27.63%股权,成都鑫和翔持有2.37%股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情况介绍

上述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述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说明:差异系四舍五入

五、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0,672.22万元,评估值14,026.38万元,评估增值 3,354.16 万元,增值率为 31.43%。基于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其业务发展情况,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以每股1.13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交易估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市政环卫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四川和翔通过本次增资进一步优化其股权结构,实现主要经营管理层实质持股,有利于发挥各方积极性,切实保障企业的经营质效。

公司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后,公司对四川和翔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70%,四川和翔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增加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翻译服务;办公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平面设计;规划设计管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销售。

经营范围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化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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