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2日 02:0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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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703 公司简称:盛洋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始终坚持围绕通信行业、电子信息行业等公司传统优势业务领域的发展主脉络,依托区位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整合供应链的上下游资源,努力成为通信领域的知名的供应商。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行业、显示器件行业以及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行业。

(一)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行业

1.基本情况

射频电缆产业是我国经济建设重要的配套产业,应用较为广泛,公司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所处行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特点:

周期性:公司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是通信行业重要的配套产业,其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密切相关。当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射频电缆行业以及电子器件制造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相反,相关行业可能受到周期性影响。

地域性:我国射频电缆行业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上述地区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射频电缆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形成了一定的集聚效应,因此射频电缆和高频头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季节性:广播电视接入网、固定宽带接入网和局域网是公司射频电缆产品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国内外运营商和布线工程承包方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制定全年投资和采购计划,第二季度开始实施。受最终需求方采购安排等因素影响,射频电缆企业一季度销售额通常较低。

2.报告期内所处行业情况

近年来,中国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以及造船等行业快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电网改造加快、特高压工程相继投入建设,以及全球电线电缆产品向以中国为主的亚太地区转移,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迅速壮大,电线电缆制造业已经成为电工电器行业二十余个细分行业中规模最大的行业。如今,电线电缆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第二大配套产业,年销售收入规模达万亿以上。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国,预计到2027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规上企业销售收入接近1.6万亿元。

截止到报告期末,我国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数量有 10000 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年产值 2000 万元以上)企业数量有 4000 余家,行业内75%以上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我国线缆产业虽然具有很高的生产能力,但当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供需出现了两极分化的局面,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企业主要生产低附加值的中低压线缆,其生产能力已出现过剩,而我国高端产品领域供给能力不足,目前主要依赖进口,尤其是航空航天、核电、高压电缆超净电缆料等高端产品,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绝对的龙头优势。经过多年的深耕发展,行业内头部企业依托自主创新与技术进步,在部分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经跃居世界前列。

3.公司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射频电缆制造企业,产品品质要求高于国内行业标准。主要参照国际大型通信电缆生产企业标准和国际先进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拥有包括内外导体加工、编织生产、护套生产、成圈、包装等生产加工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公司射频电缆等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凭借在长期稳定发展中建立的品质管理优势、工艺技术优势、规模优势,一直是百通、TFC等国际大型企业在国内的主要合作伙伴,并已成为Commscope、DISH、General Cable、Southwire等国际大型通信运营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重要产品供应商。

(二)显示器件行业

1.基本情况

子公司虬晟光电主要从事小尺寸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包括基于LED技术的小尺寸显示器件和基于VFD技术的小尺寸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小尺寸显示器件属于电子元器件,并不能直接作为消费品,行业内企业均需要按照家电制造商等客户要求为其订制产品,以便于同各种款式的家电等消费品相配套。其生产销售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如下:

周期性:每一款小尺寸显示器件均配套于相应款式的下游产品,比如某款洗衣机。而下游产品大多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因此,行业中的产品也有相应的生命周期。

区域性:小尺寸显示器件没有销售半径的限制或其他区域壁垒,因此行业没有区域性。

季节性:部分下游行业的生产有季节性,比如空调,但由于各下游行业的季节性并非完全正相关,从而使得作为其上游行业的小尺寸显示器件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

2.报告期内所处行业情况

小尺寸显示器件作为家用电器的重要部件,技术更新换代快,能耗低,环境污染少,并作为“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部件”的内容之一,在产业政策上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

2023年7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一2024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实施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开展智能家居互联互通发展行动,强化标准引领和平台建设,促进家用电器、家具、五金制品、照明电器等行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发推广绿色智能家用电器、休闲娱乐、个人护理和母婴家用电器、健康厨卫、智能化多场景照明系统、天然材质家具、功能型家具、智能锁具等产品。推广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定制、全屋定制等新模式。

2023年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因地制宜支持环保灶具、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热水器、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同时,生活条件改善,国民思想发生改变,绝大多数年轻人不愿花费大量时间在家务劳作上,对丰富精神生活的要求提高,对各种各样家用电器需求增加,给与家电行业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3.公司显示器件产品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虬晟光电已拥有多项行业领先的技术,其产品和技术相继通过了惠而浦、LG、三星、三菱、博世西门子等世界著名行业巨头的测试,产品已经达到世界领先家电企业的技术要求。

目前,虬晟光电已经成为国际家电行业巨头三星、惠而浦、松下、LG、三菱等以及国内行业知名企业海尔、美的、格力等品牌企业的长期供应商。作为国内家电行业小尺寸电子显示屏的主要供应商之一,虬晟光电在细分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三)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行业

1.基本情况

近年来,公司在坚持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国内5G市场,推动通信基站铁塔设施业务。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如下:

周期性:5G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主要向通信行业提供,而通信行业往往受到政策因素影响,同时与经济发展周期有较大的相关性。而5G基础设施建成并与运营商签署商务合同后,后续租赁及运营服务相对稳定,不具有周期性。

区域性、季节性: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不受地域及季节影响,因此没有区域性、季节性。

2.报告期内所处行业情况

作为全球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国家,我国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全国行政村通5G比例已超过80%,使得广大农村地区也能享受到高速、稳定的网络服务。此外,通信杆塔资源与社会杆塔资源的双向共享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有90%以上的基站实现共建共享,这不仅大大提高了网络覆盖效率,同时也使得5G基站单站址能耗相较于商用初期降低了20%以上,为绿色环保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23年底,我国累计建成5G基站已达337.7万个,5G移动电话用户达8.05亿户,5G基站的大规模建设,为我国的5G网络覆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使得我国的5G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3.公司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的通信铁塔行业呈现中国铁塔一家独大的局面,而民营铁塔企业作为市场重要补充,起到了解决疑难站址的建设和运营问题的作用,相对中国铁塔规模较小。通信铁塔作为5G产业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除中国铁塔公司外,其他服务商目前尚处于同一起跑线。

公司进入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行业时间较短,尚无法形成规模优势和效应,但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强,随着市场拓展和5G基础设施持续的建设,该业务将会取得稳定的发展。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显示器件以及5G基站等产品与服务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1.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业务:是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发展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包括75欧姆同轴电缆、数据电缆及高频头等。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少数规模化生产高品质75欧姆同轴电缆和数据电缆的企业之一,并成为百通、TFC等国际知名企业国内的主要合作伙伴和Commscope、DISH、General Cable、Southwire等国际大型通信运营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重要产品供应商。

2.显示器件业务:子公司虬晟光电主要从事小尺寸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基于LED技术的小尺寸显示器件和基于VFD技术的小尺寸显示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空调、电冰箱、音响、机顶盒、微波炉、时钟屏、影碟机、饮水机、消毒柜,少量用于仪器仪表、汽车空调、收款机、咖啡机等设备。

3.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为运营商提供5G基站所需的通信铁塔租赁及运维服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射频电缆、显示器件等生产制造类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机构设置

公司设有采购部门,专门负责原材料和辅料的采购。公司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按照该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及供应商认证和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对每项重要原材料均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对于价格波动较大、市场供应紧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发生时,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

2)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根据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及时性等对其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在每年年底对其重新进行评价。

公司对每项重要原材料均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并在具体执行采购计划时,综合考察合格供应商样品检测结果、产品报价、历史供货记录等资料,选定具体采购对象,确保采购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3)采购协议

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在采购实际发生时,双方再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

4)原材料采购检验

公司制定了《采购产品检验规程》,由质量部门遵照执行。对不同的原材料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原材料到厂后,先由进货检验员检验,合格的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被单独标识并隔离,退还给供应商,同时开出“来料异常联系单”。

5)原材料采购方式

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为主,针对客户临时性订单、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等因素,辅以“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确保所购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公司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或整体销售计划,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采购需求计划,按权限审批通过后交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人员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落实物资的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公司通常采用两家或以上合格供应商同时价格谈判的方式,以保证采购价格和质量。

6)原材料采购的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原材料。其中射频电缆,针对铜杆、铝箔等贵金属原料,公司依照采购时有色金属网、沪铜网等市场铜、铝的市场价格,加上以供应商原料加工成本、难易程度所确定的加工费,作为采购价格。

(2)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新产品与已有产品采用两种不同的生产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新产品生产模式

为不影响公司已有产品正常生产,公司对新产品的开发、试制设置了专用生产线,由技术部门制定工艺方案并设计工具、模具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试制。当新产品的所有技术指标达到客户要求后,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同时及时修改和完善工艺技术。在这整个新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新产品与已有产品完全分离,不会影响已有产品生产进度与质量监控。

2)已有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对已有产品主要采用常规的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公司设立专门的生产部门实施生产,市场部门、采购部门、质量部门等部门则负责为生产过程提供相关支持工作。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单制定生产计划,合理调配设备、人员组织生产,并根据市场需求预期和历史销售经验,对部分常规产品如高频头产品进行提前生产备货。

(3)销售模式

1)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射频电缆等通信类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对于出口业务,公司直接向各国或地区品牌服务商提供包括设计、制造、包装在内的全方位的制造服务,产品直接面向各品牌服务商销售,依据市场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

对于部分境内销售的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公司则主要直接面向最终客户进行销售。

2)显示器件产品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专门的市场部门进行显示器件业务的销售,公司的小尺寸显示器件业务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其中,采用经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经销商之间均为买断式销售,收入确认与直销模式下相同。

2.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设有通信服务事业部,专门负责通信业务板块的管理和运营。公司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其中通信基站业务是“以租代建”的模式进行展开,即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针对性投资建设,再以租赁运营的形式与客户达成合作,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

5G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公司根据运营商的基站规划和覆盖需求,按需进行现场查勘、用地协调,将初步拟定的建方案报运营商处确认,签订相关建设确认需求单(如有)。

(2)公司对拟建方案进行评估立项,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展开地勘、设计、土建、采购、市电、配套等建设环节,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并交付运营商开通使用。

(3)根据最终建设完成的塔型和配套类型,按测算标准同运营商签署基站《综合服务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票及收款动作。

(4)公司负责基站运营过程中的巡检、维护及维修,保障通信资产平稳运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4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2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9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76.90%,主要系:(1)本期受全球经济形势、欧美市场波动和关税等宏观因素影响,销售量下降;(2)本期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4.0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306.55%,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本期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盛洋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1元,共计募集资金66,222.5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472.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926.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543.25万元(其中5,088.1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0.9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08.85万元。

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0.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034号《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扣除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2.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12,000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结项项目销户后转出节余募集资金969.47万元扣除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464.92万元支付“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尾款,尚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共8,504.55万元,其中预计1,133.80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支付尾款,并将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公司将于2024年1月7日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将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共13,708.85万元,其中预计3,351.64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尚未支付尾款。在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1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6,566.7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71.25万元,尚有未结算项目投入预计1,133.80万元。

由于采购设备及系统的市场价格下降,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通过招投标等形式选定智能仓储配送中心系统及设备的实施方,公司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7,370.75万元。

2.2023年12月28日及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36,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2,680.8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389.67万元,尚有未结算项目投入预计3,351.64万元。

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行业政策、建设需求、站点类型等而进行的铁塔站型调整,实施成本因钢材技术和塔桅制造工艺提升而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钢材价格上涨、物流运输不畅等因素影响,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周期延长,影响整体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拟建设的通信铁塔已完成实施,相关设备设施已调试到位,但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安排,部分项目尾款尚未达到支付时点,因此款项尚未结算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盛洋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洋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投入募集资金包含2023年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支付已结项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尾款人民币1,221.22万元;

[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040.13万元;

[注3]:本年度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具体事项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0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3月29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工作;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59,028.09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685,671.81元。

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7。

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质量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7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周子学先生、吕西林先生、郭重清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俊、孔祥伦、顾成、应开雄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0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3月29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当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依照前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股本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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