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4月11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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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4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一2024年4月2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15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张涛先生、李兵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14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马伟华先生、冯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26日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全体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2号),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拟自2023年10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

本次增持主体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决定将此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3、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主体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计划增持金额如下:

4、增持价格区间: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0月28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其自身账户或其成立的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

8、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增持主体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承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冯洁先生、监事张涛先生、监事李兵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禹雪女士的增持金额均已达到其承诺增持金额的下限。

三、延期增持计划的原因及延长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受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及春节假期休市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预计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继续履行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将此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即增持计划之截止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延长至2024年7月26日,除上述调整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马伟华先生、冯洁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涛先生、李兵先生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本次延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4、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关于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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