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1日 01: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4-02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赖朝辉先生主持,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朱如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陆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张丽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成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4-02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孟旭明先生、罗永福先生和财务总监肖坚武先生的书面辞呈。孟旭明先生、罗永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肖坚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孟旭明先生、罗永福先生、肖坚武先生在公司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交投集团”)与赖振元家族签署的《战略合作暨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股东杭交投集团推荐,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秀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斯梦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炯先生、肖坚武先生、何曙光先生、李雄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25年5月5日。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陆炯,男,1970年4月出生,EMBA,工程师,中共党员。1994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企管部主任、装饰分公司经理、澳门公司总经理、新加坡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公司装配式全资子公司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肖坚武,男,1972年2月出生,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主办会计、会计科副科长、会计科科长、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等职务。

李秀峰,男,1971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焦作市链条厂会计,焦作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会计,焦作市立菱装饰建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新美陶瓷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河南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发起人、审计部经理,杭州市财政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监事,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理想能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控部审计专家,上海勋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杭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斯梦龙,男,198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农工民主党员。200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中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科员,杭州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市政管理部、质量安全部、三墩项目部、艮山门项目部经理,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部、枢纽事业部副部长。

何曙光,男,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自1992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宁波分公司总经理、企管部主任、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大连分公司总经理、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总裁助理、江苏公司总经理。

李雄坤,男,1978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员、总监代表,杭州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工程一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2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3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的通知,2024年4月10日下午15:3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朝辉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补选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25年5月5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补选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补选董事的薪酬方案,董事会同意董事王初琛先生、董事吕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不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公司股东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的其他具体职务和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谢雅芳女士的薪酬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进行了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陆炯先生、肖坚武先生、斯梦龙先生、何曙光先生、李雄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李秀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即2025年5月5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董事会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为每年45万人民币,并根据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领取考核奖金。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2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3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了会议通知,2024年4月10日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3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由吴鸣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监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选举,吴鸣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即2025年5月5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补选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选举,吴鸣明先生、尤旭琳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第十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监事会决定。吴鸣明先生、尤旭琳先生担任监事职务不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公司股东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的其他具体职务和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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