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08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0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有三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22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19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成 李 英

联系电话: 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 提案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4月23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0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情况

因工作原因,刘国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刘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闫云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闫云胜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情况

因工作原因,闫云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闫云胜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2024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聘任谢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同意选举闫云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聘任谢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1、闫云胜先生简历

闫云胜,男,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集团羊东矿副矿长、矿长,小屯矿矿长,九龙矿矿长,峰峰集团代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等职。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之一;近三十六个月,除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处分外,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谢国强先生简历

谢国强,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邢东矿技术部部长、邢东矿总工程师、邢东矿矿长、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0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公司财务总会计师兼财务

负责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原因,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王立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王立鑫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立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立鑫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王立鑫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的稳定及规范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文成先生为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时,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张文成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待张文成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张文成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ffjt8037@163.com;

联系方式: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张文成先生简历

张文成,男,1970年9月出生,民建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事务中心主任审计师、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华药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华药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管理部部长、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0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八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股东推荐,提名高华、张建生、李为民三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备查文件:

1、第七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0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闫云胜先生、王玉民先生、谢国强先生、高文赞先生、陈国军先生5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谢宏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宏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胡传雨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1、第七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0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3名,李为民、王东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现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股东推荐,提名高华、张建生、李为民三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民主方式推选出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1、高华,女,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金牛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师,冀中能源股份公司运销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公司监事会监事,冀中能源财务公司董事会董事, 现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股份公司监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建生,男,1971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峰峰矿务局规划发展处、非煤产业部工程师,峰峰集团法律中心经济师,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中心高级经济师、主任职员。现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副部长,公司监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李为民,男,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劳动科科长;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京沪管理处副处长;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收费管理部副主任、主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公司监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0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上午8: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王玉民、陈国军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刘国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刘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闫云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闫云胜先生。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闫云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闫云胜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谢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立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王立鑫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王立鑫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文成先生为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指定张文成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张文成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在此,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科学发展与规范运作做出突出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闫云胜先生、王玉民先生、谢国强先生、高文赞先生、陈国军先生5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董事,并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期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谢宏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胡传雨先生4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宏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胡传雨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23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闫云胜先生简历

闫云胜,男,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集团羊东矿副矿长、矿长,小屯矿矿长,九龙矿矿长,峰峰集团代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等职。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之一;近三十六个月,除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处分外,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玉民先生简历

王玉民,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集团薛村矿副矿长、梧桐庄矿副矿长、青海江仓一号矿矿长、九龙矿矿长、宝峰矿业总经理,邯矿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峰峰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谢国强先生简历

谢国强,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邢东矿技术部部长、邢东矿总工程师、邢东矿矿长、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高文赞先生简历

高文赞,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峰峰集团羊渠河矿财务科科长,峰峰集团财务管理部主任会计师、副部长、规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部部长,冀中能源集团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冀中能源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公司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陈国军先生简历

陈国军,男,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财务与投融资部主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现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公司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简历:

张文成,男,1970年9月出生,民建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事务中心主任审计师、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华药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等职。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宏先生简历

谢宏,男,1965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部、通风部经理,华北科技学院安全培训处副处长,华北科技学院科技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北科技学院校报编辑部总编,中安安全工程研究院理事,第五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河北匡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梁俊娇女士简历

梁俊娇,女,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税收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希格玛公司会计、中央财经大学助教、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开滦股份独立董事,三维天地独立董事,东方国信独立董事,北方实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胡晓珂先生简历

胡晓珂,男,1971年出生,法学博士,律师。曾任农业部主任科员,农民日报记者等职。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中国保险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贝尔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全时云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胡传雨先生简历

胡传雨,男,1978年生,哲学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金融学院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金融学教指委秘书处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执行秘书长。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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