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Cebu Air, Inc.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Cebu Air, Inc.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2024年04月03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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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2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

与Cebu Air, Inc.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致力于长远布局,提升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于2024年4月2日通过全资子公司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Ireland 3”)与Cebu Air, Inc.(以下简称“Cebu Air”)签署了相关协议,受让Cebu Air向空中客车公司购买4架A330NEO飞机的购机权利,上述4架飞机目录价格约为42,400万美元(按照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0943计算折合约人民币300,798.32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交易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同时,Avolon Ireland 3在购机后将该4架飞机经营租赁给Cebu Air使用,上述飞机预计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6年第三季度交付,租期为12年,租金水平系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飞机在正式交付并起租后开始计收租金。

2.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Cebu Air, Inc.开展4架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Cebu Air, Inc.;

2.注册地址:Cebu Pacific Building, Domestic Road, Barangay 191, Zone 20, 1301 Pasay City, Philippines;

3.成立时间:1988年8月26日;

4.已发行股本:634,911,717股;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航空运输服务等;

7.主要股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JG Summit Holdings, Inc.直接持股1.05%、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CP Air Holdings,Inc.直接持股63.86%。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A330-941飞机;

2.制造商:空中客车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4架。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4月2日,Avolon Ireland 3与Cebu Air在爱尔兰签署《Letter Agreement》《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飞机购买价格:4架飞机目录价格约为42,400万美元(按照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0943计算折合约人民币300,798.32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交易价格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2.租赁方式:经营租赁;

3.租赁期限:12年;

4.租赁设备所有权: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Avolon积极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巩固Avolon在亚洲飞机租赁市场的占有率,有助于加深Avolon与Cebu Air的业务合作,维护公司的长远利益,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Letter Agreement》《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2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3年5月30日、6月15日分别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及2023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030、2023-031、2023-039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3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天津渤海业务开展,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及相关债权人于2019年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及相关协议,公司以持有的天津渤海部分股权为天津渤海15亿元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2022年6月,经天津渤海与国泰君安及相关债权人友好协商,将上述15亿元融资的到期日展期至2024年4月20日,同时由公司继续为天津渤海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2022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126、2022-045号公告。

2024年3月29日,经天津渤海与国泰君安及相关债权人友好协商,同意将上述15亿元融资的到期日展期至2027年4月20日,同时由公司继续为天津渤海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 2023年度担保授权额度1.5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3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总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4.法定代表人:时晨;

5.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股本结构:渤海租赁持股100%;

8.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9.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2,639.0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180.73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98.26亿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336.75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2.48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1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渤海租赁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3.担保金额:15亿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纳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总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上述担保系支持天津渤海业务发展。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天津渤海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056,141.93万元,其中,天津渤海对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218,900万元;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5,000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58,500万元、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41,450.68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526,750万美元(1:7.0950计算折合人民币3,737,291.25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206,141.93元,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6.08%,其中,天津渤海对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218,900万元;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65,000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58,500万元、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41,450.68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526,750万美元(1:7.0950计算折合人民币3,737,291.25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2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Cebu Air, Inc.开展4架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致力于长远布局,提升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通过全资子公司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Ireland 3”)与Cebu Air, Inc.(以下简称“Cebu Air”)签署相关协议,受让Cebu Air向空中客车公司购买4架A330NEO飞机的购机权利,上述4架飞机目录价格约为42,400万美元(按照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0943计算折合约人民币300,798.32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交易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同时,Avolon Ireland 3在购机后将该4架飞机经营租赁给Cebu Air使用,上述飞机预计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6年第三季度交付,租期为12年,租金水平系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飞机在正式交付并起租后开始计收租金。

为保证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Avolon经营管理团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Cebu Air, Inc.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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