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03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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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499,215,8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建设运营、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酒店投资经营、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

(2)经营模式

公司各主营业务板块均为自主经营。

(3)主营业务情况说明及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的绕南高速100%收费经营权,是公司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之一。长沙市绕城高速(G0401)是全省、全国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会长沙城市道路主骨架路网,内连城区交通主干道,外接通达全国的十条高速公路,承担着长沙主城区联系、辐射全省和全国的重要交通功能,在分流过境车辆、缓解市区交通压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板块是公司经营收入来源之一。公司旗下现拥有广欣发展、君逸物业两家物业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自持的商业地产,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公司创立的“君逸”品牌开展酒店投资经营,是公司经营收入来源之一。旗下君逸康年大酒店、君逸山水大酒店两家四星级酒店均地处市内核心地段。经过多年的经营,两家酒店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和体系,积淀了一定基础的客户消费群体。2023年,为做大“君逸”系酒店品牌,新设立湖南君逸财富大酒店有限公司,推动公司酒店板块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城市综合体项目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业务主要集中在住宅地产开发、商业地产运作等领域,是公司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之一。旗下现拥有浏阳河建设、广荣地产、广润地产、广麓地产、现代置业、中意房产等房地产公司,先后成功运作了五合垸土地、梦泽园、江岸景苑、汇富中心等项目,目前重点运营的项目有浏阳财富新城、广荣福第、广润福园等。

(4)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绕南高速区域交通分流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由于路段车流量逐渐接近饱和,需提升道路养护、施救等服务保障能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君逸康年大酒店、君逸山水大酒店积淀了较好的品牌效应,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快速适应市场新变化。公司旗下物业公司依托内部资源拓展业务,向外拓展仍需加强。公司旗下房地产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项目开发、建设、营销经验,在加快现有项目商品去化的同时,要把握时机,谨慎决策,稳步推进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5)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A、高速公路建设运营

2023年,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行流量整体持续恢复,长沙城区连接绕城高速交通路网的不断完善带来的车流量增加,绕南公司通行费收入有所增加。同时,通过“警路企”联动工作机制治理超限超载货车、非法客运车辆,高效开展对账稽核,严格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等提高公司经营收入。

B、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

2023年通过积极招商,湖南投资大厦全年平均出租率为78.70% ,广欣发展被湖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授予“优秀物业企业”“优秀党组织”称号,长沙市物业行业委员会授予“长沙市‘红色物业’示范企业”“‘红色物业’标准化示范点”荣誉。君逸物业探索招商增收新方法,将大面积待租商铺合理拆分,截至报告期末,江岸锦苑自持商铺出租率达到88.84%。

C、酒店投资经营

2023年,君逸山水大酒店坚持“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经营策略,房费收入大幅增加,实现年均客房出租率80.6%,稳居携程“长沙设计感酒店榜”第六名、“长沙高档酒店榜”前十名;君逸康年大酒店在设备更新改造及电梯安装施工等因素影响下,千方百计稳定现有租赁客户和住店客人,并不断发展新客户,实现年均客房出租率66.91%,公司酒店投资经营板块实现了扭亏为盈。

D、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

报告期内,长沙楼市面临购买信心不足、需求下降的挑战,随着降首付、降利率、认房不认贷、优化公积金、交房即交证等新政策的出台,市场将逐渐企稳。公司坚定落实“保交楼、稳民生”要求,积极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如期交付。同时,加强营销,提高转化率,加快资金回笼,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截至2023年末,公司广润福园项目累计去化率98.32%,在长沙市房产企业同期数据对比中名列前茅。其他项目累计去化率相应增加。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适用 √不适用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融资途径 单位:元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十一部分”“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相关内容。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购房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为29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七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2、重大担保”“(1)对外担保”。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 √不适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详见2024年4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 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董事长:皮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书面和通讯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湖南投资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皮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2024-014] 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预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原审计机构天健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事前认可,并经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事前认可,并经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制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决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2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2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书面和通讯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湖南投资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娜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2024-014]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公司2024年度第2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度第2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04,665.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271,363.2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727,136.33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659,715.66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年末的总股499,215,811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4,929,422.9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814,730,292.67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第2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会议认为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第2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执行完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和审慎决策,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万元、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费用1万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10月3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3,165.0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541.5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湖南投资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柏乐,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湖南投资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湖南投资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项目合伙人时应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柏乐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时应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柏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万元、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费用1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0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和审慎决策,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应收票据的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884.97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万元

2.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采用存货近期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房地产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本公司对浏阳财富新城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92.46万元。

(二)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92.51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84.97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9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95%。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续上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完成备案之日止。本次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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