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02:49 上海证券报

吴屹伦 男,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1999年在英国先后获得会计和金融学士学位、国际金融硕士学位,2001年获得了英国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历任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助理经理,英国审计公署审计、IBM全球业务服务部(GBS)资深财务管理咨询顾问、英维思亚太区内审经理、霍尼韦尔感应器和开关事业部亚太区财务总监、江森自控中国区首席财务官等。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16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以及登记机关要求,公司经营范围须按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标准化登记;同时,基于公司开展整车、配件等产品线上销售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新增“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此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详情如下:

本次经营范围的调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变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最终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上述事项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17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行政楼六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

至2024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19日8:30-17:00。

(六)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电话:0371-66718281

传真:0371-66899399-1766

邮箱:ir@yutong.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61

联系人:张天瑞、李亚真、徐二林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11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8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曹博,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3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朱红辉,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于建松,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鉴于大华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含税)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7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比2022年度增加2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比2022年度未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大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本次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和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前述事项生效。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14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近年来,外部宏观环境复杂多变,为了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净资产等影响情况,取决于未来应收款项的实际发生情况。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18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 决策权限:本年度理财事项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执行。

一、理财概况

(一)理财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将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

(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向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包括但不限于随时赎回、1-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执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均属于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风险可控。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相关授权进行,且不定期回顾委托理财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严格控制委托理财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理财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4-019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2023年下半年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30,566.5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不含公司已单项计提并披露(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公司2023年下半年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9,555.17万元,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72.2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公司2023年下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83.64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0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023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0,566.56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下半年利润总额30,566.56万元。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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