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02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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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最新总股本2,499,462,4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注:本年度报告摘要涉及简称请参照年度报告全文释义。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核心业务包括港口主业和综合开发业务,培育业务包括智慧科技业务和生态延伸业务。

港口主业包括集装箱及散杂货装卸服务,本公司已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所投资或者投资并拥有管理权的码头遍布香港、台湾、深圳、宁波、上海、青岛、天津、大连、漳州、湛江、汕头等枢纽港,并成功布局六大洲,包括: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和北美洲等地区。港口投资方面,重点在全球主枢纽港、门户港以及市场潜力大、经济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的地区布局,捕捉港口、物流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机会,进一步完善全球港口网络。

综合开发业务通过创新的园区业务模式和服务,深入挖掘港口与园区协同价值,依托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吉布提国际自贸区、汉班托塔产业园等园区为客户提供仓储租赁、报关、拆拼箱、单证等多元化的增值服务。

智慧科技业务利用前沿的数字化技术,充分发挥公司大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驱动公司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通过智慧港口解决方案、智慧港口开放平台、智慧港口科技运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港口服务。

生态延伸业务以港口为核心以及港口拖轮服务、理货业务、工程监理和管理业务,通过整合港口生态服务资源,推动港口物流价值链上下游的协同与合作,以资源开放和共享为重要抓手,促进贸易顺畅发展,提升港口服务链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高效运转,助力客户降本增效。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本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港口投资、开发和运营商,位于全球港口运营商第一方阵,具备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综合服务商的资源禀赋和独特优势。规模方面,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并成功布局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51个港口。2023年,根据Alphaliner第三季度前20大港口增速计算,预计本公司集装箱权益吞吐量在全球港口运营商中排名第三。质量方面,下属主控码头拥有多项市场和区域领先地位,持续推进ESG建设,致力于打造行业的ESG港口标杆;同时拥有良好的港口科技基础,基于招商港口自主研发的CTOS系统,形成了全球首创全域、全时、全工况、多要素的传统集装箱码头升级解决方案;应用区块链技术打造的粤港澳大湾区贸易便利化平台,已推广至30家粤港澳大湾区码头,助力提升大湾区贸易便利化水平。效益方面,本公司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净利润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了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 0268 号),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面对全球供应链复杂多变的形势,持续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内生增长和创新升级,攻坚克难,实现生产经营稳中有进、“精耕东南亚”取得突破、精益运营取得进展、母港瓶颈不断突破,在母港建设、科技创新、市场拓展、运营管理、深化改革、综合开发、ESG建设等方面,交出了更高质量的答卷。

(1)母港建设方面,巩固区域地位,延伸价值链条。深西母港业务量稳中有升。集装箱业务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外贸市场占有率创新高,表现优于粤港澳大湾区整体水平,此外,粤港澳大湾区的组合港模式不断推广至其他区域,高效推动深圳西部港区-内河码头组合港体系,构建组合港区块链平台和珠三角驳船调度平台的功能整合,极大促进大湾区贸易物流便利化;散杂货业务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进口小麦、进口粕类、进口复合肥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斯里兰卡母港持续推进南亚区域国际航运中心建设。CICT持续优化航线结构,聚焦本地箱量,夯实基本盘,本地箱市场份额达到历史新高;持续延伸产业链,建设物流生态圈,南亚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正式启动,力争将其发展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HIPG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滚装业务基本盘,积极探索滚装增值服务,并与中石化燃料油联合营销,实现主航道船舶加油新突破,滚装车、燃料油业务量创历史新高。

(2)科技创新方面,推动数字创新,建设智慧港口。公司旗下招商国科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稳步实施交通运输部集装箱码头生产系统(CTOS)架构升级重大攻关任务,持续优化自动驾驶混行技术方案,加快“招商ePort”综合服务平台产品研发和推广覆盖,不断推进智慧管理平台SMP管理下沉。2023年度,CTOS攻坚项目并取得重大成果;“招商ePort”实现公司国内主控港区的全覆盖,对客户提供一站式智慧服务;SMP完成招商港口数据底座、业务流程平台、数据指标平台、全球监控中心建设,全面应用于企业流程管理及经营分析,该项目获得国资委首届国企数字场景专业赛经营管理类一等奖,2023年度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3)海外拓展方面,落地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取得突破。2023年4月,南亚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协议正式签署。南亚商贸物流中心项目位于科伦坡港内,总投资3.92亿美元,是按“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投资开发的临港多层仓储物流项目,将开展进出口拆装箱、保税仓储、自由港业务、仓库租赁和临港商贸物流等业务。项目不仅能大幅提高当地物流服务水平,同时将为科伦坡港吸引更多业务和吞吐量,进一步巩固科伦坡港在南亚地区的枢纽港地位。2023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以约6,120万美元收购PT Nusantara Pelabuhan Handal Tbk(NPH)51%的股份并将成为其控股股东。NPH是于印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为于印尼从事提供集装箱、多用途及一般码头服务,以及提供港口设备工程服务。该公司在印尼最大集装箱港口雅加达港运营两个集装箱码头。此次收购是公司在东南亚布局取得的重要突破,将进一步分享RCEP区域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

(4)运营管理方面,智慧驱动运营,深化精益管理。公司以SMP为抓手,打造招商港口一站式综合管理平台,支持集装箱、散杂货、物流园区、综合开发、智慧科技全板块业务分析,以数字化技术作为关键力量,以智慧工具的应用驱动招商港口运营管理的手段、模式和理念的变革。目前,公司基本实现了资产全生命周期信息的归集和管理、主要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线上化。另外,公司还优化工程管理体系,强化重大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优化质效提升举措,提升盈利能力;优化重塑业务财务分析框架,严控成本费用增长;深化成本管控,形成降本增效常态化机制。公司精益运营取得阶段性成效。

(5)深化改革方面,深化“双百”举措,激发企业活力。公司深入开展“双百行动”,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制定了招商港口“双百行动”改革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2023-2025),明确新一轮改革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2023年度,公司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强化业绩薪酬双对标,探索构建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现金与股权激励相补充的多元化、国际化激励体系。2023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双百企业”2022年度专项考核结果,公司以优异成绩和显著的改革成效获评“优秀”。

(6)综合开发方面,国内园区齐头并进,海外园区逆势发展。招商保税实现新增仓库资源的有效利用,仓库利用率超95%。新能源汽车出口服务平台取得较好成效。青岛保税稳定出租率,自营业务多元化发展,入库操作量同比增长一倍。汉港园区深度挖掘市场,客户质量大幅提升,2023年园区新签约12家客户入驻,已实现51家企业签约入驻;吉布提国际自贸区签约入园企业达到351家,库场利用率达到100%,仓库出租率超过96%。

(7)ESG建设方面,积极践行ESG理念,荣获多重奖项。2023年度,在ESG战略规划指引下,公司进一步完善ESG综合管理体系,编制了ESG工作手册,推进海外项目ESG升级,围绕港口业务主线和行业重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拓展特色ESG实践。公司荣登“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ESG百强”等榜单,纳入“中证证券时报ESG百强指数”。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的明晟(MSCI)评级由“CCC”连升两级至“BB”。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单位: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3年3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Cyber Chic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yber Chic”)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大榭”)45%股权。2023年4月20日,Cyber Chic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宁波大榭45%股权。2023年5月1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8.45亿元。2023年5月25日,Cyber Chic与宁波舟山港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2023年8月8日,宁波大榭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其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至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Cyber Chic不再持有宁波大榭公司股权,宁波大榭不再是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3年9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及收购相关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下称“本次交易”),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国科”),向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辽港股份”)转让营口港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港信科技”)100%股权和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DPN”)79.03%股份,本公司收购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大港集箱”)、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发物流”)以及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营口港集团”)分别持有的22.3779%、13.2563%和7.4495%(合计43.0837%)招商国科股权。集发物流、大港集箱和营口港集团均为关联方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辽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港信科技与DPN已于2023年11月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港信科技、DPN不再是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2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进展

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

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若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全部实际发生,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16.4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77%。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港口”“本公司”)于2023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上述金额存在四舍五入尾差

二、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对外投资及日常经营管理需求,本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以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拟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61,368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3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676,737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0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324,631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预计的担保方及被担保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担保额度为45,756万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3月28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0948,折算为324,631万人民币,具体人民币金额以担保实际发生时的汇率为准)。

若出现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的情况,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预计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方CMHI Finance (BVI) Co., Ltd资产负债率为163.4%,其余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达70%。

1.South Asia Commercial And Logistics Hub Limited

该公司系本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17日,注册地为斯里兰卡科伦坡;主要办公地点:120/20,Marine Drive Road,Colombo 01,Sri Lanka;注册资本:7,890万美元;董事:陆永新、王柱、王海粟、慕楠、黄鹏、Keith Damlen Bernard、Nishan Antonio Silva;主营业务范围:仓储物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港口持股比例为70%。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493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875万美元,净资产为3,618万美元(未经审计);2023年营业收入0万元美元,利润总额-96万美元,净利润-96万美元(未经审计)。

2.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本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注册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刘欣;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大道102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3,073万元;董事:刘欣、汪剑、麦丽娜、王柱、徐青青、胡绍德;主营业务范围:码头货物装卸、运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67%。

该公司存续实际担保总额93,276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49,048万元,负债总额为170,178万元,净资产为78,870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营业收入50,590万元,利润总额10,849万元,净利润9,183万元(未经审计)。

3.安速捷码头仓储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刘欣;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一号新时代广场26D;注册资本:10,000万港币;董事:刘欣、麻勇、王小杰;主营业务范围:筹办仓储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100%。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58,175万元,负债总额为160,709万元,净资产为97,466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营业收入2,518万元,利润总额616万元,净利润426万元(未经审计)。

4.Hambantota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Private)Limited

该公司系本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9日,注册地址:斯里兰卡汉班托塔,主要办公地点: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注册资本:14亿美元,董事:徐颂、陆永新、刘恩怀、黄鹏、王海粟、郑佩慧、胡绍德、林影、王敦星、Mr.Keith D.Bernard、Mr.G.U.K.Algewattage;主营业务范围:码头货物装卸、运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65%。

该公司存续实际担保总额0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58,538万元,负债总额为8,879万元,净资产为749,659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营业收入22,232万元,利润总额-1,187万元,净利润-1,187万元(未经审计)。

5.CMHI Finance (BVI) Co.,Ltd

该公司系本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日,注册地址:英属维京群岛,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注册资本:1美元,董事:郑佩慧、刘士霞、钟婉芬、胡绍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100%。

该公司存续实际担保总额920,751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26,625万港币,负债总额为1,023,596万港币,净资产为-396,972万港币(未经审计);2023年营业收入0港币,利润总额-83,359万港币,净利润-83,359万港币(未经审计)。该公司为BVI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

6.Terminal Link SAS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地为法国;主要办公地点:4 Quai d’Arenc 13002 Marseille,France;注册资本:5,044万欧元;董事:陆永新、汪海粟、佘振武、胡绍德、Philippe LEMONNIER、Ramon FERNANDEZ、Laurent MARTENS;主营业务范围:码头货物装卸、运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持股比例为49%。

该公司存续实际担保总额19,118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不是失信执行人。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陆永新系该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20,789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2,306万欧元,净资产为108,483万欧元;2023年营业收入1,047万欧元,利润总额1,346万欧元,净利润1,346万欧元。

(三)担保协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届时将根据具体资金需求和业务安排,在额度范围内择优确定。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董事陆永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管理需求,避免被担保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受到资金规模、信用额度等的限制而导致发展受限,符合本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需要,能够解决上述企业的资金需求并满足业务需要,同时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在实际担保发生或者签署担保协议时,本公司将按规定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反担保。若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本公司将披露主要原因,并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资信状况,确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以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事项,认为符合本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需要,能够解决上述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业务需要,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4名,共有4名独立董事参与通讯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316.40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89.5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20%。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6.4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9%;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5.9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11%。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需求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招商港口2023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2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生产经营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保障,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与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79亿元。融资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融资租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租赁物的选择、融资租赁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本公司与招商租赁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租赁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3日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楼-5,6-202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太子路51号太子广场,38、39楼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LFDXXK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经济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0%、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持股30%、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30%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11月,招商租赁在天津自贸区注册成立,系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50亿元,是招商局集团深化产融结合的重要抓手和打造特色金融生态圈的重要组成。招商租赁成立当年成功实现了“当年注册、当年投资、当年盈利”,自成立以来,招商租赁依托招商局集团产业背景,积极深化产融协同,业务发展迅速,聚焦交通运输、城市基础建设及现代服务业三大板块,客户群定位主要以国央企背景的承租人为主。主要业务模式包括售后回租、直接租赁以及经营性租赁等。

2021年以来,招商租赁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布局,结合招商局集团整体战略趋势和产业背景,逐步压缩传统业务,逐步向“五新”行业转型,聚焦新航运、新海工、新能源、新基建、新物流五大行业布局。紧密围绕“绿色、科技、能源、物流、设备”五个关键词,布局海上风电及海工装备、清洁能源及运输、海上油气保障、智能物流运输、数字新基建等八个特色领域,扎实迈向“产业金融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融资租赁公司”的战略愿景。招商租赁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招商租赁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75,011.73万元,负债总额4,278,016.27万元,净资产796,995.4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80,704.93万元,净利润80,641.95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招商租赁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租赁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商租赁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租赁将向本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租赁物以实际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双方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在招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79亿元。

有关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利率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对本公司的影响

招商租赁是国内优秀的融资租赁公司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本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招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具备较为充分的商业必要性。本公司将严格依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本公司报表中。本公司拟与招商租赁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将按照符合市场公允的合理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其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不会对招商租赁形成依赖。本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招商租赁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4名,共有4名独立董事参与通讯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2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本公司拟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本公司拟在不影响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最高存款余额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本公司拟在不影响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本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购买金额

本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最高存款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即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购买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公司拟购买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2个月内)、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及R2风险等级以内(含)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或其他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四)购买期限

本公司本次购买额度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五)购买方式

董事会及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六)资金来源

本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于中国大陆主要中心城市,以及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卢森堡、悉尼等国际金融中心。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根据招商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的总资产为110,284.83亿元,存款总额81,554.38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65,088.65亿元;2023年招商银行营业收入为3,391.2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66.02亿元。

(三)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拟投资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理财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风控措施

本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公司负责内控审计的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相关审计,充分评估投资风险;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事宜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本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本公司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本公司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活动;本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

五、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将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理财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一)本公司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二)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三)理财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取标准。

(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七、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贷款业务

2024年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与信贷的限额如下:

1.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2.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

本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待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招商银行确定具体每项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

八、对本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本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招商银行开展存贷业务,有助于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具备较为充分的商业必要性。本公司将严格依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本公司报表中。与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业务是在确保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实施,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并有利于提高本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为本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本公司拟与招商银行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将按照符合市场公允的合理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其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不会对招商银行形成依赖。本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余额为51.41亿元,贷款余额25.03亿元,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利息655.32万元,贷款利息1,028.66万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4名,共有4名独立董事参与通讯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2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对2024年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提供或接受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2023年度确认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6.76亿元。2024年度预计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5.48亿元。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公司已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欧亚船厂企业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租赁服务等,或接受劳务、租赁服务等。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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