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1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4名自然人股东及1名法人股东减持前持股情况,详见本公告“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12月9日,公司披露《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公司31名自然人股东及1名法人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各自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合计1,230,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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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刘贵贤、冯长兴、李玉强、张京理、于建辉、朱杰鹏、王振才、李翠玲、姜冬梅、戴国兵、徐春、王俊丽、黄鲁、赵法智、姜鸿、宋永波、宋文芝、吕永波、王晓芳、董桂平、辛占元、盖希峰、初成利、代龙军、李安娜、隋强、韩卫东、潘伟健“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2、莱阳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仲锡联、吴章玉、黄东东、丁玉环、李伟志、李玉燕、隋莉、董锦晓、李振伟、徐淑芹、王振山、吕高峰“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莱阳市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3、王克祝、杨丽娜、姜红梅、王磊“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别取得的1711836股、428063股、42713股、213893股;莱阳市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别取得的75000股、129200股、300000股、75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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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数据均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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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减持数量(股)”栏,减持股份为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或莱阳市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各股东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股份;依据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应当予以披露。2、上表“当前持股数量(股)”,截至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其中,刘贵贤、李玉强、杨丽娜、韩卫东、仲锡联、吴章玉、李伟志、李振伟持股数量相对发生变动,系个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或卖出自行购入的公司股份,其中李玉强亦由于本次减持期间内完成了股份的约定购回,张京理持股数量相对发生变动系本次减持期间内完成股份的约定购回。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
● 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7,445.22元。
● 是否提供反担保:不提供。
● 有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春雪养殖日常采购豆粕业务需要,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向龙口香驰粮油有限公司、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香驰粮油公司”)出具担保书,约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为春雪养殖与香驰粮油公司签订的所有豆粕、膨化大豆买卖合同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确有不便,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按月汇总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7,445.22元。
(二)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春雪养殖与香驰粮油公司自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膨化大豆、豆粕等赊销产品买卖合同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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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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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香驰粮油公司的担保协议: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春雪养殖与香驰粮油公司签订的所有豆粕、膨化大豆买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利息、违约金及香驰粮油公司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3、担保总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4、保证责任期间: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物资采购产生的担保,目的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对于被担保公司,公司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担保事项,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26,500万元,公司已批准的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26,5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5%、23.05%。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7,445.22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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