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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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房地产业方面
2023年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居民收入预期弱、房价下行压力等因素依然制约着市场修复节奏。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承压,跌幅从-5.7%扩大至-9.6%,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较上年下降8.5%、6.5%,行业整体维持底部震荡格局。
在政策端,2023年上半年,中央明确房地产行业支柱地位,中央继续以“房住不炒”为主基调,因城施策,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为目标,延续宽松的调控政策。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要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此后,国家和地方政府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发力,陆续出台政策刺激楼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居民购房需求有所释放。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要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同时要求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综上,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仍处在底部修复、边际改善企稳的阶段,市场信心和购房预期的修复正在持续进行。
(2)大消费产业方面
2023年,国家从战略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在稳增长中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打出了一系列促消费、扩内需的政策组合拳。1月,商务部将2023年定位为“消费提振年”,以此为主线,统筹开展全国性消费促进活动;7月,国办转发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20 条),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随着稳增长、扩内需等一系列政策落地实施,2023年我国消费复苏步伐稳健。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47万亿元,总量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7.2%。2023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82.5%,消费重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综上,报告期内,消费市场呈现持续回暖、平稳向好态势。
(3)大健康产业方面
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多地依托优势,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已提出,要打造以广州、深圳市为核心,以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等为重点的产业创新集聚区。到2025年,广东将实现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规模、集聚效应、创新能力国内一流,体制机制、服务体系、市场竞争力国际领先,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加快进位赶超,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高地。2023年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加快打造“4+3”产业集群,为“产业第一”战略打好基础,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正是四大主导产业之一。目前,珠海在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已突显集群效应,医药创新生态逐步形成。
综上,报告期内,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正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房地产业方面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仍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主要产品为中高端住宅,项目主要集中在珠海、上海、重庆、三亚。销售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推开盘、创新营销、渠道拓展、质控提升,全力推进项目入市销售。上半年,上海海德壹号开盘,受到市场良好反响,开盘当日实现售罄;下半年,格力海云居、格力海岸6期、平沙九号新天地、三亚湾壹号写字楼(三亚合联中央商务区项目)等项目相继进入市场,以优质设计、精工品质、完善配套备受市场好评。此外,公司切实提升交付力,全力以赴“保交楼”,重庆两江新区总部公园怡湖居、上海公园海德顺利完成交付;工程建设方面,公司按照降本增效原则,对包括设计、工程、招采和成本管控等领域进行了专项改革,三亚湾壹号、格力海岸S7、上海海德壹号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其中三亚湾壹号项目于2023年底完成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工作。
公司积极拥抱数字技术,通过数字化赋能项目高效建设及运维。在三亚湾壹号项目中,公司首次将BIM技术贯穿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项目协同作业等全过程。报告期内,格力地产与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申报的“三亚合联中央商务区项目设计阶段BIM应用分析与精细化管理”项目,荣获“2023年全国BIM高峰论坛暨‘龙图杯’全国BIM大赛”设计组三等奖;格力地产物业启用全新智慧物业信息化系统,提升居民居住体验和服务运营效率,助力公司住宅项目实现从“好房子”向“好社区”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精工质本”建设理念及物业服务质量均获得社会认可。2023年6月,格力海岸S6地块一标段项目荣获202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和“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是广东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格力海岸、格力广场(一、二期)、格力香樟、平沙九号广场获“物业服务五星级”评定。
(2)大消费产业方面
商业运营方面,公司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联动优势,稳步推进三亚湾壹号、格力海岸S7等项目的商业规划筹开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满足消费群体个性化消费需求,以及为入驻商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公司对格力海岸滨海商业一期项目一一格力·海岸小镇进行了全新规划、焕新升级。
渔港运营方面,公司海洋板块进一步完成从建设到运营的转型升级。报告期内,洪湾中心渔港正式挂牌“国家中心渔港”,同时,依托洪湾中心渔港打造的粤港澳大湾区海产品交易中心开业,线下实体交易平台、线上电子交易平台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探索构建洪湾中心渔港消费中心,通过打造生鲜市场、海鲜餐厅,举办816开渔节系列活动等,进一步丰富了洪湾中心渔港文旅消费供给。
跨境电商方面,公司通过搭建私域流量运营体系、设立线下跨境展销店和自主运营跨境保税仓等,完善“珠海免税MALL”线上平台的运营体系和产品渠道;基于微信小程序的网上商城、位于港珠澳大桥口岸、珠海免税商城等多处线下体验店,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免税有税互通。业务范围拓展至进口完税、跨境保税,产品涵盖美妆个护、酒水饮品、日用百货类别,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与珠海免税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组将向公司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免税业务,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以免税业务为主导的大消费产业。
(2)大健康产业方面
对科华生物的股权投资是公司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核心布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股权管理,助推科华生物妥善化解有关风险,实现科华生物“脱星摘帽”,通过优化资本布局,依法依规推动公司持有的5%科华生物股权转让工作,通过专业团队管理,为科华生物后续健康、稳定经营奠定治理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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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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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格力地产实现营业总收入47.32亿元,同比上升1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3亿元,同比减亏13.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亏7.82亿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较上年同比减少,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幅度同比缩窄;同时公司经营层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推进各项降本增效措施,经营亏损同比减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3.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66亿元,同比下降12.1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4-021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47,339,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5%,通过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玖思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7,38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5%。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海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9.57%,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海投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的公司52,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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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后,海投公司剩余被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6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2.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10%。上述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3月27日办理了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见下文。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海投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47,339,780股,持股比例为44.95%;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9.57%,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是海投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除海投公司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37,000,000股公司股份将于2025年3月11日到期外,海投公司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质押到期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投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海投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经营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4-025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4-027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施慧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之一,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施慧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施慧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56-8711253
传真:0756-8309666
电子邮箱:gldc@greed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施慧女士,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已于2016年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研高级经理。现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
施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4-026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605.1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5.39%,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3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5.9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98万元,计提贷款损失准备67.11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3年12月31日存货中各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69.01万元,转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7,939.62万元。
(三)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2023年,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4,499.96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1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605.1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80.1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0,580.1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313.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56,618.4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4-028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下控股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太联房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珠海保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海控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实际担保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2.2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和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属下控股公司融资担保需求,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同意2023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的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已使用100.32亿元,2023年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已使用52.11亿元,均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之内。按照担保方及被担保方类别分类如下(被担保方及其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已使用额度情况详见附表):
单位:亿元
■
注:以上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包含部分为同一被担保公司提供共同担保的情形。
二、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2.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66亿元的比例为201.67%,包括对公司及其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202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及被担保人情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注:在2023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属下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4-022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等部分。此外,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的履职报告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作出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面回顾总结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治理、经营分析、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未来规划、董监高薪酬、关联交易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品牌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涉及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辉先生、周优芬女士、齐雁兵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鉴于公司原加期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至多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财务资料接近到期,为保证上交所审核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3年12月31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施慧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之一,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4-023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涉及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鉴于公司原加期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至多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财务资料接近到期,为保证上交所审核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监事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3年12月31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4-024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3,134,308.2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610,789.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9,222,593.3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8,611,803.5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预案,决策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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