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60 公司简称:海信视像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的股数(如有))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5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05,401,0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1,239,469.59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16%。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2日公告了《海信视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回购股份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不明确在权益分派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是否有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回购专户上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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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经济环境复杂严峻,主要原材料成本较大幅度上涨,公司坚持“技术立企、稳健经营、长期主义”,秉承诚实正直的核心价值观,实现了全球化发展和稳健增长;崇尚“人本科技”与“至臻品质”,致力于打造幸福亿万家庭的科技消费产品,持续增强企业质地。报告期内,产品力和品牌力同步提升,发展韧性持续增强,经营基本面长期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22%,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9.34%,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4.82%;归母净利润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同比提升0.24和1.4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期间费用率同比降低1.13个百分点。乾照光电在由公司控股后首个年度即扭亏为盈,根据其《2023年年度报告》,乾照光电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47亿元,同比增长20.27%。
公司以“大显示”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旨在成为世界一流的多场景系统显示解决方案提供商。2023年,公司深耕ToB和ToC两种经营模式,品牌体系的全球化发展进一步提速,智慧显示终端出货量市占率保持世界第二,激光显示全球引领能力持续加强,商用显示自主品牌建设及海外发展渐具成效,芯片产品品类不断拓展,云服务场景持续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提升显示、芯片、云服务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全球市场竞争力,持续深耕和突破高效协同、独立发展的“1+(4+N)”的产业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了乾照光电,进一步强化在显示产业链的战略布局,以加快MiniLED、MicroLED等新技术的研发和产品推广,加大未来在市场、供应链上的优势,夯实在显示行业的引领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绩拉动因素主要包括:在电视行业竞争格局优化的背景下,公司全球化发展能力持续提升,收入规模同比增幅较大,多元化品牌矩阵运营能力及经营效率持续提高,高端化水平及产品结构进一步升级,盈利能力同比提升。
注:“1”是指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智慧显示终端业务;“4+N”是指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的新显示新业务,其中,4是指激光显示、商用显示、云服务、芯片四大核心,N是指有广阔延展空间的新型显示(如虚拟现实显示、车载显示、广播级专业监视器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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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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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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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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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具体经营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投保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的议案》
董事李炜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2023年度审计报告》
2、《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6、《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另外,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监事会主席陈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投保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53元。
● 本次分红是否存在差异化安排: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有已回购股份,则该部分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将存在差异化安排。届时,本次实际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计算。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及之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20,545,761.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的股数(如有))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5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05,401,0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1,239,469.59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16%。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2日公告了《海信视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回购股份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不明确在权益分派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是否有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回购专户上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方案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利益的同时满足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佳青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杨行芳女士,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来共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青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满足独立性要求,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信视像”)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家电”),于2024年3月29日签署《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拟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共同对本公司子公司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目标公司”、“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3亿元持有目标公司12.64%股份,海信家电出资人民币1.47亿元持有目标公司12.14%股份。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及已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15.15万元人民币。
●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等需求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智能电子拟向本公司及海信家电增发股份,以募集资金用于建造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等。海信视像放弃海信家电认购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1.交易标的:智能电子增发的288,461,539股股份。
2.股价及定价依据:1.04元/股。股价按照智能电子净资产的资产评估价值定价,公允合理。评估后净资产比账面净资产增加,增值率为2.05%。
3.交易价格:本公司出资15,300.00万元,认购147,115,385股;关联方海信家电出资14,700.00万元,认购141,346,154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智能电子87.86%的股权,海信家电将持有智能电子12.14%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后智能电子情况如下:
■
4.交易资金来源: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
(二)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长于芝涛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刘鑫先生、朱聃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的控股股东海信控股亦为海信家电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信家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43548J
3.成立时间:1997年4月21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5.法定代表人:代慧忠
6.注册资本:1,387,935,370元(海信家电已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21.2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由1,388,147,370股变更为1,387,935,370股,注册资本由1,388,147,370元变更为1,387,935,370元的审议程序正在进行中。)
7.主要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票务代理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政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电器安装服务;餐饮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诚信情况:家电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0.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海信家电。
11.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李炜
4.注册资本:人民币875,459,785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3,921,324元
5.成立日期:2020年4月10日
6.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B座3层
7.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开发及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停车服务(依据公安部门核发的《经营性停车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股权结构及权属情况
本次增资前,智能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
智能电子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股权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智能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海信视像放弃海信家电认购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3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4,711.54万元;新增股东海信家电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4,7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4,134.62万元。本次增资的各投资方将以现金出资。本次增资后,智能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智能电子账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04元/股。本次增资有助于公司人才保留和引进,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2882XW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乙方: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43548J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二)拟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海信视像现金出资15,3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711.5385万元;新增股东海信家电现金出资14,7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134.6154万元。
甲乙双方承诺于智能电子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后一周内,向智能电子缴清2亿元增资款,其中甲方缴纳10,200万元,乙方缴纳9,800万元。剩余1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其中甲方缴纳5,100万元,乙方缴纳4,900万元。
(四)各方权利责任
1.双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智能电子进行增资。
2.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相应修改智能电子章程。
3.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调整智能电子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4.双方承诺在协议签订后尽快完成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续。
5.本次增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费、评估费、验资费、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费用等)全部由智能电子科技公司承担。
6.各股东声明、保证和承诺如下:
(1)原股东已全额缴足其对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
(2)截至投资方缴付增资款之日,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第三者权益。
7.甲乙双方向智能电子声明、保证和承诺如下:
(1)本协议生效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增资款;
(2)遵守并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8.若任何以上承诺、保证和声明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则作出不真实承诺、保证和声明的一方应向其他方赔偿因其不真实承诺、保证和声明给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充分考虑目标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了员工宿舍及生活配套等需求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本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长于芝涛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刘鑫先生、朱聃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及已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海信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15.15万元人民币。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无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1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
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积极通过提升经营质量,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等方式,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
一、2023年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坚持“技术立企、稳健经营、长期主义”,秉承诚实正直的核心价值观,实现了全球化发展和稳健增长;崇尚“人本科技”与“至臻品质”,致力于打造幸福亿万家庭的科技消费产品,持续增强企业质地。2023年,公司发展韧性持续增强,经营基本面长期向好。
2023年,根据Omdia(英富曼数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及奥维睿沃(北京奥维睿沃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海信系电视出货量蝉联全球第二;根据公司财务销售数据,公司智慧显示终端产品的销量为2,654万台(具体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根据奥维睿沃数据,海信系电视全球出货量市占率为13.23%,同比提升1.17个百分点;根据奥维云网(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海信系电视中国内地零售额市占率为29.05%,同比提升3.43个百分点。
■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致力于科技创新,将持续积极推进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幸福亿万家庭,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坚持以场景与用户需求为中心,强化显示技术的领先优势,提升品牌的全球影响力;继续以显示技术为核心,拓展引领消费升级的新场景、新品类、新服务,并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推动产品体验和管理模式的迭代升级;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从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到业务数据的集成与智能分析,再到业务场景的智能应用,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推进商业模式的创新;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实现绿色、低碳、安全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多场景系统显示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控股股东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自愿承诺自2024年3月4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提升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将综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长期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内外部因素,持续优化回报机制。公司围绕长期可持续发展,着眼于股东短、中、长期利益维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公司将在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相较2022年,公司拟提升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利润分派方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五、积极推进股份回购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实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7,670.85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5,341.7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7)。
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将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合理运用现金分红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到位,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4年3月28日,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信视像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本次修改导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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