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年03月30日 08: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63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531,01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3,105,788.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7026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2、投入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新购高端研发设备、检测设备等。场地建设实际执行过程中受该项目相关权证办理、施工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有所延迟。高端研发设备、检测设备涉及海外进口且单价较高,相关进口设备采购的沟通、谈判、运输、调试等环节均受到影响,整体采购周期较长。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我国卫星通信和航天技术发展极为迅速,尤其是在卫星研制和发射领域实力突出、竞争力强,能够实现整星出口和发射任务。但卫星通信地球站、遥控遥测装备、特种测量装备、星载通信及导航有效载荷等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能不足,同时面临技术迭代,迫切需要更多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到航空和卫星通信产业链各个环节中。同时公司业务量增加,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产能、满足业务需求。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项目产品配套用于卫星通信地球站、低轨互联网、应急通信、大型高精度紧缩场、大型射电望远镜、太赫兹天线等国家重点工程和高新技术装备,是国家卫星通信和航天科技发展的重要产品。公司产品的质量、功能和性能通过客户的比选和实际应用与验证,充分论证了在国内同类产品中的市场地位及技术的先进性。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创新发展,公司已经在星载天线、卫星通信站、测控站和高频段测试装备制造领域成为国内主要的供应商之一。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领域构建了专业齐全、层次清晰、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团队,公司注重技术自主创新,并在航天技术、卫星通信和测试装备等相关领域形成了良好的技术积累,在航天技术、卫星通信和测试装备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核心技术覆盖了设备研制的主要环节。在各主要研究领域均实现了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公司优秀的科研创新能力、持续的研发投入、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是公司的发展优势。

公司航空产业园,已建成建筑面积10多万平方米,部分厂房已竣工验收,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程。募投项目属于航空产业园建设的重要部分,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主要厂房的建设和重点设备的采购合同签订,继续实施该项目具备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2日由通讯方式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果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天环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天环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特此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63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531,01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3,105,788.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7026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及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从境外采购设备、材料和软件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要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拟通过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先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拟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支付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确认具体支付方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无需签订合同的此流程省略);

2、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及经办部门提供的付款方式信息进行款项支付,并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

(二)置换流程

1、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由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由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进行审批,申请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各自的一般账户。

2、公司建立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各自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相关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机构意见

航天环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航天环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后续的工商变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编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4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第1-4项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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