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含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16、东莞生益君度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1栋104室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公司的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经综合分析,未来也没有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新增的关联方,具备相关业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相关协议,具有履约保障能力。

三、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没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没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

四、本关联交易议案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保护环境,同时亦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交易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标准化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1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 拟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3,995,300.4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8,855,536.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0,885,553.63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96,824,410.47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若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354,629,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1,059,583,446.00元,2023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91.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12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远静,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郭远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继宏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郭远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继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含税)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含税)35万元,合计人民币15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3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1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第10项议案投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4年3月17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罗礼玉监事、陈少庭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庄鼎鼎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礼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除外。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168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972,020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以铜为主的金属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庄鼎鼎监事对此事项表决弃权,弃权理由是:套期保值涉及高风险衍生工具,对财务团队要求较高。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仍处于业务恢复关键时期,我们现在无法判断团队是否有足够的精力和条件做好套期保值业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控股孙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相应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发放。

关联监事罗礼玉、陈少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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