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鉴于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公司业务拓展、投资布局、人力固定成本等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业务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积极用于主业做大做优做强,稳住基本盘,壮大新动能。。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积极召开公司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99,191,475.83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78,659.74元。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公司业务拓展、投资布局、人力固定成本等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业务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1、鉴于公司转型发展阶段和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主业发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属企业经营压力较大,持续发展能力需待改善;板块企业需推进转型调整进度,改善对传统业务依赖度,大力推进新项目拓展,因此预计整体流动资金需求也将随之增加。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等板块业务,均为传统产业,主营业务整体毛利为5%左右。特别是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板块压力最大,主营业务毛利为-1.68%。随着新能源造车新势力的迅猛发展,带动乘用车销售由经销商包销的4S店模式正在发生,中国新能源汽车电池技术的突破,车身一体化压铸技术的应用,正引发现有汽车动力系统、车身系统制造业的变革。因此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0亿元,同比下降13.41%,实现归母净利润917.87万元,同比下降67.85%,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74亿元,亏损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2.10亿元,同比下降13.41%,实现合并归母净利润917.87万元,同比下降67.85%,扣非后合并归母净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65.41%。公司收入下降主要因为主业承压导致营收下降。受到汽车行业变革调整影响,公司主要客户传统燃油车企遭受新能源汽车成本下降、实行价格战的冲击,产销量大幅下降,对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板块的业务带来下行压力,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9.76%,主营业务毛利率在上年-1.45%的基础上再次下滑0.23个百分点;同时,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板块也受到燃油车企依赖优惠的价格来持续吸引客户,加入汽车行业价格战的影响,乘用车销售主营业务的毛利率也由为-0.40%。本报告期,公司下属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后归母净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基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主业板块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故不派发现金红利。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积极用于主业做大做优做强,稳住基本盘,壮大新动能。对汽车后服务板块,要延伸自有高端品牌服务区域,加大营销力度,加强新能源车零售渗透率,实现业务结构升级;针对亏损的制造板块,要以各生产基地配套业务为基础,推进调整基地业务转移、收缩;推进存量资源开发利用,盘活闲置资源,加强资源集约使用,进一步挖掘存量潜力,支持服务主业发展。
3、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会积极召开公司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对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公司以往也是积极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由于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鉴于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公司业务拓展、投资布局、人力固定成本等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基于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业务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将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聚焦主营业务,坚守主业发展,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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