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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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所投资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382.3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9,817,9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据公司2024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382.3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5,162,993.16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382.39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60%,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在前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实施本事项,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尚有未到账银行存款利息,因此,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注销账户之日实际转出资金金额为准。

四、相关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将在前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实施本次补流,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泰生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用于公司海外客户的销售回款结汇,并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无需缴纳保证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金融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品,且该类金融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童梓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1、独立董事徐强国、曲峰、胡文言、高集馥先生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整(税后)/年;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3、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年薪制,年薪总额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情况、任职资格与能力、绩效表现及行业薪酬情况等综合确定。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童梓权、施国强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整体预算,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科创板同行业、同市值规模公司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监事,适当领取监事津贴。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所投资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将在前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实施本次补流,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936,105.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529,948.40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272,660.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213,18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273,5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2.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整体预算,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范围内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利息收入,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审议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议案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当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审议程序

2024年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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