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投资者问题的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投资者问题的公告
2024年03月26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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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投资者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 会议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eseb.cn/1d1oohVWnx6,参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下称“业绩说明会”)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1oohVWnx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将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3月29日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5:00-16: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3.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eseb.cn/1d1oohVWnx6参与业绩说明会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谭旭光先生,董事、CEO、总经理王德成先生,独立董事蒋彦女士,财务总监曲洪坤女士,董事会秘书高天超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现就2023年度经营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1oohVWnx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法士特”,含合并范围内权属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下称“汉德车桥”)、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雷沃”)(以上合称“各子公司”)拟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该额度1年内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拟开展的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内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各子公司均以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法士特、汉德车桥、潍柴雷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结构性存款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通过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提升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2.投资金额:

陕重汽: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该额度1年内循环使用;

法士特: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该额度1年内循环使用;

汉德车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额度1年内循环使用;

潍柴雷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1年内循环使用。

上述各子公司本次投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各子公司拟办理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均为本金100%保护且可获取较高收益的存款产品,每笔结构性存款均有存单作为到期支取凭证。

4.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拟开展的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内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各子公司均以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及各子公司将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在合理可控范围内,具体如下:

1.严控操作流程,产品条款均需经严格的论证分析与审批,确保产品为100%本金保证,并可获得一定收益,且额度不得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加强资金计划动态管理,确保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滚动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三、结构性存款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持有的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进出口”)拟与银行开展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的外汇远期、外汇期权衍生品交易业务。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进出口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人民币定价机制趋于透明,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速推进,人民币已开启双向波动,且波动的幅度和频率不断加大。公司出口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外汇交易量逐渐增加,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持有的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

2.交易品种: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进出口拟与银行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陕重汽进出口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为外汇远期、外汇期权。

外汇远期是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外汇期权是指,向银行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购置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3.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该额度为2024年全年额度。

4.交易方式:银行类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每笔外汇远期和外汇期权在1年内结清。

6.资金来源: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出口业务为背景,其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收款预期相匹配,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通过外汇远期和外汇期权管理汇率风险。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及要求、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操作时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

2.陕重汽进出口成立了专门的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衍生品投资事务。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陕重汽进出口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外币价值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套利行为;衍生品交易是对陕重汽进出口部分风险敞口进行保值,投资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陕重汽进出口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交易。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对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陕重汽进出口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服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华振”);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和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未发生变更。

2.续聘毕马威华振、和信均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23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毕马威华振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强先生,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慧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女士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齐先生,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先生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90万元(含税)。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和信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于1987年12月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转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和信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信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和信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3,51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人民币76,56万元。和信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守堂先生,199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花建平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和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按审计工作量定价,审计费用人民币108.12万元(含税)。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与和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与和信均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于2024年3月19日就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及续聘和信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得到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聘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六届六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股份: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集团: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亚星客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士特: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汉德车桥: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股份及其附属公司、福田汽车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含金额上限调整)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山推股份

山推股份为本公司持股15.77%的参股公司,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28%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股份及其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福田汽车

由于本公司董事张泉先生在福田汽车担任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亚星客车

亚星客车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集团间接控股62.31%的附属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上述关联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二)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含金额上限调整)系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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