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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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6日 01: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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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2460号《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加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七、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B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10项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建鸣、孙凯君、上海罗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罗景投资中心应当对议案6和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4 月19 日下午2:00-3: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4月19日14:3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锋、杜洁旻

联系电话:021-65031217-222

电子邮箱:IRmanager@luoman.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B座

(二)现场参会人员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对以下资产进行转回及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转回以正数列示,计提以负数列示。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三、资产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47.06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转回信用减值准备3,750.50万元,增加净利润2,382.93万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年的经营成果,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慎客观,符合公司资产现状;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审慎客观,计提及冲回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额度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加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

(2)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

研究报告。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购买理财产品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1981年,是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建所逾四十年来,讲究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崇尚职业道德,拥有较高执业素质的团队,业务不断扩展,深得客户信赖。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上会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上会所的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8人、注册会计师数量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所最近一年(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

2023年,上会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8家,客户主要分布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金额0.6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山

金山,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16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22年开始为罗曼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思艺

周思艺,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6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19年开始为罗曼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力

周力,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所其主要负责人、本项目相关负责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执业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4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考虑后授权管理层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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