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年03月21日 02:0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2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后,2024年3月20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

● 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8日以来,累计涨幅达111.74%,短期涨幅较大,市盈率和市净率指标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

● 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后,2024年3月20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8日以来,累计涨幅达111.74%,短期涨幅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市盈率和市净率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24年3月20日收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A03畜牧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9.48,最新市净率为3.20,公司当前市盈率(亏损)和市净率(4.57)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00.00万元到-360,000.00万元。2023年公司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1、2023年猪价持续低迷,商品猪销售均价14.38元/公斤,较去年同期价格18.66元/公斤,降低22.44%,对公司经营运营资金产生重大影响。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公司从下半年开始,提前出栏生猪,肥猪出栏体重偏低,全年肥猪出栏体重97.97公斤;同时主动关停部分效率低下猪场,产生部分关停损失,导致生猪养殖业务出现较大亏损。2、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期末生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对于部分养殖闲置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存货跌价、资产减值、坏账准备等相关金额约7亿元。针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公司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确认损失约3-5亿元。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了2024年1-2月养殖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编号:2024-069):2024年1-2月,公司生猪销售量75.24万头,同比减少18.13%;2024年2月末,公司生猪存栏60.10万头,较2023年2月末减少74.98%,较2023年12月末减少45.23%。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024年2月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同日,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收到债权人大舟集团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傲农投资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傲农投资进行重整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转发的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芗城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闽0602破申1号),芗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大舟集团对傲农投资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2月,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49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预计2023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0,000.00万元到-100,000.00万元。若公司2023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漳州中院会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五、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估值指标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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