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19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002,668,261.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条款,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2024年3月11日股本2,449,848,609股为基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90元(含税), 共计2,425,350,122.91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59%,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受俄乌等局部地方战争持续打响、全球经济持续放缓、贸易摩擦升级等问题的影响,全球化石能源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需求不断增加下,“兜底”作用日益突出。我国煤炭行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不断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2023年,全国原煤产量达46.6亿吨,同比增长2.9%,原煤产量创历史新高;全年进口煤炭4.7亿吨,同比增长61.8%,进口量创历史新高。2023年,全国炼焦煤产量约4.9亿吨,同比减少0.4%;累计进口炼焦煤10251.2万吨,同比增长60.6%,大幅高于2022年6383.8万吨的水平。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目前公司资源量近30亿吨,煤种齐全,煤质优异,煤炭产品分为混煤和冶炼精煤,精煤主要为主焦精、1/3焦精和肥精等。公司优质低硫主焦煤极具规模优势和品质优势,处于市场龙头地位。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完成原煤产量3071万吨,精煤产量完成126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15.61亿元,同比减少1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3亿元,同比减少30.2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76.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70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3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战略,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优化资产债务结构、保障项目建设、开展外部投资等资金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境内外开展融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融资主体、融资规模及资金用途

各种融资业务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

公司拟在境内外开展融资业务,融资总规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 亿元(其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

融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偿还到期债务、对外投资、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市场资金成本状况,并结合公司财务实际,兼顾融资成本与资产负债率水平,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与方式,密切衔接资金时间节点,着力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资产负债的优化匹配。

二、融资品种

本议案所指的融资品种包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和其他融资工具。

本议案所指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中票、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管理的债券品种。

本议案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交易所管理的债券品种。

本议案所指其他融资工具包括:银行借款、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企业债、资产收益权转让融资、债转股基金、定向募集设立产业基金、境外债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融资方式。

三、进行境内外融资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融资业务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境内外融资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融资主体、融资时机、具体融资数量和方式、协议条款、融资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融资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券上市及上市场所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融资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券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外融资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办理与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期限截至2025年4月30日,如果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融资业务,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融资事项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2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审计,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002,668,261.2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条款,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2024年3月11日股本2,449,848,609股为基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90元(含税), 共计2,425,350,122.91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59%,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并参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条款,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并参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 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条款,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2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在平安大厦会议中心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2024-028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2024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29号公告)

九、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30号公告)

十一、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一、三、四、五、八、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2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在平安大厦会议中心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延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2024-028号公告)

五、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七、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公司续聘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2024年度继续聘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聘期为一年。

九、关于2024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29号公告)

十、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河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

十一、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30号公告)

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在部分银行授信到期后,拟继续向其申请授信并开展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经与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人民币20亿元最高余额内的所有融资业务,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中期借款、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借款、国内订单融资、国内保理、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项下的融资(议付)业务等,期限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4月30日,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经与郑州银行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郑州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理、保函、贴现、银行承兑、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非金融债券等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3.经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4.经与大连银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大连银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业务品种包括:美元债、信用证等。敞口8亿元,授信期限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5.经与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人民币5亿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2亿元,产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即远期国内信用证、债券投资,授信期限 2024年3月18日至2027年4月30日,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十三、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关于建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并实施召集人轮职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拟实施季度轮换制,每位独立董事负责组织一个季度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括陈缨女士、高永华先生、姜涟先生、陈岱松先生和周阳敏先生。2024年一季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陈缨女士当值,按季度轮换,2024年二季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高永华先生轮值、2024年三季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姜涟先生轮值、2024四季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陈岱松先生轮值、2025年一季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周阳敏先生轮值,2025年二季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陈缨女士轮值,以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按季度分别由各位独立董事轮值担任。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31号公告)

上述第一、三、四、五、九、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601666 公告编号:2024-03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8日

至2024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024年4月7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邮箱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邮箱:pmgftzzgx@163.com,联系人:谢洋、李明原。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2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范围:矿井基本建设投入、生产水平的接替、系统优化、固定资产更新及改造、维持简单再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井下降温、矿井安全费用投入等。

●2023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53.61亿元,实际完成53.87亿元。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53.54亿元。

●投资计划中所列项目(已履行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的项目除外)尚需根据项目涉及的投资额另行提交公司相应审批决策机构审批。

●风险提示:此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53.61亿元,实际完成53.87亿元。其中:矿井生产水平接替及项目建设工程投资完成18.69亿元;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完成24.45亿元;维持矿井简单再生产投资完成1.17亿元;矿井安全生产灾害治理完成9.56亿元。

二、2024年投资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要,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53.54亿元。主要用于矿井基本建设项目投入、矿井水平接替及技术改造项目、系统优化、固定资产更新及改造、维持简单再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矿井安全生产灾害治理投入等。

三、2024年主要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矿井基本建设、生产采区接替及系统优化工程投资计划

2024年项目计划投资25.99亿元。用于公司下属部分矿井基建项目投入及部分矿井的采区接替及通风系统改造、洗煤厂智能化建设等投入。

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计划

2024年公司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投资17.57亿元,主要用于综采综掘、生产装备更新、矿井智能化建设、井下降温及环保工程以及其他生产设施的整改等支出。

3、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

2024年公司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0.88亿元,主要用于产品结构调整、储装运系统改造、环保节能等。

4、2024年安全费用计划

2024年公司安全费用资本化支出9.10亿元,主要用于矿井的防突与区域瓦斯治理,防治水、供配电及运输系统改造、煤矿智能化提升,矿井安全生产设施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等。

四、2024年度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提高矿井智能化水平,合理安排生产水平接替,优化生产系统布局,提升产品质量,增强行业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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