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9日 02:30 上海证券报

十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钧达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梦琳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8933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8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的第一个等待期内,共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3458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第一批)可行权的1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8933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董事张满良、郑洪伟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3.4049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28.47元/份。

表决结果:董事张满良、郑洪伟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的第一个等待期内,共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3458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的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7541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43.15元/份。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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