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19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9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2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5,102,088,267.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627,452,920.1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产业链、供应链重构加速,大国博弈、区域动荡加剧,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世界经济艰难前行,疫后恢复不及预期。但是中国仍然是世界经济增长最大的引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受国际环境和世界经济低迷的影响,石化行业效益全面下滑,欧洲深陷能源及原材料价格高位、通货膨胀高企、成本急剧增加困境,其他区域主要受美元回流、经济恢复弱势、能源及大宗产品价格下跌影响。

尽管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诸多风险挑战,国内石化化工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实施投产,高端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不断突破,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特别是石化产业新型工业化、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为产业优化升级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目前已形成产业链高度整合、深度一体化的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新兴材料四大产业集群,通过持续加大技术创新、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化构建卓越运营体系,公司持续快速发展。7月24日,美国《化学与工程新闻》(C&EN)发布2023年全球化工企业50强名单,万华化学位列第18名。

聚氨酯业务板块

聚氨酯业务包括异氰酸酯和聚醚多元醇两部分。

大宗异氰酸酯分为MDI和TDI两类。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烟台拥有110万吨/年MDI、30万吨/年TDI装置,在宁波拥有120万吨/年MDI装置,在匈牙利BC拥有40万吨/年MDI、25万吨/年TDI装置,在福建拥有40万吨/年的MDI装置、25万吨/年TDI装置,在新疆拥有15万吨/年的TDI装置。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MDI和TDI供应商。福建MDI装置将通过技术改造,在现有基础上,将MDI产能由40万吨/年扩至80万吨/年(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万华化学关于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80万吨年MDI技改扩能项目环评获得批复公告”),将TDI产能由25万吨/年扩至33万吨/年(闽工信备[2023]A060031)。

聚醚多元醇是聚氨酯产业另一关键原料,与异氰酸酯有极强的协同效应。公司在聚醚业务领域已经发展成为家电、家居、汽车、涂料等下游行业的核心供应商,成为客户信赖的差异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成为中国市场领先、世界一流的聚醚多元醇供应商。

石化业务板块

石化业务目前主要发展C2、C3和C4烯烃衍生物,致力于成为具有独特竞争优势,最具影响力的高端烯烃及衍生物供应商。

万华依托世界级规模PO/AE一体化装置和大乙烯装置,不断拓宽C2、C3、C4产业链条;以100万吨/年乙烯及75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为源头,实现产业链联动和价值链协同;3月9日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乙烯项目开工仪式在万华烟台工业园乙烯裂解施工现场顺利举行,该项目下游规划高端聚烯烃,主要包括乙烯裂解装置、低密度聚乙烯(LDPE)装置、聚烯烃弹性体(POE)等装置。

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业务板块

该板块包括功能化学品分公司、新材料事业部、表面材料事业部、高性能聚合物事业部、氯产品事业部、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功能化学品分公司拥有特种异氰酸酯、特种胺及中间体等多个产品系列。功能化学品分公司关注客户需求,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性能、质量稳定的原材料和解决方案,推动复合材料、涂料、聚氨酯、橡胶助剂等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新材料事业部产品主要包括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聚烯烃弹性体(POE)、水处理膜材料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新能源、光学显示、消费电子、服装鞋材、汽车家电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创新性、定制化综合材料解决方案。

表面材料事业部致力于环保型涂料&粘合剂原材料、SAP、有机硅中间体及终端胶粘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领域涵盖建筑涂料、工业涂料、粘合剂、织物涂层、生态合成革、个人护理、家庭护理、卫生、包装。

高性能聚合物事业部业务主要包括聚碳酸酯(PC),生物降解材料,特种尼龙等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塑料(改性PC、改性PP、改性尼龙、改性可降解塑料等)等高端聚合物以及产业链相关化学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新能源、5G通讯、医疗健康、电子电器、高端光学、绿色包装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差异化、绿色可持续聚合物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

氯产品事业部基于公司在异氰酸酯产业链的优势,做大做强集团公司氯碱MDI/TDI/PVC产业链,争取实现氯气零成本,通过技术升级开发多种高附加值PVC牌号,做强PVC业务。

营养科技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香料、营养品及高端中间体,下游应用覆盖营养与健康、日化香精、食品香精、个人护理等多个领域。公司用优质、健康、绿色、低碳的产品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提升用户生活品质。

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包括湿法冶金、正极前驱体、三元正极、磷酸铁锂、钠电正负极材料、硅基负极、电解液及其原材料、NMP、PVDF等产业链。业务领域涵盖3大电池主材,20余类产品。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包括半导体领域、电子电器领域涉及相关材料、化工原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753.61亿元,同比增加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16亿元,同比增加3.59%;每股收益5.36元。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530.40亿元,同比增长25.9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86.56亿元,同比增长15.37%;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42%,同比下降2.33个百分点;每股净资产28.24元,同比增长15.37%;资产负债率62.67%,同比增长3.17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14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8,299,805,216.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15,755,534.31元;本年度公司对一家参股公司的核算方式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转为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转入未分配利润958,110.98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69,232,063,074.82元,并派发上年度现金红利5,023,594,601.60元后,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025,182,118.51元。

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3,834,393,571.0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转入未分配利润958,110.98元,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1,917,784,106.95元,并扣减2022年度利润分配5,023,594,601.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729,541,187.38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25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5,102,088,267.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627,452,920.1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15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超过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年度,本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并非纪律处分,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安秀艳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采矿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华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能源业、化工业、医药制造业、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30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40万元人民币,审计费用合计金额拟定为340万元人民币,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金额下降34.62%,审计服务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市场环境及信息化水平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德勤华永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本公司自2005年起聘请德勤华永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德勤华永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19年。德勤华永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因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由于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德勤华永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核查,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一致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和程序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审计服务机构选用和聘任的相关政策要求,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1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本项议案;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业务,2023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业务,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77号26层

法定代表人:李云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制鞋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普通机械及配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鞭炮)、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洗涤剂、电瓶用液、煤炭的批发,场地、设备、设施租赁、仓储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煤炭、煤化工、节能建材、生态板行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2、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星火街5号

法定代表人:郭兴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无醛添加人造板材、人造板及家具生产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人造板、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化工路51号

法定代表人:石敏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有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西港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立民

注册资本:119,8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国际船舶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原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集团控制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增群

注册资本:74,583.780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人工环境技术、超净排放技术、制冷空调、压缩机技术、锅炉供暖替代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环保节能技术、压力容器及换热技术研发;以上技术范围内设备、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服务(凭生产许可证经营);以上技术范围内成套工程的设计、咨询、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压力管道安装;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房屋租赁。

6、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集团控制

注册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注册资本:86,404.498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有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有高管在其母公司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法定代表人:王光英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供冷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集团控制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

法定代表人:丁振华

注册资本:134,072.7007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万华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和房屋租赁,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租赁合同。

2、公司与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MDI产品,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3、公司与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蒸汽,采购其水、电并接受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4、公司与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提供劳务,以及其在港区内为公司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5、公司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MDI产品、NMP产品、电、蒸汽。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6、公司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MDI产品,向其采购备品备件。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7、公司与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8、公司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设备并接受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正常、持续的生产经营,公司与万华实业之间发生的土地及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为受地域的限制,发生关联交易不可避免。

公司与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以及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产品购销业务,只要其持续经营,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寇光武、华卫琦、郭兴田、荣锋、陈殿欣、王清春)已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1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0人,陈殿欣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荣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6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16日在公司四川眉山基地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0人,陈殿欣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荣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2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5,102,088,267.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627,452,920.1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14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24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2023年度支付国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45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含增值税)。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15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先生、寇光武先生、华卫琦先生、荣锋先生、陈殿欣女士、王清春先生、郭兴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位董事参与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16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1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时点余额由不超过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调整为不超过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提名刘勋章先生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陈殿欣女士不再担任万华化学董事。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18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二十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19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一)(二十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刘勋章,男,1972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1月至2022年1月,历任龙口市大陈家镇政协干事、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龙口市北马镇团委书记、副镇长;龙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龙口市地震局局长;龙口市诸由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龙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龙港街道党工委书记;龙口市兰高镇党委书记;龙口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口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口市财政局党委书记、财政局局长;龙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书记、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龙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兼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23年11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1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3月6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3月16日在公司四川眉山基地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丛浩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 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1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3年度公司聚氨酯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6,738,616万元,石化系列产品和LPG贸易实现销售收入6,932,792万元,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383,606万元。

注:以上销量为各系列产品产量对应的销售量,包含产品系列之间的内部使用量。销售收入包含贸易收入以及产品系列之间内部使用产生的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1. 聚氨酯系列产品

2023年,聚氨酯系列产品整体价格呈下降趋势。纯MDI产品:全年消费需求向好,下游主要行业外贸、内需订单增加,全年市场均价在20,000元/吨左右。聚合MDI产品:随着国际海运费逐步回落到合理水平,下游冰箱、冷柜行业出口业务增长明显,但投资需求不及预期,全年市场均价在16,000元/吨左右。TDI产品:在家居和汽车两大下游行业的引领下,TDI市场需求有所增加,全年TDI市场均价在16,500元/吨左右。软泡聚醚产品:2023年家居行业内需消费市场复苏,汽车行业产销量、出口量呈增长态势,但行业竞争激烈,聚醚全年市场均价在10,000元/吨左右。

2. 石化系列产品

2023年全年来看,石化产品价格整体下降为主。山东丙烯均价6,95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13%;山东丁二烯均价8,432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44%;山东MTBE均价7,22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9%;山东正丁醇均价7,94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38%;华北丙烯酸均价6,28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48%;华北丙烯酸丁酯均价9,235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64%;山东NPG加氢法均价9,816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21%;华东苯乙烯均价8,410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50%;华东PP拉丝均价7,50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37%;华东LLDPE膜级均价8,17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22%。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 纯苯

2023年,受原油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全年纯苯均价同比下降。2023年价格呈现两次先涨后落的变动态势,下半年均价水平强于上半年。2023年纯苯年度均价为7,250元/吨,同比下降10.77%。

2. 煤炭

2023年,随着国内煤炭产量以及进口量增加,国内煤炭供需整体偏宽松,使得煤炭价格重心整体下移。2023年动力煤5000大卡均价851元/吨,同比下降25.09%。

3. 丙烷、丁烷

2023年丙烷、丁烷价格冲高回落,下半年逐渐反弹,但反弹趋势平缓。2023年CP丙烷均价575美元/吨,同比下降21.98%;CP丁烷均价577美元/吨,同比下降21.3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24-1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

相互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万华化学国际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电子材料有限公司、BorsodChem Zrt.及其子公司、万华化学(匈牙利)控股有限公司、万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万融新材料(福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万华化学(蓬莱)电池化学品科技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万陆实业有限公司、烟台万陆实业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夏)有限公司。

●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余额:本次共计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24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情况:合同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6,823,295.7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4,713,97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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