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19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2,211,797.50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47,512,465.36元。

公司拟定:以总股本股1,349,726,855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61,967,222.60元(含税),期末未分配利润3,085,545,242.7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现金1.20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为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是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的细分行业,属于电子新材料产业的范畴,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是公司以高纯铝、铝为基础进行的精深加工,均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2023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恢复向好,出口降幅收窄,效益逐步恢复,投资平稳增长,多区域营收降幅收窄,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增速比同期工业低1.2个百分点,但比高技术制造业高0.7个百分点。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作为基础的电子元器件组成材料,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家用电器、新能源等行业,伴随着经济环境恢复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市场对于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将逐步提升。

在消费电子及家电行业方面,2023年全年,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9,632.3万台,同比增长14.5%;房间空气调节器产量24,487.0万台,同比增长13.5%;家用洗衣机产量10,458.3万台,同比增长19.3%;手机产量15.7亿台,同比增长6.9%,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1.4亿台,同比增长1.9%;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3.31亿台,同比下降17.4%;集成电路产量3514亿块,同比增长6.9%。消费电子及家用电器目前是铝电解电容器最主要的应用领域,随着经济形势逐渐的向好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将会带动家用电器产销量的增加,并且随着高端智能家电产品的逐渐普及,铝电解电容器在家用电器的应用将同步增加,从而带动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的发展。

在新能源行业方面,据国家统计局、能源局数据,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量944.3万辆,同比增长30.3%,与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338.6万台,同比增长近30.6%,目前国内充电桩数量达859.6万台,同比增长65%;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产量5.41亿千瓦,同比增长54%。如今新能源汽车市场虽然增速放缓,但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新能源汽车产品力和性价比的持续提升,目前已经逐步向高端化、专业化的市场发展,未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除了在国内市场的普及外,新能源汽车的出口在2023年也迎来大幅提升,2023 年新能源汽车出口 120.3 万辆,同比增长 77.6%。新能源行业仍处于发展的上升期,铝电解电容器在新能源产业中的规模占比将持续扩大,大容量、高质量的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的用量也将随之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铝价整体震荡运行,全年现货均价18717元/吨,同比下降6.4%,氧化铝、电解铝、铝材产量分别为8244万吨、4159万吨、6303万吨,同比增长1.4%、3.7%、5.7%。

高性能铝合金制品的加工制造是以电解铝为主要原材料加工成广泛应用于交通、建筑、电力、电子等领域的产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电子工业、航空航天、半导体芯片等领域对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性能要求逐渐提高,以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为发展方向,高端制造业的需求不断提升,这为高性能铝合金制品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行业政策情况

电子新材料业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其下游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发展对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以及实现信息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高纯铝、铝及合金制品用途广泛,涉及交通运输、电线电缆、工业制造、航空航天等众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其中新型高强高韧铝合金、超高纯铝基溅射靶材坯料等产品均是我国航空工业、半导体工业重点需求的材料,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包括:

2021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中指出,新材料行业正面临转型升级、国产替代和新技术新应用三方面机遇,要重点关注电子新材料和航空航天材料。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发布,提出了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设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提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方案提到支持关键材料的研发应用。围绕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支持超高纯金属、高品质半导体材料、大规格轻合金等高端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及合金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汽车制造、电线电缆、交通运输及航空航天等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如下:

电子新材料产品下游行业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产品在汽车电子、家用电器、工业领域、航空航天领域等诸多产业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主要应用领域介绍如下:

铝及合金制品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广泛,包括电线电缆、交通运输、消费电子、航空航天及其他工业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尤其是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在航空航天、核能、超高压电线电缆、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中更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主要应用领域介绍如下: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动力煤等,采用外购方式取得,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生产部门根据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和各单位报送的原材料需求量制定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按照计划安排原材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专用性,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订单和生产经营计划来组织当期的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为直销模式,销售区域以国内销售为主,对外出口为辅。公司的销售体系由国内市场部和国际业务部组成,并在华东、华南地区设立了办事处,形成了包含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售后服务职能,以国内市场为基础、加强国际市场开发的营销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7.19亿元,同比增长1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42亿元,同比增长15.23%;资产负债率41.76%,同比增长0.82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5亿元,同比下降15.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1亿元,同比增长0.8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9亿元,同比下降42.28%;净资产收益率17.63%,同比减少2.8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9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9日

至2024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4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进行了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1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截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疆众和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301,407,6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3.9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75,489,854.5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4,820,274.86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2022年10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确认和复核,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希会其字(2022)0460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6,367,673.45元,累计使用1,137,956,503.5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615,256.94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2,558,843.66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1,758.20元。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公司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4,103.77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5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53,841,430.24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53,841,430.2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6,583,947.64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902,608.32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2,086.54元,不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189,622,5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2年8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不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189,622,500.00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1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众和新材料公司,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拨付给众和新材料公司,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2021年7月,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实施主体于2022 年 6 月由“众和新材料公司”变更为新疆众和。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3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航公司”)、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荣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 项目已建成投产;“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和“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已经完成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与“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已经完成厂房建设工作,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厂房已经建设完成,部分设备已经到货并开始安装;“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 部分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9,762.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3)5134号)。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关于新疆众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9,622,5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开展协定存款的金额不断减少,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在上述银行开展协定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560.29万元(含期间利息384.99万元),公司将上述协定存款业务进行了终止,转为活期存款。

2、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7,000万元(包含本数),其中暂时闲置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

公司将配股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456,465,679.92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348,199,204.58元,报告期内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为3,461,451.98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表1

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注:截至 2023年末,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和“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尚未产生效益。2024年1月,前述两个项目开始逐步投产。

附表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3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股派现金0.12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现在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有效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和实现战略规划目标,确保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47,512,465.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9,726,8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967,222.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37%。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141.21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196.72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在的铝电子新材料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增长缓慢,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工业控制、新能源等产业的需求虽保持了一定增速,但市场占比较小,部分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出现下降;同时近年来行业产能不断扩张,导致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跌。铝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价格重心下移,但预焙阳极等部分原材料成本也有所下降,并且铝合金、铝制品行业下游电工材料、汽车轻量化市场需求呈现增长;同时行业产能增长幅度有限,竞争相对平稳。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及合金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汽车制造、电线电缆、交通运输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当前公司行业处于较为成熟的阶段,竞争较为激烈。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动力煤等,采用外购方式取得;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订单和生产经营计划来组织当期的生产;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为直销模式,销售区域以国内销售为主,对外出口为辅。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5亿元,同比减少15.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1亿元,同比增长0.8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19亿元,同比减少42.28%。综合考虑公司现在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有效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和实现战略规划目标,确保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在保障股东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原则,拟定前述利润分配方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用于公司重大战略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努力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制定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同时公司细化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综合考虑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当期每股收益、经营性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21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16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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