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9日 02:3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0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室-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刚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215,45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3,628,185股的52.088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出席4人,代表股份数量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含通讯形式参会,下同)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量215,4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16%。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量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7.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出席以及视频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15,424,000股,其中现场投票215,424,00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

反对29,0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29,0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审议《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15,424,000股,其中现场投票215,424,00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

反对29,0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29,0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史晴霞、叶子燕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
  • 03-22 广合科技 001389 --
  • 03-20 芭薇股份 837023 5.77
  • 03-18 星宸科技 301536 16.16
  • 03-15 平安电工 001359 17.39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