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6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和张山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为降低融资成本,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昌电子”)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9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袁静

4、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6、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4年度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福昌电子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被担保人系公司本身,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48,47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4.6%,占总资产的79.21%。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46,20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10%,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7,943.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74%;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21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31,0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孙洁晓先生于2024年3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3,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91%,孙洁晓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分别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提案1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2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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